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大高速公路扩容工程路面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云南楚大高速公路扩容工程路面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云南楚大高速公路扩容工程路面项目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2021-WZCG-1903-CDWZ-001

1. 招标条件

国家高速公路G56楚雄(广通)至大理高速公路扩容工程路面项目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G56楚雄(广通至大理高速公路扩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厅的批复)》(楚发改基础〔2017〕4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铁建昆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云南楚大高速公路扩容工程路面项目经理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昆明至楚雄至大理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G56杭州-瑞丽高速公路滇境中的重要段落,楚雄(广通)至大理高速公路扩容工程起点K222+533位于楚雄州姚安县大河口乡罗家村附近,接SJ-1标段止点,经大理州祥云县、大理市,止于塘子铺,顺接大理至保山高速。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楚大高速公路扩容工程路面标包括K219+637~K240+010段、K292+759.503~K311+116.066段路面工程,路线全长38.2公里,建设标准双向六(四)车道,路基宽度33.5(25.5)米,设计时速100(80)km/h。其中包括锦场村互通、吊草村互通、塘子铺互通、江风寺互通、芝兰联络线、地索坪服务区、掉头车道等。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7月,计划交工日期:2022年6月,工期11个月。

2.2 招标内容:

招标人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包件

数量

交货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元)

备注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楚大高速公路扩容工程路面项目经理部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兰考至原阳高速公路封丘至原阳段TJLM-2标项目部

CDMZS-01

木质素纤维

颗粒状

524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楚大高速高速公路扩容工程路面项目经理部施工工地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兰考至原阳高速公路封丘至原阳段TJLM-2标项目部工地

1000

于2021年8月份起至招标人施工项目结束或按招标人需用批次或月使用计划时间要求进场

于2020年6月份起至招标人施工项目结束或按招标人需用批次或月使用计划时间要求进场

CDMJY-01

煤焦油

180#

2750

1000

轻质化煤焦油


360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木质素纤维投标人资格条件

a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b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需提供生产商的合法销售授权协议,并对应提供生产商相关资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c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商需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技术条件,提供近两年省部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每年至少1份;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本项目要求。要求投标企业生产的木质素纤维符合材质要求,要求原料为纸质、纸浆类纤维(针叶或阔叶),不得采用的旧棉胎、废旧棉花、木屑、稻草等原料。要求投标企业出具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木质素纤维原材料成分检测报告。要求投标企业需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邮寄3公斤样品(打散状),产品经过第三方国家专业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方可参与投标。其检验费投标企业自理。

d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18-2020)供应过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同类型产品3个及以上供货业绩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

e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需提供至少两个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用户评价或履约信用证明)。

f其他要求:代理商只允许代理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一家生产商产品参与投标,并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代理商必须出具木质素资源来源证明文件,并需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其出具资源来源为实际供应唯一来源;保证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木质素纤维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本项目设两套沥青拌合站所以需要提供两台木质素投送机且必须加装破碎机,及两名现场技术人员。

3.1.2煤焦油、轻质化煤焦油投标人资格条件

a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b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需提供危险品经营及运输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需提供生产商的合法销售授权协议,并对应提供生产商相关资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c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技术条件,经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本项目要求。

d生产能力要求:煤焦油年产量不低于3万吨,轻质化煤焦油年产量不低于3000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e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2018-2020年供应过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工程同类型产品3个及以上供货业绩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

f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需提供至少两个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用户评价或履约信用证明)。

g其他要求:

(1)代理商只允许代理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一家生产商产品参与投标,并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代理商必须出具煤焦油、轻质化煤焦油资源来源证明文件,并需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其出具煤焦油、轻质化煤焦油资源来源为实际供应唯一来源;保证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煤焦油、轻质化煤焦油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2)中标人须提供煤焦油燃烧泵及煤焦油罐(不小于30吨立罐),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卸油前需自备过滤网且煤焦油、轻质化煤焦油需自备卸油泵,接受招标人现场管理。本项目共设两套沥青拌合站,所需设备均需两套。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投标;代理商需取得生产商对本包件投标的唯一授权,生产商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在国家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黄、黑的供应商;不接受在中国铁建系统内投标、供应过程中不诚信的及纠纷不断地供应商。

3.5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或设备,并保持与投标承诺一致。

3.6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后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关资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楚大高速公路扩容工程路面项目经理部物资招标采购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7:30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以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需要提供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凤仪镇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云南楚大高速公路扩容工程路面项目经理部。

4.2招标文件售价见2.2招标内容,售后不退。

4.3不能前来购买招标文件的,将投标报名表(见附表)和购买标书的银行电汇凭证复印件(注明购买包件号)的扫描件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并在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将标书费用打入本次招标人的账户,我们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的电子邮箱(按照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填写的投标报名表中指定的电子邮箱地址)。

4.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10时00分。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云南省大理市凤仪镇中铁十九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楚大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经理部7楼会议室(云腾酒店)。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云南省大理市凤仪镇中铁十九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楚大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经理部7楼会议室(云腾酒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铁建商城(www.crccmall.com)与

7. 投标保证金

7.1每包件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少于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25万元。

7.2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8月24日16时00分前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各包件所对应的招标人的资金账户(不接受现金和保函),过期不汇及汇错招标人账户的视为放弃投标。

7.3投标保证金在本次投标后按规定退还。

8. 投标保证金

招 标 人1: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楚大高速公路扩容工程路面项目经理部

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区凤仪镇

联 系 人:李波 杨伟利

电话:186*****951 176*****213

邮箱:********6@qq.com********2@qq.com

户名: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云南楚大扩容工程路面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号:9901 1231 0190 0138 7167

二○二一年八月二日

附表

投标报名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包件号


投标人单位名称:


联系人


手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单位地址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签字




年 月 日

如个人汇款,此栏请填写汇款人姓名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采购 路面 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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