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县直单位招标丰田凯美瑞询价公告
长丰县县直单位招标丰田凯美瑞询价公告
尊敬的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长丰县招投标中心受委托,现以询价方式采购丰田凯美瑞轿车,欢迎感兴趣的供应商积极响应报价。
一、品牌、规格型号、技术要求及数量:
序号
名称
配置型号
数量
要求
1
丰田凯美瑞
200E(精英版)
1
现货
黑色
丰田凯美瑞
200G(豪华版)
1
现货
黑色
备注:请供应商对两款车报价,采购单位将根据报价情况选择其中一款车。
二、报价时间及地址:
报价截止时间: 2007年10月24日11:00之前。
报价方式:传真报价或密封报价。传真:****-*******。
报价函递交地点:长丰县招投标中心业务二部。您的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有报价产品的供应和服务能力
2、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厂家授权或代理协议
四、供应商复函须知:
1、报价函应由贵单位加盖公章。复函报价应包含: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税金等费用。供应商可对产品逐项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2、供应商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供货时间、地点、方式;
(2)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3)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3、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采购单位与长丰县招投标中心三方签订。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4、合同签订时, 供应商需出示其所投产品的厂家授权或代理协议(如没有相关证件,则我中心将不授予合同)。
5、供应商应当查看采购单位需求的商品能否按时供货,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进行报价,否则如到期供不了货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列入黑名单等)。
6、供应商在竞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竞价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行为,我中心即将其列入黑名单,实行网上通报。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竞价。
五、付款方式:车辆交付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由政府采购专户支付相应款项。
六、联系方法:
单位: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92号
本项目联系人:张彦 卢兵 邮箱:********572@sina.com
电话:****-*******(传真)
附件:报价函格式
序号
品牌
询价配置
报价配置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供应商报价的同时应作以下说明:
1、供货时间、地点、方式:
2、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3、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供应商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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