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MMGPC2012FG225]


茂名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机构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MMGPC2012FG225

二、采购项目名称: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委派的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师或招标师或高级工程师资格;

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或以上,并在有效期内;

5、省外企业在自身报名前已到广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7、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以下各项须在投标报名时提交承诺文件原件,承诺文件格式在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

2) 投标人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3)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 3 年内投标人没有发生过重大建设项目责任事故(责任事故以行政或司法机关书面认定为准);

4) 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案记录证明。注: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投标人所属地区人民检察院或发生业务所在地区人民检察院出具(投标人若在定标之日止前两个月内具有检察院开具证明的无须再次开具),在投标人的质疑期内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5) 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监理单位、使用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6)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要求。

注明:供应商必须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登记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请携带经营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资格供应商资格第2、3、4点要求所需的证明文件、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承诺函(承诺文件格式在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承诺函”)、近季度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法人代表授权书等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带身份证原件备查。(供应商可现场报名或者邮寄报名。现场报名须递交合格投标人所需资质证明文件并填写报名表,带银联卡到本中心POS终端机刷卡或者持现金到建设银行缴纳报名费;外地邮寄报名请联系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填写报名表,并将资质证明文件以电子邮件或者传真方式发送审查,审查合格后回复或回传邮寄报名标书费付款方式,到账后给予邮寄标书。

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0月11日起至2013年10月18日上午每日9:30~11:30,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茂名市油城七路三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七楼茂名市政府采购中心
3、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人民币150元整/本,如需邮寄,邮费自理,售后不退。(供应商可现场报名或者邮寄报名。现场报名须递交合格投标人所需资质证明文件并填写报名表,带银联卡到本中心POS终端机刷卡或者持现金到建设银行缴纳报名费;外地邮寄报名请联系茂名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填写报名表,并将资质证明文件以电子邮件或者传真方式发送审查,审查合格后回复或回传邮寄报名标书费付款方式,到账后给予邮寄标书。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表.doc)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10月23日8:45~9: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10月23日9: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茂名市油城七路三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厅。

八、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先生

报名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茂名市油城七路三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七楼(茂名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编:525000

电子邮箱:mmgpc@126.com

网址:http://mmgpc.maoming.gov.cn/

茂名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响应] [下载招标文件]
1. 点击确定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2. 填写《投标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表》
3. 将《购买采购登记表》、资质证明文件和汇款底单发至mmgpc@126.com或传真(****-*******)至茂名市采购中心
4. 致电****-*******工作人员确认报名事宜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项目招标编号:MMGPC2012FG225公开招标文件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发布日期:2013年9月29日温馨提示一、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二、投标截止时间一到,集中采购机构不接收投标供应商的任何相关报价资料、文件。为此,请适当提前到达。三、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开户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被拒,建议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转账。四、请正确填写《报价一览表》。多子包项目请仔细检查子包号,子包号与子包名称必须对应。五、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六、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七、如所投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八、如投标供应商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九、投标供应商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收款帐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中标服务费存入中标通知书中指定的服务费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的速度。十、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本中心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投标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集中采购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总目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 MMGPC2012FG225二、采购项目名称: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项目三、项目内容及需求: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四、招标文件公示: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网上进行公示,由投标人到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采购公告栏目里(网址:http://mmgpc.maoming.gov.cn/TenderList.aspx)找到相应的采购项目进行自行下载,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质疑。五、投标供应商资格: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3、本项目委派的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师或招标师或高级工程师资格;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或以上,并在有效期内;5、省外企业在自身报名前已到广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7、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以下各项须在投标报名时提交承诺文件原件,承诺文件格式在招标文件第六部分):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2)投标人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3)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 3 年内投标人没有发生过重大建设项目责任事故(责任事故以行政或司法机关书面认定为准);4) 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案记录证明。注: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投标人所属地区人民检察院或发生业务所在地区人民检察院出具(投标人若在定标之日止前两个月内具有检察院开具证明的无须再次开具),在投标人的质疑期内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5) 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监理单位、使用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6)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要求。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七、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0月11日起至2013年10月18日上午每日9:30~11:30,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茂名市油城七路3号大院(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人民币150元整/本,如需邮寄,邮费自理,售后不退。购买时请携带经营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资格供应商资格第2、3、4点要求所需的证明文件、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承诺函(承诺文件格式在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承诺函”)、近季度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法人代表授权书等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带身份证原件备查。(供应商可现场报名或者邮寄报名。现场报名须递交合格投标人所需资质证明文件并填写报名表,带银联卡到本中心POS终端机刷卡或者持现金到建设银行缴纳报名费;外地邮寄报名请联系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填写报名表,并将资质证明文件以电子邮件或者传真方式发送审查,审查合格后回复或回传邮寄报名标书费付款方式,到账后给予邮寄标书。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表.doc)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10月23日8:45~9:00(北京时间)。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10月23日9:00(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茂名市油城七路3号大院(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九、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十、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周先生电话:****-*******传真:****-*******联系地址:茂名市油城七路3号大院(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七楼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邮编:525000电子邮箱:mmgpc@126.com网址:http://mmgpc.maoming.gov.cn/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3年9月29日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一、项目需求(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机构招标2、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建设用地规模约632亩,建成后可容纳7000名学生学习生活。校园总体规划功能分区拟设行政办公、教学、实验实训、体育活动、学生生活、教工生活等六个功能区,总建筑面积约143000㎡,项目工程投资估算约¥5118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估算31299万元。3、招标范围: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的代理工作(二)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要求1、中标代理机构直接向采购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招标过程中若因代理人的原因造成招标失败,重新招标的费用由代理人承担。(三)服务要求1、中标代理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施工招标(不含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但必须与建设方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密切配合,做好相关的工作)和施工监理招标的代理工作。本项目的工程指的是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工程,主要包括教学用房、实训用房、图书馆、行政用房、学术交流中心、体育活动中心、饭堂、学生宿舍、教工周转房、变电房、各项体育设施、大门、土方、围墙及配套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各类广场工程、供电、供水及消防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2、中标代理机构须提供常设每周5天(工作日)X24小时服务专线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包括接件及领取资料),应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按采购人的工作时间计算接报后的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具体工作时间根据采购人的实际情况调整)。3、中标代理机构须在采购人提出工作要求后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完成委托项目的工作内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编制并报送采购人审定;中标代理机构根据不同的招标项目,向采购人提供采购策略和合同条款以供参考,并制定相应的采购日程计划表,中标代理机构须按采购日程计划表完成相关代理工作。4、对采购人的其他预约服务应按其要求准时派员到达现场。5、中标代理机构须不定期收集整理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制度,及时更新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文件;须向采购人提供采购人所需的采购相关专业意见6、中标代理机构接受采购人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7、中标代理机构须按任务委托书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为采购人提供采购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8、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编制工程招标文件,草拟招标项目的协议和合同。9、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并向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基础资料、技术资料、澄清(答疑)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资料。10、负责按有关规定接受投标单位投标,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协助评审委员会编写及提交评审报告。11、开标、评标结束后,协助办理中标手续、备案手续。12、按采购人要求,根据项目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拟定合同稿,并协助洽谈和签订招标项目合同。13、中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接到招标质疑投诉后24小时内作出回应,征询采购人意见并负责起草有关质疑投诉的回复意见。14、中标代理机构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完整整理及装订招标项目的所有招投标过程资料和文件(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并及时无偿移交给采购人。(四)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依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茂府[2010]3号文件的标准计取本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结合中标人的投报下浮率(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报价的下浮率在招标人规定的有效范围内,即0%~50%,含本数)进行结算。各投标单位必须按此要求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有效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 施工招标代理费计费额暂按31299万元按差额定率累进计算,按实际招标工程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结算,但不超过估算金额;施工监理招标的代理服务费以施工监理服务费为基价按差额定率累进估算,施工监理服务费暂按31299万元估算收费基价,按实际完成监理招标的工程的中标金额结算收费基价,但不超过按估算金额计算的基价。(五)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根据实际分期支付,每期代理服务费按当期实际施工工程中标金额占全部招标工程中标金额的比例计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根据自身企业基本情况和项目规模、特点考虑投标报价及实施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报价;2. 本项目招标采用按国家有关部门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进行投报下浮率的方法,在茂名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的文件幅度范围【0~50%】内进行投报;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费 务类率 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亿~5亿0.05%0.05%0.05%5亿~10亿0.035%0.035%0.035%10亿~50亿0.008%0.008%0.008%50亿~100亿0.006%0.006%0.006%100亿以上0.004%0.004%0.004%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一、投标费用说明1.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本次招标向中标供应商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中标服务费是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政府许可收取的采购代理费。中标供应商在收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集中采购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以到达集中采购机构开户银行帐户为准),该收费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1〕1036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本次中标服务费实行定额收费,中标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3.中标服务费以银行付款的形式用人民币一次性支付,收款银行帐号以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交纳中标服务费通知书中指定的银行帐号为准。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组成:1)投标邀请函2)用户需求书3)投标供应商须知4)开标、评标、定标5)合同书格式6)投标文件格式 7)在招标过程中由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等5.招标文件的澄清更正5.1集中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更正的,于投标截止时间的15天前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更正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予以确认,该澄清更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更正不足15天的,集中采购机构在征得当时已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5.2根据采购的具体情况,集中采购机构可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将变更时间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当时已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6.投标的语言6.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7.投标文件编制7.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承担。7.2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并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7.3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7.4如果因为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承担。8.投标报价及计量8.1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8.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保证金9.1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投标保证金9.1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供应商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而且投标人必须提前交纳保证金,确保保证金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达我中心指定账户。交纳办法如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开户名称: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茂名石油支行 帐 号:****************8268(此账号为保证金专用账号,其他款项请勿转入此账号)投标供应商填写银行交款票据时,必须清晰填写投标单位全称、投标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所投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号,并对所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且与《退保证金说明》的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一致。否则,有可能造成保证金退还的延误。9.3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9.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不予退还并上交国库:1)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10.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0.1投标供应商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柒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0.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10.3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1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1.2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制作《唱标信封》并独立封装。11.3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11.4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集中采购机构将拒收该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2.投标文件的递交12.1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12.2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1)未按要求密封的;2)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12.3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1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3.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集中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13.2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集中采购机构。13.3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开标、评标、定标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六、询问、质疑、投诉14.询问14.1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5.质疑15.1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书面提出质疑:1)招标文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5个工作日;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15.2质疑联系人:梁先生电话:****-*******;传真:****-*******地址:茂名市油城七路3号大院(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七楼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邮编:52500016.投诉16.1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16.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茂名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茂名市双山路十三号茂名市财政局二楼电话:****-**************邮编:525000传真:****-*******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17.合同的订立17.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17.2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及集中采购机构收到合同副本的回执一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8.合同的履行18.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18.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19.有关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的更多细节请见《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第十二章和第十三章。八、适用法律20.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投标供应商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一、开标1集中采购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2开标时,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供应商名称、《报价一览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3集中采购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二、评标委员会4.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5.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供应商。6.在评标期间,为方便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评估和对比,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但该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如有必要,评标委员会将书面要求投标人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这些修正不应影响评标的公平公正。三、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8.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9.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9.1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一)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评审,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9.2只有全部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才是有效投标,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对投标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无效投标不能进入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9.3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9.3有效投标人数必须达到法定人数,否则本次招标作废标处理。(1) 如果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指相对应的所有设备)有多家投标人参与竞争,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9.4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10.技术、商务、价格评审10.1评分总值最高为100分,评分分值(权重)分配如下:评分项目价格评分商务评分技术评分权重30%40%30%10.2技术评审技术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二:《技术评审表》); 10.3商务评审商务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三:《商务评审表》10.4价格评审10.4.1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0.4.2投标报价的缺项、单列项的处理原则:1)对投标货物的关键、主要设备,投标供应商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处理;2)对投标货物的非关键、非主要设备及伴随服务,投标供应商报价漏项的,评标时将要求漏项的投标供应商予以澄清,但该澄清不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将以其它投标供应商对应项的最高投标报价补充计入其评标价;3)对非关键、非主要设备及伴随服务的费用,如果投标供应商是另行单独报价的,评标时也相应另行计入其评标价。4)对数量的评审,以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所明示数量为准;《用户需求书》未明示的,由评标委员会以其专业知识判断,必要时参考投标供应商的澄清文件决定;10.4.3评标价的确定:按上述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如果出现多种处理原则所产生的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最高的修正价作为评标价。10.4.4计算价格评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评标价中,取最低者作为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评分=(基准价÷评标价)×100×价格权重。10.5评标总得分及统计:将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供应商的技术评分或商务评分。然后,根据比价原则评出价格评分。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分别剩以各自权重再相加得出评标总得分(评标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1.中标供应商的确定11.1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供应商名单:本项目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评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11.2中标价的确定: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读额为准;如有缺项、漏项,视为已包含在中标价中。11.3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12.发布中标结果12.1集中采购机构将在下列媒体公告中标结果: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茂名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maoming.gov.cn/),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mmgpc.maoming.gov.cn/)。12.2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集中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经采购人确认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收到。12.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表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审查项目要求资格性审查(与公告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一致)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需进行以下内容的审查。符合性审查1.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若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成本,投标人应能作出合理说明;招标文件不接受备选方案则不得提交备选方案;招标文件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时则不得以进口产品投标。2.对投标货物的关键、主要设备,投标人没有报价漏项。3.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4.提交投标函。5.按要求缴纳了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要求的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和交纳办法将保证金送交银行的银行交款回单复印件;6.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至少90 天。7.商务文本已提交(无重大偏离或保留)。8.交货期符合用户需求。9.主要技术要求和参数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10.没有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注:1. 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2. “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3. 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评委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4. 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供应商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表二:评分标准表评标因素内容分数价格(30分)价格评分为客观得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保留两位小数点)30商务(40分)投标人状况投标人资质、信誉、知名度、口碑等(优15-20,良7-14,差0-6)20生产业绩投标人所提供服务的近三年同类业绩情况进行评价(优11-15,良6-10,差0-5)15质量保证获得何种质量认证(优5,良3-4,差0-2)5技术(30分)服务技术要求响应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7-10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0-6分)10技术人员状况技术人员数量、资质等级等(优8-10,良4-7,差0-3)注:提供人员社保证明及资质证书复印件。10招标方案、设计、策划,服务承诺等招标方案、设计、策划,服务承诺等(优8-10,良4-7,差0-3)10总分100分说明:1、企业业绩证明资料以发出的所代理施工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为准,计算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为准;2、评委评出各有效投标文件的得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单位的最终得分值。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在不违背各方认可的文件内容前提下,对个别非实质性条款可由双方商议调整)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委托招标代理合同正(副)本委托人: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甲方):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受托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地点:茂名市茂港区昌旗岭小区 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632亩,按满足全日制学生7000人要求规划建设。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建设投资概算总额:¥31299万元。招标内容: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及施工招标。二、委托事项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费总额为人民币整(小写:¥ 万元)。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国家标准计费的基础上,中标人再下浮% 收取实际代理服务费。2、本合同酬金不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它费用(如交易中心服务费、评标专家费、公告费等)。3、招标文件由乙方发售,出售招标文件的工本费由甲乙双方商定,印制成本由乙方承担。四、合同的组成:1、本合同; 2、本合同通用条款; 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五、词语、定义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招标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不给受托人任何违法、违规要求;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招标代理费。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201 年 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单位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文明北路单位地址: 232号大院邮政编码:525000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l.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l.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l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4.2 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做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且该建议使委托人直接取得额外经济效益的,经委托人同意,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4.4 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所出具的有关数据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如果因此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受托人依法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损失。 5.6 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相关会议和活动;(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另行商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人民币 万元)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另行商定。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视为委托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 -(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 -(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委托人承担的违约金额最高不超过代理报酬总额。10.2当发生下列情况时,视为受托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 -(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之日起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式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13.2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 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 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双方在合同中对生效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 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 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 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 中文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按委托人要求的时间办理本设计项目招标有关的手续, 编写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开标、评标、协调签订合同等其他与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相关的工作。4.2 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作前期资料(如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及其核准(备案)批文、协议书条款等)。(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按茂名市施工监理招标备案登记所须的条件提供完整资料,如立项批文、招标备案(核准)意见等。(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电话: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协助受托人办理有关备案等工作。(6)应尽的其他义务:按约定及时支付受托方招标代理劳务酬金、发布招标公告所需的费用、组织投标单位查看工程建设位置的费用、交易服务费、评标专家的评审费、餐费、住宿费。5、受托人的义务 5.1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5.2 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 天 。① 委托方提供完整的资料后, 编制招标文件; ② 整理招标备案资料提交招标办备案;③ 招标办公室办理备案登记、提出整改意见;④ 招标资料备案后接受投标报名;⑤ 从发出招标文件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共 天;⑥ 组织开标评标会议,确定中标人;⑦ 中标公告公示3个工作日;⑧ 发出中标通知书,协助签订协议书。(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对招标人按现行的招标投标法规、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的政策性文件提供业务咨询,对招标工作全过程跟进服务。(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编制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费用。(4)应尽的其他义务:①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及准入条件协助审查投标人资质。②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必须事前得到委托人的同意并签字确认方能生效。③ 组织招标答疑。④ 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超越委托权限。在招标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⑤及时到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办理招标备案,及时将招标文件送招标投标办办公室审核。⑥接受有关招标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按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的权利: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6.1条执行。 6.2 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无约定。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的权利: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7.1款执行。7.2 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无约定。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计算见附件1)8.1 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招标代理报酬(服务费)计费金额:以新校区建设项目施工图概算为计费额;①项目施工收费:以新校区建设项目施工图概算总额(¥31299万元)为计算施工招标代理收费的计费额。②项目监理收费: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标准计算: 万元;根据国家发改委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茂府[2010]3号文件标准及方法进行计取本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然后投标人再下浮 %(下浮率绝对值)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附件1。代理报酬的金额: ¥万元。金额大写:元整 。代理报酬的币种: 人民币。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9.1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该项目分期建设,代理报酬分期支付,每期的支付方式为:在开标评标结束确定中标人后,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付当期总价款的70%,当期余款30%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付清。9.3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 无 ; 9.4 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无 ;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相应推迟招标时间。(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 。 10.2 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责任:因招标文件存在主观性差错(即受托人责任)导致招标失败,需重新组织招标的,由受托方承担重新组织招标的费用。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处罚条款处理。(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处罚条款处理。(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处罚条款处理。12、争议 12.1 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依法向茂名市茂南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五、其他 16、合同份数: 16.1 双方约定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委托人 肆 份,受托人 贰 份。17、补充条款:①招标文件由代理公司制作印刷装订发出,工本费用由代理公司收取使用。附件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收费依据:国家发改委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率按照下表取值。 服务类 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0-10000 0.05% 0.05% 0.05% *******以上 0.01% 0.01% 0.01% 本项目招标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目录1.自查表242.报价表283.投标函304.资格证明文件325.财务报表376.同类项目业绩介绍377.一般商务条款偏离表388.实施计划399.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4110.唱标信封(独立封装)42注:请投标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的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茂名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正本/副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日期: 年月日 1.自查表1.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评审内容采购文件要求(详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各项)自查结论证明资料资格性审查与公告一致□通过 □不通过见报价文件第( )页□通过 □不通过见报价文件第( )页□通过 □不通过见报价文件第( )页□通过 □不通过见报价文件第( )页□通过 □不通过见报价文件第( )页□通过 □不通过见报价文件第( )页符合性审查1.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若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成本,投标人应能作出合理说明;招标文件不接受备选方案则不得提交备选方案;招标文件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时则不得以进口产品投标。□通过 □不通过见报价文件第( )页2.对投标货物的关键、主要设备,投标人没有报价漏项。□通过 □不通过见报价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通过 □不通过见报价文件第( )页4.提交投标函。□通过 □不通过见报价文件第( )页5.按要求缴纳了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文件(以下证明文件之一): 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要求的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和交纳办法将保证金送交银行的银行交款回单复印件; □通过 □不通过见报价文件第( )页6.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至少90 天。□通过 □不通过见报价文件第( )页7.商务文本已提交(无重大偏离或保留)。□通过 □不通过见报价文件第( )页8.交货期符合用户需求。□通过 □不通过见报价文件第( )页9.主要技术规格和参数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通过 □不通过见报价文件第( )页10.没有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 □不通过见报价文件第( )页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供应商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根据自查结论在对应的□打“√”。 1.1.1“★”条款自查表序号“★”条款要求是否响应偏离说明证明文件(如有)1见投标文件()页2见投标文件()页3见投标文件()页4见投标文件()页5见投标文件()页6见投标文件()页7见投标文件()页8见投标文件()页9见投标文件()页……见投标文件()页注: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供应商完全响应(或优于),则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负偏离,并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2.此表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 1.2技术评审自查表序号评审分项内容证明文件(如有)1见投标文件()页2见投标文件()页3见投标文件()页4见投标文件()页5见投标文件()页6见投标文件()页7见投标文件()页8见投标文件()页9见投标文件()页…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技术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1.3商务评审自查表序号评审分项内容证明文件(如有)1见投标文件()页2见投标文件()页3见投标文件()页4见投标文件()页5见投标文件()页6见投标文件()页7见投标文件()页8见投标文件()页9见投标文件()页…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商务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2.报价表2.1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首期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项目招标编号:MMGPC2012FG225名称投标报价及相应下浮率(单位:%)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服务费1.施工招标代理服务费:2.施工阶段监理招标代理服务费:总报价(大写)人民币元整(¥ 元)注:1.此表下浮率是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招标代理收费标准进行优惠,实际收取服务费=国家收费标准×(1-下浮率)。2.报价中必须包含招标设计费、策划费、材料费、办公经费、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的一切费用。3.不同的服务下浮率可以不同,但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分报价、总报价均不得超出规定。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3.投标函投 标 函致: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响应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招标文件编号为:(招标文件编号) ],我方愿参与投标。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项目名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投标供应商名称) 作为投标供应商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 职务) 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柒份。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四)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信息或资料。(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用户需求书》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七)如我方被授予合同,我方承诺支付就本次招标应支付或将支付的中标服务费(详见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的《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八)我方作为 (制造商/代理商) 是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投标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九)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十)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十一)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二)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 .代表姓名: .职务: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4.资格证明文件4.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近季度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4.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投标供应商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茂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注册号码: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投标供应商(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 4.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 的(投标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任职务,有效证件号码:。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招标文件编号为 (招标文件编号)]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于 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供应商(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职 务: 4.4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不适用) 4.5制造商(或授权方)授权书制造商(或授权方)授权书(要求提交授权书时选用)(采购人/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方(制造商名称)是依法成立、有效存续并以制造(或总代理)(产品名称)为主的法人,主要营业的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授权方地址)。兹授权 (投标供应商名称) 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代理人进行下列活动: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采购项目编号为 、项目名称:) 的文件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或总代理)的(响应标的名称)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2.作为制造商/总代理,我方保证以投标供应商合作者身份来约束自己,并对该响应共同和分别负责。3.我方兹授权(投标供应商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此项目文件中规定的一切事宜。兹确认(投标供应商名称)及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办理一切合法事宜。4.授权有效期为本授权书签署生效之日起至该项目的采购合同履行完毕止,若投标供应商未中标,其有效期至该项目招投标活动结束时自动终止。5.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制造商(或授权方)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部门: 4.6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1. 按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文件;2.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资格性证明文件。注:凡是复印件都必须加盖公章。4.7名称变更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4.8依法实施政府采购行为的承诺书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2)投标人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3)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 3 年内投标人没有发生过重大建设项目责任事故(责任事故以行政或司法机关书面认定为准);4)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案记录证明。注: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投标人所属地区人民检察院或发生业务所在地区人民检察院出具(投标人若在定标之日止前两个月内具有检察院开具证明的无须再次开具),在投标人的质疑期内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5)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监理单位、使用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6)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要求。投标供应商(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职 务: 5.财务报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评审表要求提交相应年度的经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6.同类项目业绩介绍序号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实施时间联系人及电话123…注:按打分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否则,此项不予评分。 7.各项服务要求响应表表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实际参数(投标供应商应按响应服务实际数据填写,不能照抄要求)是否响应偏离说明123456789101112131415注: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如无偏离则不需列明。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 日 8.实施计划8.1技术方案(详细说明招标实行计划、时间、人员安排等,技术方案设计必须科学合理、真实可行,能充分体现出自身技术和专业优势。) 8.2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职责分工姓名现职务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经历职称专业工龄联系电话总负责人其他主要技术人员…注:根据评审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8.3履约进度计划表序号拟定时间安排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实施方建议或要求1拟定年月 日签定合同并生效2月 日— 月 日3月 日— 月 日4月 日— 月 日质保期8.4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主要根据《用户需求书》的要求(格式自定)8.5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如有,请扼要叙述) 9.10.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致: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果我方在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中获中标(招标文件编号:GPCGD ),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前,按招标文件规定向贵中心交纳中标服务费。我方如违约,愿凭贵中心开出的违约通知,从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采购人在支付我方的中标合同款中代为扣付;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同意和要求投标保函开立银行应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特此承诺!投标供应商法定名称(公章);投标供应商法定地址: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承诺日期:注:投标供应商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收款帐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中标服务费存入中标通知书中指定的服务费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的速度。 11.唱标信封(独立封装)将下列内容单独密封装入“唱标信封”。10.1《报价一览表》(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并盖章)10.2优惠或折扣说明(如有)10.3退保证金说明(原件)10.4《投标保函》(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或交付投标保证金(非保函形式)的银行回单复印件 退保证金说明格式(为确保投标保证金退回顺畅,请投标供应商仔细阅读以下表中说明并执行)说明:1.此表必须提交原件一式两份(一份放入唱标信封,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2.投标供应商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3.采用银行转帐的,表内填写的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必须与交款的银行单据填写的投标供应商全称、开户银行及账号一致。致: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方为项目投标[招标文件编号为:] [子包号: ]所提交的保证金元,请贵中心退还时划到以下账户:收款单位收款单位名称(全称)收款单位地址开户 银行银行 支行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账号:退款金额:(大写):(小写):投标供应商(盖章):日期:———————————————————————————————————————(以上内容由投标供应商填写,以下内容由集中采购机构填写,切勿删除!)付款内容退款金额大写:(小写):发中标公告日期:是否中标供应商:是□;不是□送达合同副本日期:备注:业务经办及审批申请人: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审核中心领导审批交接件日期:交件人签名:收件人签名: 附件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供应商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1:询问函格式询问函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文件编号: )的投标(或报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年月日 2:质疑函格式质疑函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公司依法参与了(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于 年 月 日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规定,我公司认为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的采购活动中,(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损害了我公司权益,特提出质疑。一、我公司认为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损害了我司权益,具体事项如下(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1. ;2. ; ……二、为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现要求贵方就上述质疑事项依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限期内作出回复。质疑供应商: (签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电话:邮编:电子邮箱:传真: 年月日质疑受理回执(质疑供应商):贵公司关于“(采购人)(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的质疑及有关的证据材料,已于年 月日收悉。本中心将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3:投诉书格式投诉书投诉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电话:邮编:电子邮箱:传真:委托代理人姓名:职业:住址:联系电话:被投诉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电话:邮编:电子邮箱:传真:我公司参加了年 月 日被投诉人组织的 (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我公司认为该项目的 (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损害了我公司权益,对此,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向(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提出了质疑,(其于___年___月__ 日作出书面答复,因对其作出的答复不满意)/(被质疑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向贵机关提起投诉: 1.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的简要描述;3.投诉请求;本投诉书正本两份,副本 ()份并附电子文档。附件:质疑函、质疑答复函、证据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份,共 页。投诉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月日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通知书()财采投〔 年号 〕号 (投诉供应商):贵公司关于“(采购人)(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的投诉及与投诉有关的证据材料,已于年 月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贵公司的投诉符合政府采购投诉的规定和程序,本机关已正式受理。并将依法作出处理。特此通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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