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022年污水处理设备日常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2021年~2022年污水处理设备日常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8-02&nbsp &nbsp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2021年~2022年污水处理设备日常运营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2021年~2022年污水处理设备日常运营服务项目。

2.2招标规模及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名称:第一标段。

所属服务区名称:辽源西、辽源东、石岭、刘家馆子、梨树、清河、龙湾、天池、古洞河、头道、通化、江源、抚松、寒松岭、六鼎山、老白山、雁鸣湖、大兴(东孟益)、太平川、长春岭、通榆、新兴隆山、同发、让字、泥林、德惠、米沙子、陶赖昭、八百垧、永利、榆树沟、柳树河、舒兰、吉林北,共34对服务区。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对标段内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设备日常运营服务进行招标,运营服务须满足现有吉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设备设计规模、处理工艺、排放标准等要求。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5本次投标报价为招标服务区内污水处理设备按设计处理量进行一年日常运营服务的报价。签约合同价以中标人的中标价乘以70%后除以365天,再乘以服务期限对应天数进行计算,包含为完成污水处理设备日常运营服务的一切费用(甲方负责的费用除外),包括日常维护(含更换MBR膜、更换罗茨风机)人工费、日常耗材及设备保养维护维修及更换费用、补充菌群费用、药剂费、化验分析费、环保监测费、污泥清理至甲方指定的场区内地点清运费用、仪表检测费、各种税费,车辆燃油费、过路费等为使处理的污水达标所需的运维费用。甲方负责本项目运营初期菌群的培养、罗茨风机、电控柜及MBR膜设备材料提供和运营服务直接产生的水电费。

2.6污水处理费计算方式:每日处理费用/台=每日设计处理量×70%×中标单价。如后期污水处理设备改造增减处理量,每日设计处理量以改造后设计处理量为准进行计算。结算时按照以上污水处理费计算方式和实际服务天数,对满足要求的服务区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进行结算。服务期限内因高速公路改扩建等原因造成服务区封闭,所涉及服务区封闭期间污水处理设备运管服务暂停且不支付封闭服务区暂停期间服务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污水处理服务,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污水处理服务能力和运营团队。

3.2投标人在2016年1月1日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至少承接过二项污水处理服务工作且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同时服务期间质量满足合同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其他规定。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053@qq.com%E5%B9%B6%E6%8C%89%E6%9C%AC%E5%85%AC%E5%91%8A%E7%AC%AC7.2">将以下资料发送至pingkun@126.com并按本公告第7.2款的联系方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1)投标人有关信息(包括①投标人名称和地址;②拟投标项目名称和标段;③纳税人识别号、基本账户开户行、基本账户账号;④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邮箱;⑤招标文件邮寄地址)的扫描件(需加盖单位章)和可编辑的Word文档;

(2)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章)扫描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应将以上款项以转账方式于2021年8月6日24:00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并到达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

行 号:********0013

银行账号:****************0

联 系 人:张绍红

联系电话:****-********

4.3只有按4.1款和4.2款要求发送资料并转款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4.4招标代理机构在核实投标人的资料合格且已成功转款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链接发送至投标人的联系邮箱,同时将纸版招标文件以快递方式按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邮寄地址发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12日9:0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至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沙路1555号)4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吉高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浦东路1658号

联系人:张栋

联系方式:

****-********

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沙路1555号

联系人:冯坤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 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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