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岗安置小区智能化系统及管沟工程招标公告

伍岗安置小区智能化系统及管沟工程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的盐城市城南新区伍岗安置小区工程已经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为自筹并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 江苏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城南新区伍岗安置小区智能化系统及管沟工程。

2、工程地点: 新跃路南、胜利路西。

3、计划开工时间: 2013年10月 日。

4、发包方式: 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 合格。

6、工程规模:投资额约为300万元,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监控系统、通讯系统、安防系统及管沟等,招标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招标人有权增减工作量,投标人无条件服从,否则视为违约。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二级资质(投标时须提供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人须保证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 3 人】 2013 年 1 月— 2013年6月连续6个月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材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成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投标报名。

7、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内,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8、投标人必须提供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自2010年以来无行贿记录的证明原件。

9、投标申请人须在近2年(2011年7月1日以来)内至少承担一项类似弱电智能化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五、本项目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即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主要从投标报价、质量、工期、施工及技术方案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即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主要从投标报价、质量、工期、施工及技术方案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七、本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上述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单位应于2013年 9 月 29 日 17 时至2013年 10 月 11 日 17 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江苏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投标(联系电话:****-********,联系人:王娟)。投标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原件,除本招标公告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有特殊约定外,投标申请人投标时提供的下列资料缺项者,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申请人开标时须提供的资料:(1)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后);(2)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4)投标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5)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6)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7)投标人须提供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 3 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3年1月— 2013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8)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自2010年以来无行贿记录的证明原件;(9)投标申请人须在近2年(2011年7月1日以来)内承担类似弱电智能化工程业绩至少一项(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10)投标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八、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拾伍万元,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收款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2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专业招标办和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批准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九、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十、经资格审查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已经缴纳投标诚信保证金的,暂缓退还其投标诚信保证金。

十一、监督投诉电话:

盐城市经信委机电设备招标办:****-********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盐城市沿河中路13-7号403室

附件1:

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根据贵单位 的招标公告的要求,我单位拟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现授权 同志(该同志在我单位担任 ,身份证号码为: )办理投标报名以及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投标事宜。

申请内容:

我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无弄虚作假现象。若有投诉反映有弄虚作假现象或经贵单位审核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若我单位中标贵单位即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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