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装修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白马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装修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白马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装修工程(第二次)
招标人 | 单位名称 | 平湖市钟埭街道白马堰社区居委会 | ||||||
单位地址 | 平湖市钟埭街道 | |||||||
联 系 人 | 孔女士 | 联系电话 | ||||||
招标项目内容 | 工程名称 | 白马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装修工程 | ||||||
工程地点 | 平湖市城西路原平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
工程类别 | 自行断判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
项目规模结构 | 总投资(万元) | 17 | 本次招标内容投资 (万元) | 约15.64 | ||||
投资批复 | 平开立(2013)86号 | |||||||
工程规模 | 包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康复站、食堂,包括门窗调换、地面铺设、墙面及天棚吊顶改造、卫生间改造等内容。 | |||||||
项目招标要求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投标人资质 | 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 |||||||
项目负责人资 质 |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 | |||||||
工 期 | 30 日历天 | |||||||
履约保证金 | 按中标价的10%交招标人 | |||||||
投标资料要求 |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 6、受托人企业养老缴费证明(截止本月,本单位缴费半年以上,县级以上社保中心盖章); 7、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 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开标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 |||||||
发布日期 | 2013年9月29日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2013年10月10日9:30时前 | |||||
答疑、限高价发布时间 | 2013年10月8日 | |||||||
开标地点 | 平湖市永兴路1000号经开大厦6楼608、609室 |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以银行汇票的形式从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出具,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注:基本账户开户在平湖农村合作银行钟埭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 户名:平湖市人民政府钟埭街道办事处基建专户 开户行:平湖农村合作银行钟埭支行 | |||||||
备 注 |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从本网站自行下载。 | |||||||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湖经济开发区分中心 2013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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