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银江华侨中学-小学教学楼工程
石狮市银江华侨中学-小学教学楼工程
1、石狮市银江华侨中学的“石狮市银江华侨中学-小学教学楼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总投资约320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为:石狮市永宁镇。
2.3、工期要求:计划工期为20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等级为合格。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具备参与投标文件的开标资格。
4、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的法人。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注明工程名称)须从基本帐户汇出。
6、投标人以不记名方式到石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购买招标资料。时间为:2007年10月22日-10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7、项目经理为土建类专业三级或三级以上资格,若为注册建造师应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资质证书须经年检合格。
招标人:石狮市银江华侨中学招标代理机构:石狮市永信工程造价咨询
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电 话:********
传真:********
200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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