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局五公司贵阳云景学府项目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中交三公局五公司贵阳云景学府项目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21-5-贵阳-05(混凝土)... | 项目名称: 中交三公局五公司贵阳云景学府项目混凝土招标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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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五公司贵阳云景学府项目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云镜学府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商品混凝土采购 招标编号:2021-5-贵阳-05(混凝土) 本项目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贵阳云镜学府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贵州省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云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云镜学府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云镜学府项目)本项目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贵阳云镜学府建设项目,净地面积169.44亩,位于贵阳市高新区,毗邻高新区玫瑰园项目,总建筑面积112958.0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1.3亿元,工期36个月。 2.2招标内容:商品混凝土。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招标物资必须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3.1.2纳税人身份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 3.1.3生产能力要求:混凝土生产商年生产能力不低于30万m3。 3.1.4财务能力要求:财务能力与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履行合同有关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且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拥有混凝土检测配套的各功能试验室。须提供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混凝土及各项原材料的试验检测报告。 3.1.6供货业绩要求:应具备与产能配套的供应能力,近3年具备最少3家合作单位供货业绩。 3.1.7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未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凡进入贵州省房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网站“黑名单”上的厂家不得参与投标。 3.1.8其他要求:请各意向投标人认真阅读并了解本次招标物资必须满足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否则若在中标后的供货过程中出现一次产品检验不合格情况就将会被列入中交三公局失信供应商名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投标人需为中国交建物资釆购信息平台招标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 3.5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将列入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6中标人须接受以中交三公局授权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名义签订物资购销合同。 3.7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1年08月02日08时至2021年08月09日10 时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2021年08月02日08时至2021年08月09日09时。 4.2 不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114.255.239.58/PMS)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08月16日09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16日 09时止,2021年08月16日09时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 公司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芳星园支行 账户: ********0644 5.4招标文件购买:标书费500元。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公对公,不接受私对公。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公对公账号进行操作,不接受私人转账。 购买标书款汇款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芳星园支行 帐 号:********0644 标书款汇款凭证发至电子邮箱:********0@qq.com(标书款)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进行。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田皓 联系电话:185*****677 分公司联系人:苏玉树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款汇款凭证电子邮箱:********92@qq.com 招标物资
结算及支付方式: 1、结算供应期: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期。双方每期结算完毕后,经甲方公司结算中心及资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以银行承兑汇票、工行E信、建行E信等非现方式进行支付(承兑汇票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每期向乙方支付已结算货款的80%,剩余15%在每期结算后3个月内无息付清,第一期结算付款时间为结算单审批完成后第4个月进行支付,后续每期结算按月支付。其若双方存在争议,可延期支付货款,延期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每期的结算货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在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向乙方无息支付。 3、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甲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 4、履约保证金:30000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田皓 联系电话:185*****677 分公司联系人:苏玉树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款汇款凭证电子邮箱:********92@qq.com 中国交建项目 2021年08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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