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留用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交易公告]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留用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留用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汉滨区黄沟路城投沁园1号楼1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8-16 15: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HC2021-GK1018

2、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留用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180,000.00元

4、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留用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技术服务项目,1项, 预算金额:180,000.00, 项目概况:恒口示范区(试验区)为解决辖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精准扶贫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紧缺问题,落实增减挂钩支持扶贫开发政策,同时为示范区新农村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和城乡统筹发展筹措资金,实现区域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布局,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拟将汉滨区恒口镇—大同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节余指标流转后剩余的指标在本辖区范围内使用,布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用于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留用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8-2008:00:00 至 2021-09-20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④.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应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级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级资质;(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或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加盖投标人公章即可);(5)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0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提供2020年07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出具声明书并加盖公章)。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8-0618:00:00 止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黄沟路城投沁园1号楼11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请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以内携带法人授权书(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及报名成功网页截图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完成缴费流程,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电子磋商文件技术支持:********95、********00。 6、请各投标人购买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8-1615:3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30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具体以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的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里的账户信息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陈磊

联系地址:恒口示范区月滨北大道

联系电话:139*****99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 话:147*****364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黄沟路城投沁园1号楼1101室

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01日

标签: 技术服务 编制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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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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