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生态环境在线监测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和平生态环境在线监测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2-00130
项目名称:沈阳市和平生态环境在线监测服务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00
为更好落实精细化城市工作,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将采购和平区大气环境油烟综合智慧管控平台服务,为和平区提供大气环保智能管家服务。平台服务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1.常规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分析系统。以数据挖掘分析为核心,通过对全区历年油烟环境监测数据的深度分析以及与全市同期数据对比分析,得出和平区环境空气质量油烟污染特征及演变趋势,为大气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持。保障数据生命力,也为利用环境监测数据做进一步挖掘分析提供数据基础。
2.基础智能协同决策分析系统。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实现区政府与各委办局间工作任务调度,实现智能化调度,包括文件内部流转、公告通知、信息提醒、任务发放、信息反馈、工作办结等功能,达到闭环式全流程管理、 实现对大气环境的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管理,真正进入全面智能调度智能管控时代。
3.日常巡查与中轻度污染天气管控调度及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系统。实现污染因子高值预警,对中、轻度污染天气管控调度及重污染应急启动、实施、解除、评估进行全过程展示,监督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
4.空气质量改善考核系统。通过分解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构建起一套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定期进行评估,严格责任追究。
合同履行期限:至软件建立后、设备安装正常运行后为期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2日至2021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铁西区飞翔路8-2号1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投标时不要求纸质投标文件,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电子文件并录入报价,在开标时配合解密,各供应商可自行携带电子设备现场解密,也可以由公司其他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各供应商应在开标时现场提交一份电子文件做备份投标文件(U盘或者光盘),备份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该备份文件仅在适用《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相关规定时经技术鉴定并请示本级财政部门后作为评审依据。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示后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与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3份。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和平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河北二街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飞翔路8-2号1楼
开户行: 建行沈阳滑翔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