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设备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

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设备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13楼1304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8-25 09: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ZC********

2、项目名称: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3、预算金额:2,183,8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3批,采购预算: 2,183,800.00元,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脑功能认知功能评估系统壹套(一拖十),预算金额100万元二标段:PCR实验室建设仪器1套,预算92万元,包含以下内容:1、生物安全柜(双人单面3台,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包括2台单人单面、1台双人单面生物安全柜的的调试和安装)2、超低温冰箱(6台,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书)3、低温冰箱(5台,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书)4、医用血液冷藏箱(5台,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书)5、下排式高压灭菌器(1台,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中央纯水系统1套,预算10万元,包含以下内容:1、主机一套(制水量每小时120升)2、无菌储水罐一套(304不锈钢)3、取水终端离子交换树脂纯化4、纯水管路三标段:防疫物资,预算金额16.38万元,包含医用防护服、医用手术衣、医用外科口罩、医用橡胶检查手套一批,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为满足医院医疗需求,采购脑功能认知功能评估系统、PCR实验室建设仪器、中央纯水系统、防疫物资等医疗设备。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8-25 09:30:00至 2021-09-26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标段、二标段特定资格条件: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标前一月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人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1月以来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1月以来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响应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和附页);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和附页);7)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标段特定资格条件: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标前一月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人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1月以来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1月以来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响应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和附页);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和附页);7)供应商提供所配送物资能实行两票制的承诺书(生产企业除外);8)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8-09 17:00:00止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13楼1304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注:文件售价:免费赠送,现场购买,谢绝邮寄。 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8-25 09:30:00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13楼会议室13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西安市航天大道与包茂高速交汇处东南角

联系人: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经办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哲

电 话:********177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13楼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02日

标签: 文件 设备采购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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