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 招标公告
关于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大英县天保镇2021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鹊桥村道路)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7月27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更正内容 | |||
重要提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供应商应指派身体健康,无疫情接触史,不存在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参加现场采购活动;供应商代表出现疫情防控要求需留观、隔离的,后果自负。供应商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采购活动,供应商代表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合格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提供疫苗接种凭证(纸质凭证或出示“四川天府健康通”疫苗接种信息均可,拒绝提供疫苗接种信息带来的无法进入响应文件递交现场等后果自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人员隔离等要求。疫情期间相关防疫检查登记需要一定时间,供应商要充分预估、预留好时间,提前到达现场办理入场防疫检查登记,若未提前到场办理而无法按时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后果自负。供应商代表在场内等候或工作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交易活动结束后,供应商代表应立即离开现场,不得滞留。为落实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加强“四川天府健康通”宣传推广使用的紧急通知》(川疫指发〔2021〕11号)文件精神,供应商代表办理入场防疫检查登记时需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小程序进行扫码,请提前申领“四川天府健康通”。对不执行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的,不服从现场管理的,体温测试不合格的人员均将被禁止进入交易活动现场。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现场要求执行。 | |||
更正日期 | 2021年08月02日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大英县天保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大英县天保镇交通街41号 | ||
联系方式: | 唐先生****-*******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大英县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 遂宁市大英县政府采购中心(办证大厅319) | ||
联系方式: | 大英县政府采购中心****-*******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大英县天保镇人民政府 | ||
电话: | 唐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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