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浏阳市及长沙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浏阳市及长沙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浏阳市及长沙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金麓国际写字楼5栋10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8-13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 浏阳市及长沙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 |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1 | 项 | 846000 | 846000 |
详见招标文件。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基本资格条件中的“近三个月”是指2021年04月至2021年06月。
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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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联系人:吴圣 |
电 话:****-******** |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9楼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李灿军 |
电 话:****-******** |
地 址:健康街2号塔子湖组团I地块S3栋办公A单位23层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1 年8 月2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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