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城市发展服务中心19座垃圾转运站及相关配套工程(二次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市城市发展服务中心19座垃圾转运站及相关配套工程(二次公告)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1300-00110
项目名称:朝阳市城市发展服务中心19座垃圾转运站及相关配套工程(二次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211,456.04
最高限价(元):2,211,456.04
朝阳市城市发展服务中心19座垃圾转运站及相关配套工程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春华市场垃圾转运站及配套管道工程、大富豪垃圾转运站及配套管道工程、凤凰小镇垃圾转运站及配套管道工程、孤儿院垃圾转运站及配套管道工程、锅炉检验所垃圾转运站及配套管道工程、豪德垃圾转运站及配套管道工程、黄河路垃圾转运站及配套管道工程、人民会堂垃圾转运站及配套管道工程、市政垃圾转运站及配套管道工程、文化路铁道口垃圾转运站及配套管道工程、西大营子垃圾转运站及配套管道工程、向阳垃圾转运站及配套管道工程、新城垃圾转运站及配套管道工程、新西大营子垃圾转运站及配套管道工程、幸福里垃圾转运站及配套管道工程、盐库垃圾转运站及配套管道工程、义美家园9号垃圾转运站及配套管道工程、义美家园14号垃圾转运站及配套管道工程、云水垃圾转运站及配套管道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政府采购对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对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8日至2021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注:开标时,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根据自身条件可持CA锁及电脑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
请参加投标会议的供应商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严格执行朝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和代理机构的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朝阳市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9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广诚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朝阳市龙城区王府花园小区33-1#楼701室
邮箱地址: liaoningguangcheng@163.com
开户行: 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 辽宁广诚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孔凡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