枣阳市城管局枣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1年度垃圾分类设备采购(一包)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枣阳市城管局枣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1年度垃圾分类设备采购(一包)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枣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1年度垃圾分类设备采购(一包) | ||
品目 | 货物/建筑建材/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产品/其他有色金属/铝 | ||
采购单位 | 枣阳市城管局 | ||
行政区域 | 湖北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01日16:4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4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枣阳市民主路27号市委党校院内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8月23日09:00 | ||
开标地点 | null | ||
预算金额 | ¥52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218 | ||
采购单位 | 枣阳市城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枣阳市书院街10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9*****58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枣阳市民主路27号市委党校院内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枣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1年度垃圾分类设备采购(一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枣阳市民主路27号市委党校院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HB-2021ZYCG015
2、采购计划备案号:枣采计备案【2021】ZFC215A
3、项目名称:枣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1年度垃圾分类设备采购(一包)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525(万元)
6、最高限价:525(万元)
7、采购需求:
餐厨垃圾收集车15辆 ;
主要参数:1.整备质量(Kg):≥6300;2. 额定载质量(Kg):≥5500;3.整车尺寸(长×宽×高)(mm):≥ 6600×2350X2850;4.接近角/离去角(°):≤21/13。
详细技术参数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供货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自然人,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6.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公告参数,并在国家工信部公布的《道路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具有经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和授权的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第三方检测/校准实验室出具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或《机动车安全运行强制性项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检验报告和国家3C 强制认证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8月02日至2021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枣阳市民主路27号市委党校院内
3、方式:
现场获取
4、售价:4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08月23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枣阳市朝阳东路小张庄还建小区西侧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商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负责人,携带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中所列的各项资格证明材料原件。
项目负责人领取时须出具: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在有效期内);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的原件;
3、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供应商为其购买的近半年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社保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带网址,且网址清晰可见,可供现场查询)或带二维码的社保缴费凭证(加盖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领取时须出具: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在有效期内)。
身份验证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不接受其投标申请。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领取文件时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枣阳市城管局
地址:枣阳市书院街104号
联系方式:159*****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枣阳市民主路27号市委党校院内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86*****218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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