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柳林镇卫生院传染病区电梯采购项目

随县柳林镇卫生院传染病区电梯采购项目

随县柳林镇卫生院传染病区电梯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021-08-02 14:52|发布单位:随州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8-16|项目监管地:随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随县柳林镇卫生院传染病区电梯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随州市曾都区云海天地E栋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HR-CG-********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1-07-005797

3、项目名称:随县柳林镇卫生院传染病区电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4.3(万元)

6、最高限价:54.3(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传染病区电梯2台,质量目标达到合格验收标准;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没有处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2)供应商是电梯制造商的,必须具备国家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以上资质,供应商是电梯营销商的,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以上资质;
(3)提供2019、2020年度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2021年2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资金证明(社保花名册和缴费发票或凭证)及依法缴税发票或凭证;
(5)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司法部门限制投标期内(自行承诺);
(6)提供本公告发布后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本项目投标资格评审前,若投标申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资格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8月03日至2021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随州市曾都区云海天地E栋二楼

3、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携带本公告第二项供应商资格条件内所有原件资料和全套复印件资料(所有复印件均清晰可辩,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否则不予受理),以上资料核验原件无误后,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获取磋商文件,如果资料不完整的或与原件不相符的或弄虚作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8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随州市曾都区云海天地E栋二楼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8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随州市曾都区云海天地E栋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2、供应商应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并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供应商名称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这项费用;
3、询问和质疑:相关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和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随县柳林镇卫生院(录入)

地址:随县柳林镇古店路11号

联系方式:155*****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随州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曾都区云海天地E栋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艳霞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梯 传染病 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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