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人民法院网上摇珠选择评估机构公示(2021)新4028民诉前调1711号

尼勒克县人民法院网上摇珠选择评估机构公示(2021)新4028民诉前调1711号

尼勒克县人民法院网上摇珠选择评估机构公示(2021)新4028民诉前调1711号
2021年08月02日 12:55

关于本院审理原告奴尔东江与被告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尼勒克县路瑞筑建材有限公司纠纷一案,需要对尼勒克县乌赞乡小康路十四巷4号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本院拟定于2021年8月9日上午10:00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运用电脑摇号系统选择评估机构。请新疆范围内并在伊犁州分院备案的符合要求的评估机构,可于2021年8月8日下午20:00点前完成网上摇号报名,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评估标的:对尼勒克县乌赞乡小康路十四巷4号的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提示:

一、案件的评估、鉴定“公告、摇号过程、结果”均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重播或查询。

二、报名时请看清公告类别,错报二次以上的中介机构本院不再审核其报名。

三、案件当事人请按时来参加摇号活动或是点击回放进行查看

联系电话:4630510

专业类别(任一符合)
房地产评估【一级】
房地产评估【二级】
价格鉴证【甲】
价格鉴证【乙】
价格鉴证【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机构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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