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龙城区农民自垦耕地项目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龙城区农民自垦耕地项目
项目概况
龙城区农民自垦耕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鸿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DZC202108001
项目名称:龙城区农民自垦耕地项目
预算金额: 2900000.00元
最高限价:2900000.00元
采购需求:编制符合省级相关部门要求的调查报告;编制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以及相关图件;维护和完善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4.0系统上的相应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甲方提出的时间要求,直至通过国家验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政府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政策、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政策等。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乙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设计(含)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 月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鸿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25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市行政审批局楼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到辽宁鸿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朝阳市自然资源局龙城分局
地址:朝阳市龙城区
联系方式:王丽莹 0421-2859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鸿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152-3号
联系方式:0421-3907799
邮箱地址:lnhd7799@163.com
开户行:朝阳银行新华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鸿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3300020100001455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隋立栎
电 话:0421-3907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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