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城市棚户区改造(逸臣酒店至观音大桥)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沿河城市棚户区改造(逸臣酒店至观音大桥)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沿河城市棚户区改造(逸臣酒店至观音大桥)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沿河 城市棚户区改造(逸臣酒店至观音大桥)房屋拆除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沿河城市棚户区改造(逸臣酒店至观音大桥)房屋拆除工程项目 已由 永定区发展与改革局 以 张定发改投[2013]77号文 批准 ,拆除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界市永定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为 张家界百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沿河城区棚户区改造(逸臣酒店至观音大桥)拆除工程项目

2.2 拆除地点: 市城区永定办事处、崇文办事处

2.3 规模 : 拆除建筑面积约320000.00平方米

2.4 工期要求: 100 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

2.6 招标范围: 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及建筑垃圾外运等

2.8 标段划分: 详下表

标段


项目地点


拆除建筑面积( ? )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工期(天)


备注



第一标段


沿河社区范围内


约110000


3


100


以实际拆除量为准



第二标段


崇实社区范围内


约110000


3


100



第三标段


?龙社区范围内


约100000


3


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有意本项目投标的 张家界市行政区域外企业须在张家界市永定区建设局和永定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办理备案登记(投标企业必须提供真实情况),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6 各 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其中一个标段投标,重复投标无效 。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详见招标公告第 2.8 标段划分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详见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 .1 请于 2013 年 9 月 29 日至 2013 年 10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2:30 时至 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张家界百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张家界市回龙路岩塔永通住宅小区E栋1单元201室) 持本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单位介绍信 、入永施工备案登记表、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报名 。

6.2 招标文件及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3招标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张家界市永定区招投标办公室 。电话: ****-*******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张家界市永定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地 址: 永定区西溪坪

联 系 人: 孟先生

电 话: 158*****898


招标代理机构: 张家界百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界市回龙路(岩塔)永通住宅小区E栋一单元201室

联 系 人: 宋先生

电 话: 139*****027

传 真: ****-*******

邮 箱: zjjbczb@126.com


2013年9月29日

责任编辑:胡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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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百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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