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城市老旧小区基础配套设施及完善改造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公主岭市城市老旧小区基础配套设施及完善改造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2信息来源: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
公主岭市城市老旧小区基础配套设施及完善改造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30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100.0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 |
建设单位: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标段(包)名称:公主岭市城市老旧小区基础配套设施及完善改造建设项目监理 | |
招标代理单位:中科思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位于公主岭市保健院家属楼、四平农科所小区、催化剂小区、老电缆厂家属楼、教育2号楼、交通局西楼、征费所住宅、商业局小区、粮库小区1、建设局、管区小区、教育6号楼等37个小区 | |
总投资(万元):100.0 | |
建筑面积:499465.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09月05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08月02日至2021年08月06日 | |
投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9开标室 | |
招标联系人:姜广野 | 联系电话:135*****339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8月06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 公主岭市城市老旧小区基础配套设施及完善改造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ZKSC-JLS-*******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主岭市城市老旧小区基础配套设施及完善改造建设项目已由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公发改审批字[2020]20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公主岭市城市老旧小区基础配套设施及完善改造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99465㎡,涉及总户数5387户,总人口数1.7万人,主要包括立面整理、屋面修缮、楼道整修、路面铺筑、园区绿化及休闲健身、停车位标线、外墙保温改造、排水设施、室外路灯、楼梯弱电、弱电外网改造、充电桩等。具体为:重新粉刷外墙、内墙、仓房、雨棚35万㎡,屋面防水改造8.53万㎡,残疾人坡道扶手25m,防雷钢筋1215m,钢柱金属围墙45m,钢柱金属栅围墙636m,护栏、栏杆、扶手1.83万m,景观长廊140m,灰道封堵180㎡,供暖管线调整65m,临时围挡防护210m,楼道间内管道套管包装1.62万m,楼道间内弱电线路整理2.1万m,楼梯间弱电线路整理1.2万m,铁艺栏杆200m,界石4938m,雨水管1.2万m,砖围墙885.4m,楼道窗4478.23㎡,大理石铺砌65㎡,挡水坎及台阶维修66㎡,改造绿化5858.6㎡,分类垃圾箱205个,沥青混凝土路面1.86万㎡,水泥混凝土路面1104㎡,透水方砖路面3007.5㎡,火烧板铺砌3143.5㎡,大理石地面21㎡,停车位标线493.3㎡,外墙保温1471.41㎡,物业用房重新装修937㎡,门卫房重新粉刷28㎡,自行车棚63㎡,楼道间内管道钢板包装1.71万㎡,楼地面、踏步3.3万㎡,散水615.6㎡,安装单元门456樘,健身器材56套,党建宣传栏46个,新建车行电动大门16座,新建人行电磁门2个,新建人行铁艺大门5座,新建亭子9座,简易棚及自行车棚852.7㎡,拆除仓房、违建、变电室、单元门、楼道间窗户、路面、楼梯彩灯、散水、界石、烟囱等;安装路灯51套,30kW充电桩20台,8kW充电桩63台,变压器1台,楼梯间声控感应灯2674套,智能化干管2.5万m, 同时配套楼梯弱电、弱电外网等设施;排水管网2835m,检查井164座,雨水口468座,化粪池2座等。 2.3投资金额:6006.9440万元。 2.4最高投标限价:100万元。 2.5项目地点:位于公主岭市保健院家属楼、四平农科所小区、催化剂小区、老电缆厂家属楼、教育2号楼、交通局西楼、征费所住宅、商业局小区、粮库小区1、建设局、管区小区、教育6号楼等37个小区。 2.6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7监理服务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8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各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投标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3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5人及以上(水暖、电气专业至少各1人),监理员7人及以上;(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3.4财务要求:提供(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在省域外的企业需提供所在地的信用评价证明材料,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总监应在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综合评定打分前三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总监未能按规定时间参与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当参与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该项目依法重新招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8月2日8时30分至2021年8月6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肖笛 177*****35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8月25日13时30分,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9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依据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监察委员会办公厅发布的长城乡联字[2020]11号文件的规定,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8.1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8.2 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公主岭市 联系人:姜广野 联系电话:135*****339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思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明翰国际1130室 联系人:温馨蕊 联系电话:135*****64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公主岭市财政局、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公主岭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17@qq.com">********17@qq.com 地址:公主岭市东正阳街588号(住建局五楼)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邮编:136100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6/secondPage.html">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开标前需上传保函电子件,开标现场递交保函原件。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00(客服)、177*****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2/secondPage.html">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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