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公共自行车招标公告

罗湖区公共自行车招标公告

关于“罗湖区公共自行车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征求意见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我中心对罗湖区公共自行车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对外公示,公开征求修改意见,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就所公示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评分标准及资格要求(具体见附件)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等内容按以下要求提出宝贵意见。
一、所提意见要求注明具有倾向性、歧视性的具体内容,并填写具体原因。例如:某技术参数为某品牌所特有的参数,排斥了其它品牌产品。如技术参数无倾向性,供应商只提具体修改意见我中心将不采纳。
二、所提意见请于 2013年10月10日16:0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我中心(传真:********)并将有关意见发送电子邮件(邮件标题注明特种车辆修改意见)至zfcgszlh@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各潜在供应商所提的意见中应注明本单位的名称与联系方式(含移动电话),以便我中心进行沟通联系。我中心对各单位的名称与联系方式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
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先生

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9月29日

关键信息项目信息项目编号:LHCG********67项目名称:罗湖区公共自行车采购项目包 号: A项目类型:货物类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货币类型:人民币投标文件初审表资格性检查表1投标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其中未列示的资格要求不得导致废标);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符合性检查表1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2招标文件未规定允许有替代方案时,对同一货物投标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3投标总价高于控制金额的;4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又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5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低于其成本,且又不能做出合理说明;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7所投产品、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来做出评判);8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二册第二章规定的样式填写"投标承诺书"和详细填写项目"分项报价清单";9《技术规格偏离表》或《商务条款偏离表》填写不明或不实;10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11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存在异常雷同现象的;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评标信息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说明: 评标方法价格分计算方法可分两种:方法一:价格分=[1-(投标报价-最低价)/最低价]×价格权重×100当价格分0时,取0。方法二:价格分= [1-A×│1-投标报价/Z│] ×价格权重×100Z---即本次招标的最佳报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并对算术平均值下浮5~15%作为本次招标最佳报价。A---价格调整系数,当投标报价低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A=0.5;当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取A=1。当价格分0时,取0;方法二仅适用于工程和服务类项目,且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7家。当选用此方法不满足上述条件时,方法一应作为备选方法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序号评分项权重1价格302技术部分40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方式评分准则1公共自行车车辆22专家打分1、公共自行车含有三档或以上变速功能;经评审专家横向比较,最优者可得1分,依次递减得分,最差者不得分。 2、制造工艺:各个焊接点位置要平,叠层均匀美观(参考鱼鳞焊),各个机加工零部件目测精度高,表面处理良好,无明显瑕疵,车身表面涂装工艺防紫外线;经评审专家横向比较,最优者可得4分,依次递减得分,最差者不得分。3、联接件:全部联接件采用非标件,如座管束、车手立管、座管等,可有效防止用常规工具拆卸、偷盗公共自行车等案件的发生;经评审专家横向比较,最优者可得3分,依次递减得分,最差者不得分。4、传动系统:传动系统采用无链轴传动,制作精良,传动畅顺,部件的耐久性好,可靠性高;车轮使用黑色白边防刺胎或真空胎;经评审专家横向比较,最优者可得4分,依次递减得分,最差者不得分。5、制动系统:采用全封装制动器,具有优良的制动稳定性(参考罗拉刹车、胀刹、普通抱刹等);经评审专家横向比较,最优者可得3分,依次递减得分,最差者不得分。6、人性化设计:最优者可得1分。7、自行车采用的材料:最优者可得6分。2公共自行车锁柱9专家打分1、锁柱读卡系统能兼容"深圳通"卡,具有成功集成"深圳通"的项目并已成功实施的,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和使用人证明材料(或深圳市深圳通有限公司证明),得2分;2、能兼容其他IC支付卡或金融卡,具有成功集成其他IC支付卡或金融卡的项目并已成功实施的,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和使用人证明材料,每项得1分,最高可得2分。3、锁柱系统具有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性能的,经评审专家横向比较,最优者可得4分,其他依次递减,最差者不得分。4、IC卡符合住建部相关规范,具有较强安全性,得1分。 3软件系统9专家打分提供本企业正在运营后台相关内容演示的录像光盘,光盘内容至少应包括如下:1、使用IC卡正常借还车。2、在恶劣天气时,系统应可调整为只还车,不能借车的应急状态。3、站点意外断电时,后备电源自动启动,继续提供还车操作,同时向管理中心报警。4、锁柱提示音量分时段自动调节大小。5、用卡号查询借还车记录,应最少能查到最近5次借还车交易记录,能查到所借车车号,能查询本卡余额情况。6、管理中心能视频查看各站点车辆状态。7、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要求。横向比较,功能包含多,用户操作简便的最优软件得9分,其他依次递减,最差者不得分。使用非车企业企业运营后台的录像,不得分。3商务部分20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方式评分准则1注册资金3专家打分由高到低横向评比打分,最高者得3分,其他依次递减,最低者不得分。 2经营状况(必须提供相关合同扫描件及相关项目委托方证明书方能得分)8专家打分1、投标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完成过车辆总数在1000辆-4999辆的公共自行车采购安建项目,每个项目得1分;2、投标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完成过车辆总数在5000辆-9999辆的公共自行车采购安建项目,每个项目得1.5分;3、投标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完成过车辆总数在10000辆以上(含10000辆)的公共自行车采购安建项目,每个项目得2分; 得分累计最高8分。3财务状况3专家打分投标供应商最近3年内的营业收入、资产负债率、净利润等财务状况(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审计报告扫描件及复印件),经评审专家横向比较,最优的得3分,依次等差递减,最差的得1分,不能提供审计报告的不得分。 4相关资质及证书6专家打分1、企业获得ISO9001质量认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得1分。2、具备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壹级资质:得1分;贰级资质得1分;叁级资质得0.5分;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3、具备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得1分;4、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需提供复印件。其中贰级或以上资质得1分,叁级资质得0.5分,叁级以下不得分。5、提供自行车厂家的CE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得2分。 4运营部分10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方式评分准则1运营方案16专家打分制定完整、可行、详细、合理的公共自行车和站点正常运营的组织实施方案,管理方案、明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设施配置、维修保养巡查方案、备件准备、检查考核办法、奖惩措施、迎检预案等,经评审专家横向比较,最优方案得7分,依次等差递减,最差的不得分。 2运营服务举措3专家打分招标文件要求以外,其它有利于提升运营服务的举措,经评审专家横向比较,最优者得3分,依次等差递减,最差者不得分。 3健全制度1专家打分提供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措施、应急预案。 第一册招标项目需求第一章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就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LHCG********672.项目名称:罗湖区公共自行车采购项目3.标书获得方法:凡已注册的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到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注册手续),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本公告公布期间登录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网(http://lh.szzfcg.cn/)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网(http://lh.szzfcg.cn/)进行报名,操作方法如下:点击“应标管理à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à确认邀请”; 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 “撤销”或“拒绝”。4.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必须先行注册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和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供应商具有公共自行车营运管理的管理经验,如投标供应商是深圳以外企业营业范围应包含“自行车租赁”;3)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0年9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4)所投产品必须为非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和非进口产品的界定请参照《深圳市实施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若干意见》,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栏目有此链接,详细网址为:http://lh.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5)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5.答疑事项: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请在本公告公布期间登录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网(http://lh.szzfcg.cn/),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内容不得出现供应商的相关信息),逾期不予受理。答疑结果将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投标供应商予以关注。6.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7.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本公告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用“应标管理à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到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网(http://lh.szzfcg.cn/)。8.开标时间:   详见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网(http://lh.szzfcg.cn/)上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网(http://lh.szzfcg.cn/),用“应标管理→浏览投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9.重要提示:(1)供应商办理注册、交纳投标保证金等相关事宜均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联系电话:****-********),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不受理。(2)虽然深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gzx.sz.gov.cn/)的 “各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公告”中可查看到本公告,但为保证各投标供应商得到更为充分的招标信息,建议各投标供应商浏览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网(http://lh.szzfcg.cn/)所发布各类信息。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本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供应商,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供应商。(3)如投标供应商在网上做出了投标响应,后又不参与投标的,请自觉在开标前24小时做“撤销”响应,或直接来函至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否则,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对投标供应商按不良记录进行处理。(4)建议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应控制在50M以内,超过50M的投标文件将有可能无法成功上传。(5)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并公示三天后,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凭法人证明文件、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到我中心对外服务窗口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请采购单位凭《采购单位满意度调查表》领取。 10.技术支持: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1)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网上操作咨询:****-********—4 ****-********--4热线电话:****-************-********(2)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六楼服务大厅邮政编码:518001传真电话:0755-********联系电话:****-******** 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第二章项目需求书一、货物要求序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控制金额(元)备注1罗湖区公共自行车项目见技术要求1项13,022,015.50本项目不分包。2罗湖区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见技术要求1项2,947,840.00(一)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二)交货要求1、产品交货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及货物清单;2、交货期(完工期)的要求:(1)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的10日内根据施工图制定工期进度安排表(优先安排完成绿道5号线上的6个站点),并提交采购单位备案,中标供应商需按进度安排表完成施工,采购单位每2周按进度表检查工程进度,(个别站点因需采购方协调等客观情况无法按时完工时,中标供应商需书面提出申请,经采购单位确认后予以延期)。(2)各子项要求完成的时间节点:2013年10月31日前:完成备货及运输工作,完成运营管理中心、维保仓库及绿道5号线沿线6个站点的安建工作。2013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自行车站点的安建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系统调试、整合,进行内部运营测试,完成竣工验收。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运营管理阶段,期间新增车辆的运营服务期限与首批投放车辆运营服务期限一同截止。3、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4、包装要求和运输方式:常规包装,运输方式由投标供应商自定。由于不适当包装或不适当装运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失的,一律由投标供应商负责。5、风险承担:货物交付给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前的所有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四)样品要求(本项目需要样品)1、如有必要,采购单位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能反映货物材质或关键部分的极少部分的尺寸、价值不大的样品,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应提交《样品清单》,所提供样品必须密封包装。2、为方便评标,投标供应商在提供样品时,应使用透明的外包装或尽量少用外包装,但必须在所提供的样品表面显著位置标注投标供应商的名称、包号、样品名称、招标文件内规定的货物编号。3、所提供的样板要求:   需提供一辆公共自行车样品、一套锁柱样品在现场进行借、还车,停电时锁柱的运行等方面的操作演示,并提供操作演示视频光盘。4、样品递交时间: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半小时前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六楼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5、样品取回时间约定:(1)未中标单位在开标结束当日内将样品取回,逾期不取,视为放弃样品的所有权,则由采购中心自行处理; (2)预中标单位的样品,由采购单位在开标结束当日内取回,作为验收样板。若预中标公示期内,出现投诉或质疑的,由采购单位将样品送回采购中心,出现损坏由采购单位全权负责。二、项目管理要求(一)关于验收及付款(1)中标供应商负责货物的供应及运输,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费用。(2)运输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应对货物进行安全的包装和装卸,确保货物的安全。(3)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约定的运输要求将货物运输至采购单位要求的地点并卸货。运输期间,货物的一切风险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卸货后的保管亦由中标供应商承担。(4)当中标供应商完成工程施工,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后,书面通知采购单位,共同约定时间进行验收工作。(5)付款:详见附件。(二)售后服务的要求详见附件三、项目商务要求(一)合格的货物和服务1、投标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原装合格正品,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软件有序列号的,须提供序列号。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生产或服务的行业标准。3、投标供应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采购单位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服务标志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的索赔或起诉。4、投标供应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应具有政府质量监督部门提供的产品《检验报告》或证明产品合格证书。设备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若中标后,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设备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5、除非下文另有规定,产品有效期为:密封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温度为-5°C~40°C的环境中,有效期应符合行业相关规范。特殊要求的另行规定。6、投标供应商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二)投标报价及合同方式1、合同方式:本项目采用总价合同。2、投标报价构成①企业根据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控制金额;③投标报价为到货物到达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并安装的价格。包括设备价(包括硬件、软件)、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包括海外运输、内陆运输、工地场地内水平和垂直运输等所有运输)、采购保管费、安装费(包括损耗、额外材料等)、保险费、税金、安装、技术培训费、风险金、(预埋件)的材料、制作、安装、施工、检测等费用,投标报价还应包括施工组织措施费、文明施工费、设备和材料二次搬运费、现场保管费、吊装费、工地环保费、治安费、施工垃圾外运费、与其他相关单位配合管理费等所有在采购单位可以使用货物之前的应尽的费用。中标单位所需要的办公室、工人宿舍等须自行解决。其费用采购单位认为已包含在中标单位的报价中。④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他税。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供应商在价格标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⑦本项目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⑧除非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⑨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总额一经中标后,中标价即为该项目的合同总价。四、投标文件组成投标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投标承诺书;(4)分项报价清单表;(5)供应商情况介绍;(6)项目实施方案;(7)售后服务方案;(8)货物说明一览表;(9)技术规格偏离表;(10)商务条款偏离表;(11)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备注:通过网上投标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是通过在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网(http://lh.szzfcg.cn)下载的投标书编制软件制作的投标文件;五、注意事项1、投标供应商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供应商,均应于“招标公告”中所述答疑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约定的形式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出。2、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任何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投诉。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供应商。4、如投标供应商提交伪造资质证书、合同文件,一经发现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并按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的法律法规均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处罚。5、投标供应商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及在投标过程中违法违纪,或以任何形式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一经查实,由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按规定给予处罚,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终止委托管理合同,一切后果由责任者自负。6、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性能必须不低于招标文件所提的实质性要求,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招标文件所提的技术要求是否为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同一标准适用于所有投标供应商。7、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满足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环境保护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在政府采购领域加强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06〕10号)等文件的强制性要求,空调必须使用R-134a等环保产品,电视机与计算机等设备必须出具不含CFCS的清洁剂等;根据《深圳市创建臭氧层友好城市工作方案》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产品(服务)生产过程中不使用ODS原辅材料或已遵守国家有关原料、必要及维修用途ODS管理规定的书面证明。在招标评审中要严格把关,对审查不合格或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成为中标供应商。”8、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可将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技术参数、投标供应商业绩、投标供应商技术人员情况在中标公告期间进行网上公示。9、在单一产品招标中(系统集成或多种设备采购除外),如同时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均为制造商的合法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在此种情况下,以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指定代理商为准;若投标商均未获得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则以报价最低者为准。10、投标供应商主张自身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因此对中标供应商提出质疑的,须提供自身知识产权确系受到侵犯的相关证明文件(如该知识产权的授予机关出具的证明、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定等),否则,我中心对因知识产权争议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第二册格式及附件第一章合同格式(供参考)及反馈表一、合同格式(详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提供的相应的格式范本)招标文件(含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和投标文件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订立、履行、变更、终止本合同的通知,均以本合同约定的地址、电话为准。一方有变更的,应书面通知对方,未通知的,仍以本合同约定为准。通知的方式可采取直接送达、传真、快递等方式。 二、政府采购履约异常情况反馈表采购单位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中标金额合同履约时间自 至异常情况类别质量 时间 服务 价格 其他具体情况采购单位意见(公章)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本表为采购项目履约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向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反映情况所用2、履约异常情况分为质量、时间、服务、价格、其他共五类,请首先在对应的类别前打“√”,然后在“具体情况”一栏详细说明情况。 第二章投标文件的格式特别提醒:投标供应商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废标,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我系 的法定代表人。本证明书用于(公司名称)签署(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投标、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供应商: 日期:年月 日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本证明书要求投标供应商同时提供法人的身份证扫描件作为附件方为有效;3、如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不用填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但必须注明是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和附上联系电话;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认可。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手机: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证明书须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方为有效; 三、投标承诺书致: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的 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及所有相关文件后,我方完全认可贵方提供的上述文件,并愿以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2、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供应商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3、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4、我方理解并同意贵方对我公司投标文件的业绩、技术参数、技术人员等内容进行公示。5、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6、我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采购单位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贵中心及采购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服务标志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的索赔或起诉,如有此类问题,我方将承担所有的责任与经济损失。7、我方保证,参与本次投标时不在受到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间内;并且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情况。8、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积极联系采购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供货合同,除非因采购单位原因造成时间延误,否则,贵方有权废除我方的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承担相关责任。投标供应商: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 年 月日 注:本承诺书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盖章后的扫描的文件;四、分项报价清单(一)分项报价清单序号设备名称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和单位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2…小计:人民币:圆(小写元)投标供应商: 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 (二)备件与工具报价清单注:《备件与工具报价清单》格式由投标供应商自定,但必须提供相应的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单价、数量、小计、合计等详细信息。注:1、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2、投标总价应为以上各分项价格之和;(三)可选备件报价清单(不包括在总报价内)注:《可选备件与工具报价清单》格式由投标供应商自定,但必须提供相应的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单价等详细信息。(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涉及的其他内容报价清单 五、供应商情况介绍(一)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年 月 日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人2012年业务收入 万元2012年实现利润 万元办公面积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平方米承租面积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交通、旅游、财政、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违纪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如有不提供视为提供不实资料)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如有不提供视为提供不实资料)投标供应商在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有无放弃中标、恶性质疑、三次无效质疑以上、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其它不良记录情形之一的(如有不提供视为提供不实资料)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年 月 日注:1.在按要求填写好此表格后,投标供应商可以用其它的方式,就公司整体情况做出详细的介绍。2.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局)签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提供资质证书材料。 (二)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三)近三年供应商业绩、已做项目简介正在进行和已完成项目情况采购单位项目名称货物名称型号数量合同金额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注:1、厂家直接投标可提供该产品的业绩。2、如是代理商参与投标,应提供本公司所做项目业绩,如需提供产品业绩无效,不计分。3、未能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的,不能作为业绩评分考虑因素,提供虚假资料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4、如有必要,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对本项内容进行公示。(四)供应商所获荣誉或专利六、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内容):1、总体概述2、保证体系3、全运营保证体系的制造工艺水平、技术参数优劣、环保性、节能性等4、供货与实施进度表、安装工程进度计划(指含安装工程的货物)5、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情况表(含姓名、身份证号、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社保局出具在投标供应商投保的证明);注:所提供人员未提供身份证号及社保局出具在投标供应商投保的证明视为未提供技术人员,如有必要,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对本项内容进行公示。七、售后服务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内容):1、免费质保期及免费质保部件名称;2、故障或技术支持响应时间;3、投标供应商承诺的其他维修维护方案、措施;4、售后服务及违约承诺。八、货物说明一览表投标供应商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及型号数量交货期备注注:需附上制造商出具的产品中文说明书、彩页、照片等相关资料。九、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供应商名称招标编号包号 序号货物名称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明注:1、“投标规格”一栏必须详细填写投标产品的具体参数,不得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为不合格响应;2、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应尽可能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以证明投标供应商响应的真实性。证明资料包括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等。投标供应商应在“说明”一栏中列出技术参数的证明资料名称,并指明该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3、证明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的提供要求:(1)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说明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标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2)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未达到以上提供要求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为不合格响应,其相关分数予以扣减或作废标处理。4、评标委员会有权对以谋取中标为目的的技术规格模糊响应(如有意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虚假响应予以认定,并视情况经集中采购机构报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十、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供应商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序号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商务条款说明十一、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第三册投标供应商须知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规定33.1投标供应商的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中有关投标供应商资质中的相关内容44.1联合体投标不允许1515.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717.1投标供应商的替代方案不允许1818.1投标文件的投递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将编制好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50MB;4141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备注:本表“项号”按招标文件第三册《投标供应商须知》中的条款号编写,如条款号为第3条,则称为“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第二章 总则1.招标说明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并参考有关法规、政策、规章、规定通过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2.定义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1“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系指政府设立的负责本级财政性资金的集中采购和招标组织工作的专门机构;本招标文件中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系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2.2“采购人”或“采购单位”:系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3“投标供应商”或“投标方”,即供应商,是指依法成立,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竞争,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2.4“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5“日期”指公历日;2.6“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2.7“电子投标文件”指利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或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网(http://lh.szzfcg.cn/)提供的投标书编制及加密软件加密的投标文件,适用于网上投标;(此投标书加密软件可从http://lh.szzfcg.cn网站“相关软件”栏目中下载)2.8“网上投标”指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并遵循相应的技术要求,通过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网(http://lh.szzfcg.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行为;2.9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2.10除特别声明外,本招标文件所称的网站均指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lh.szzfcg.cn/ 。3.投标供应商的资质的要求3.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首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及违规记录; (6)与采购单位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无直接利益关系、隶属关系的投标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7)供应商必须注册成为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并交纳足额的投标保证金。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无需在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重新注册及交纳保证金,深圳市罗湖区不受理供应商注册及交纳保证金申请。原只在深圳市罗湖区办理的注册手续的供应商需重新到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注册手续;(8)关联企业不能参加同一项目投标;(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供应商还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有关资质要求;4.联合体投标4.1 除非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1项中允许投标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投标,否则以下有关联体体投标的条款不予考虑。4.2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时,应符合以下原则:(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本须知3.1条所列的条件; (2)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有一方先行注册成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3)对于招标公告中所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的某一资质,若联合体各方均具有,则将以联合体各方中最低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在这一资质条件上的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的不同资质可优势互补。(4)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5)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单位承担连带责任;(7)联合体的各方应当共同推荐一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有资格代表联合体各方签署投标文件,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8)参加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不得以其它形式参与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9)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供应商”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含实物样品)有关的费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均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踏勘现场6.1如有需要,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将组织投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己承担,投标供应商应按采购公告所约定的时间、地点统一踏勘现场;6.2投标供应商及其人员经过采购单位的允许,可以踏勘目的进入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投标供应商未参与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进入项目现场。6.3采购单位必须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向投标供应商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6.4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踏勘现场时向投标供应商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上的资料,未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5未参与现场踏勘不作为否定投标供应商资格的理由。7.招标答疑7.1招标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供应商在查阅招标文件后或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问题;7.2投标供应商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问题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形式提交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7.3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对疑问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发布信息)统一答复为准。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第10.3、10.4款规定执行;7.4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认为有必要组织现场招标答疑会,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另行书面通知(包括网站发布信息)的时间和地点,参与招标答疑会;7.5未参与招标答疑不作为否定投标供应商资格的理由。第三章 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8.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招标期间以书面形式 (包括网站公开发布和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系统投标答疑中发布的方式)统一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8.2招标文件共分为关键信息和招标文件正文。项目关键信息通过投标文件编制软件查看,内容包括项目信息、投标文件初审表(含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评标方法;招标文件正文分为三册:其中第三册是投标供应商须知,内含通用条款;第二册为合同格式参考及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册是对具体招标项目的说明、补充、完善和对第三册的修改等。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关键信息第一册招标项目需求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项目需求书第二册格式及附件第一章 合同格式第二章 投标文件的格式第三章 政府采购履约异常情况反馈表第三册 投标须知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总则第三章 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文件第五章 递交投标文件第六章 开标第七章 评标要求第八章 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第九章 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十章 合同的授予和备案8.3 投标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缺失应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之前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4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供应商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供应商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均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前,按网上提问的形式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不论是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供应商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公开发布和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系统投标答疑中发布的方式)答复或发送给所有投标供应商。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内容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0.2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包括网站公开发布和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系统投标答疑中发布的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供应商,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10.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的文件为准;10.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网站公开发布形式或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供应商。为使投标供应商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第四章 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11.1投标供应商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供应商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在此,为了解释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为准;11.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具体内容请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二章之四的相关内容)13.投标文件格式13.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如招标文件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则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应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4.投标货币14.1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计。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的情况下,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供应商可以拒绝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此项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5.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书有效期,截止于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及保修结束。16.投标担保16.1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免因投标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因投标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6.3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16.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1)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并预交了壹万元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所有项目投标而不用再交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注册办法请查询深圳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gzx.sz.gov.cn/),或拨打咨询电话****-******** 89805300。(2)已注册但未预交壹万元保证金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时还要在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 壹 万元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支票等形式缴纳。(3)由于投标保证金入账及查询入账信息需一定时间,为不影响供应商的正常投标,请未预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交纳投标保证金,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能到账(咨询电话:0755—89805900-3)。(4)本项目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不要求供应商另行交纳投标保证金,也不受理各供应商注册、交纳、查询保证金事宜。16.3如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项须知第40条规定签订合同;3)投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4)投标供应商质疑投诉提供虚假情况。16.4如注册供应商要求退回投标保证金,应提前通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咨询电话:0755—89805900-3),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络信息组审核,没有未履约行为和不良记录的,一日内无息退回本金。17.投标供应商的替代方案17.1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的要求,除非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中允许投标供应商提交替代方案,否则以下有关替代方案的条款将不予考虑。17.2 如果允许投标供应商提交替代方案,则准备提交替代方案的投标供应商除应提交一份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要求的投标文件外,还应提交需评审其替代方案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项目方案书、技术规范、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项目方案及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18.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18.1投标供应商应准备所投投标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电子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的后缀名为.zbs的电子采购文件、《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要下载安装《投标书编辑软件》及其配套软件,可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系统(http://www.cgzx.sz.gov.cn/),中下载。在安装此软件之前,须先安装Adobe Reader 。)18.2 投标供应商在利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书时须注意:(1)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以此制作的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一致。例如,不能将甲项目A包的招标书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制作乙项目B包的投标书。(2)不能用非本公司的电子密钥加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或者用其它公司的登录用户上传本公司的投标文件。(3)要求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书的包,不能用其它方式编制投标书。编制投标文件时,电脑须连通互联网。(4)投标文件不能带病毒。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用瑞星杀毒软件和赛门铁克杀毒软件(开标当天的版本)对投标文件进行病毒检测,如果这两种软件均报告发现病毒,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认为该投标文件带病毒。(5)完整填写“投标关键信息”,如下图所示: 如果在投标文件的其它地方有与“投标关键信息”内容相冲突的,以“投标关键信息”为准。(6)投标供应商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填写完投标文件后,要检查每一个章节中图片的清晰程度,如果图片中字体的笔划不连贯,难以辨识的,请及时更换,以确保图片清晰可辨,因为无法辨识的图片将导致专家对该投标文件不利的评定。(7)投标书编写完成后,必须用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否则视同未盖公章,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8)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的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不负任何责任。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果上传有困难,请及时咨询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络信息部,联系电话:82201873。(9)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招投标活动,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有权采取措施如延期、接受无法从网上上传的投标书等,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供应商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10)投标文件应控制在50M以内,超过50M的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到系统。以上十条,如有违悖,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不接受该投标文件。18.3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8.4 投标文件不用盖章或签字,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第五章 递交投标文件19.投标书的保密19.1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书编制软件自带的加密程序能自行对其进行加密,投标供应商无须用其它加密方式。此加密程序确保投标文件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后才能解密查看。在加密过程中,加密软件会提示选取对应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选取项目加密规则文件的界面如下图所示: 19.2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或误选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的,或者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该投标文件将被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拒绝。20.投标截止日期20.1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网”(http://lh.szzfcg.cn),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如果没有该功能点,请用本公司的机构管理员在 “系统维护”—》“修改用户权限”中增加该功能点,如果增加不成功,请核查贵公司的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并在工作日与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如果确有困难,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携带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送达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20.2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可以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单位和投标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在项目延期后,出于投标文件的保密考虑,要求投标供应商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注意: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络信息部仅负责投标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的技术指导,但因为各种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不负任何责任。但以下情形除外: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已将加密好的电子文件递交到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络信息部,因各种原因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且到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够三家。此时由网络信息部出具相关意见。20.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上传投标文件。20.4投标截止后如每个包的投标供应商少于3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重新组织采购。标书不退回各投标供应商。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1.1投标方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21.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1.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6.3的规定被没收。21.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退还投标文件。第六章 开标22.开标22.1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并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22.2 进行网上投标,当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开标后,投标供应商即可登录“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网(http://lh.szzfcg.cn)”,用“应标管理?浏览开标一览表”功能查看开标一览表。第七章 评标要求23.评标会议23.1网上开标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单位代表须持本单位签发的《采购单位评标代表确认函》参加评标。注:《采购单位评标代表确认函》模板可以从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网http://lh.szzfcg.cn“采购单位”处下载23.2评标定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3.3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过程和结果。23.4评标过程中不允许违背评标程序或采用招标文件未载明的评标方法或评标因素进行评标。23.5 网上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4.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资料24.1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服务清单、答疑文件等;24.2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24.3评标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熟悉以下内容:(1)招标的目的;(2)招标项目需求的范围和性质;(3)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的资质、财政预算限额、商务条款;(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因素;(5)招标文件所列示的废标条件;24.4 投标文件。25.独立评标及评标程序25.1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标活动应当独立进行,并应遵循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供应商、编写评标报告的工作程序。第八章 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26.投标文件初审26.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2投标文件初审内容请详见“关键项目”中的《投标文件初审表》部分。投标供应商若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按废标处理。26.3对不属于投标文件初审表所列的其他情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作为废标的理由。27.澄清有关问题27.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签字)或者通过网络电子数据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用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者通过网络的电子数据方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的内容。根据本须知第28条,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8.错误的修正28.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当综合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综合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综合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综合单价。28.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29.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仅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30.评标方法30.1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深财购[2005]5号),项目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标法、性价比法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评标办法。30.1.1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30.1.2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量化打分,每个投标供应商的总得分应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汇总分确定,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30.1.3性价比法性价比法是指除价格因素外,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计算出评分因素的总分,除以投标报价,以商数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30.2 本项目采用评标方法:详见关键信息中的《评分信息》部分。31.定标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对评价结果从优到劣进行排序,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根据评价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供应商;31.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供应商的最低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对是否满足实质性要求或报价是否合理或是否低于成本,评委会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做出决定。31.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31.4采用性价比法的,按商数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商数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商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32.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33.中标公告33.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标结束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网”(http://lh.szzfcg.cn/)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期为三天。供应商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反映。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同该评标结果。33.2质疑投诉人应保证质疑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中标结果及中标通知书34.1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并公示三天后,公示期内无人投诉,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凭法人证明文件、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到我中心对外服务窗口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请采购单位凭《采购单位满意度调查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咨询电话:0755——82201873,********)。34.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35.质疑与投诉35.1质疑、投诉实行实名制。质疑(投诉)人应保证质疑、投诉的真实性,其在质疑或投诉时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证明利益受损的事实根据,实行“谁质疑,谁举证”的原则。35.2质疑(投诉)人具有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无效质疑情形及故意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或投诉的行为的,将对其扰乱招标投标秩序的行为进行不良行为公示,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区政府采购资格,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九章 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36.公开招标失败的处理36.1本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若由于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等原因造成公开招标失败,可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重新组织采购。36.2重新组织采购有以下两种组织形式:(1)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重新组织公开招标;(2)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非公开招标方式申请,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开招标失败采购项目可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36.3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重新组织公开招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要重新按公开招标流程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组成评标委员会等组织采购活动。36.4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的,可不另行制作谈判文件,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可就原招标文件中资质、技术及评标方法等变动情况向拟谈判对象发出谈判邀请,与原招标文件具同等效力,变动部分以谈判邀请文件为准。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的,供应商的原投标文件转为谈判应答文件。37.公开招标失败项目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37.1谈判小组37.1.1公开招标失败项目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后,评标委员会转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含3人)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可重新抽取也可继续采用评标委员会内专家。37.1.2谈判前,谈判小组将对各供应商的谈判应答文件进行审查,当谈判应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谈判,具体内容见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初审表的《资格性检查表》部分以及谈判邀请中相应的变动部分。37.2谈判程序37.2.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和谈判小组成员填写谈判登记表,并交验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的谈判代表身份证原件)。37.2.2谈判小组主持人宣布谈判规则和谈判纪律。37.2.3在谈判中,谈判小组将就以下谈判内容跟供应商进行谈判:(1)项目方案;(2)报价;(3)其它相关事项。原招标文件或谈判邀请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37.2.4谈判小组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各供应商对其谈判应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重要问题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37.2.5 允许供应商在谈判结束之前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内容进行澄清、修改或完善,或对项目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37.2.6供应商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修改,都应形成文字材料,并经供应商谈判授权人签字认可。37.2.7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它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或者其他信息;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有两次更改机会;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后更改及书面承诺。37.2.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供应商的谈判结果作废标处理,具体内容见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初审表的《符合性检查表》部分以及谈判邀请中相应的变动部分。37.2.9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谈判应答文件、谈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资料,对供应商谈判应答文件进行评估与比较,提出书面评审意见。37.2.10谈判小组将对谈判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37.3评标方法和定标原则37.3.1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深财购[2005]5号),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评标方法要比照最低评标价法规定执行。如确因实际情况需要采用其他评标方法的,应报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原招标文件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以外的评标方法,转为竞争性谈判后,评标方法应采用最低评标价法。37.3.2对公开招标失败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项目,谈判小组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综合各家供应商最终的方案、服务和投资等谈判结果并按本须知第30.1.1的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37.3.3若要采用其他评标方法的,必须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谈判小组按批准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谈判邀请文件中应注明批准的评标方法。37.3.4谈判小组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受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38.公开招标失败项目转为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38.1谈判小组38.1.1公开招标失败项目转为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后,评标委员会转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含3人)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可重新抽取也可继续采用评标委员会内专家。38.1.2谈判前,谈判小组将对单一来源供应商的谈判应答文件进行审查,当谈判应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谈判,具体内容见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初审表的《资格性检查表》部分以及谈判邀请中相应的变动部分。38.2谈判程序38.2.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和谈判小组成员填写谈判登记表,并交验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的谈判代表身份证原件)。38.2.2谈判小组主持人宣布谈判规则和谈判纪律。38.2.3在谈判中,谈判小组将就以下谈判内容跟供应商进行谈判:(1)项目方案;(2)报价;(3)其它相关事项。原招标文件或谈判邀请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知供应商。38.2.4谈判小组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谈判应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重要问题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38.2.5 允许供应商在谈判结束之前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内容进行澄清、修改或完善,或对项目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38.2.6供应商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修改,都应形成文字材料,并经供应商谈判授权人签字认可。38.2.7谈判小组与单一来源供应商进行谈判。供应商有两次更改机会;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后更改及书面承诺。38.2.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谈判结果作废标处理,具体内容见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初审表的《符合性检查表》部分以及谈判邀请中相应的变动部分。38.2.9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谈判应答文件、谈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资料,对供应商谈判应答文件进行评估与比较,提出书面评审意见。38.2.10谈判小组将对谈判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38.3评标方法和定标原则38.3.1单一来源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原招标文件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以外的评标方法,转为竞争性谈判后,评标方法改为最低评标价法。谈判小组对谈判应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对供应商最终的方案、服务和投资等谈判结果按本须知第30.1.1的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38.3.2谈判小组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受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第十章 合同的授予和备案39.合同授予标准39.1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八章所确定的中标供应商。40.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接受或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40.1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41.合同协议书的签订41.1中标供应商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书应采用本招标文件第二册第一章合同样本,并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相关约定加入合同样本;41.2中标供应商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41.1款的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中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1.3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未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及监管部门许可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1.4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的服务合同必须遵守本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并且不得更改合同条件。42. 合同备案42.1 凡纳入我区政府集中采购的货物类及服务类项目,采购单位均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到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采购的部门办理合同备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采用市住房和建设局合同范本,工程项目合同到区住房和建设局进行备案,不列入此次的备案范围。  42.2 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双方不得另行订立与合同内容不一致的其他协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以备案后的合同为准。合同主要内容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必须及时到区政府采购中心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备案时,应提交其变更原因的情况报告。   42.3 在备案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采购文件未事先约定的分包情况,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后提出分包的,在签订分包合同前应先经采购单位同意,并经区政府采购中心确认,中标(成交)供应商方可与分包供应商签订合同。主合同及签订的分包合同,一并办理备案手续。  42.4 合同备案应符合下列条件:  (1)签订合同主体合法;  (2)合同内容与采购文件、中标(成交)结果等相符;  (3)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要求。  42.5 未按规定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的政府采购项目,区国库支付中心不予以支付款项。43.履约担保43.1在签订项目承包合同的同时,中标供应商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1项规定的金额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43.2如果中标供应商不能按本须知第41.1款的规定执行,采购单位将有充分的理由通过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废除中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43.3项目服务期满之后,经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在七日内办理退还履约担保手续。44.中标服务费44.1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不收取中标服务费,报价时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这个因素。45.腐败和欺诈行为45.1政府采购要求合同项下的买方和卖方在合同采购和实施过程中应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根据本要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1)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招标方或买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招标方或采购单位的利益,包括投标供应商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招标方或买方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2)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在本合同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则拒绝接受该投标。(3)如果投标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46.招标文件解释权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招标文件涉及到的采购需求部分等内容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责成采购单位解释。采购单位对采购需求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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