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防贫保险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民市防贫保险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民市防贫保险
品目
采购单位新民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新民市公告时间2021年08月02日16:4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8月02日至2021年08月09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8月18日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预算金额¥31.6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阳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新民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新民市辽河大街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新民市防贫保险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8-02.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新民市防贫保险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8-02 至 2021-08-09
撰写单位: 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新民市防贫保险)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民市防贫保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81-00177
项目名称:新民市防贫保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16,400.00
最高限价(元):316,4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建立精准脱贫防贫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建立“临贫预警、骤贫处置、脱贫保稳”的精准防贫机制,从源头防贫堵贫,消除因病、因灾等容易出现的致贫返贫现象。

二、工作原则

(一)市级统筹、乡村联动。与承保机构合作,设立“防贫保险”,即由新民市乡村振兴局与承保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根据2020年新民市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数,新民市框定保险防贫人数为 1545人的防贫对象支付保险救助;由承保机构负责,乡镇、村配合开展核查,对防贫对象评议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保险金、落实帮扶举措,共同筑牢防贫“保护墙”。

(二)事前框定、事后认定。防贫对象不事前确定,不事先识别,以防贫预警线实时监测框定防贫对象。以建档立卡脱贫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600元的边缘易致贫户(非贫困户)人群为主要对象。对防贫对象的认定和扶持,坚持做到“实事求是、严格程序、接受监督、公平公正”。

(三)分类管理、精准防贫。防贫对象紧扣“两不愁三保障”核心指标综合研判,针对因病、因灾、因学为主的致贫返贫对象实施分类管理、精准防贫。

(四)创新完善、注重实效。一是运转高效。由农业农村、医疗保障、住建等相关部门以因病、因灾等不同预警线,确定监测对象并将其相关信息报告乡村振兴局,或农户自行申报,经乡、村两级审核签字盖章,并以乡镇为单位上报乡村振兴局,或是农户拨打保险理赔服务电话报案。二是注重实效。各乡镇有关单位要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开辟符合实际、有效解决问题的精准防贫路径。

三、保障规则及流程

(一)保障规则

1.保险期限: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保险额度建档立卡脱贫户人群每人赔偿最高5万元。

3.收入损失补偿:被保险人遭受已选择投保的主险及附加险保险事故,导致家庭实际收入减少且低于保单载明的精准扶贫、精准防贫项目收入损失补偿标准的,对被保险人实际收入与保单载明的当地精准扶贫或精准防贫项目收入损失补偿标准的差额,保险人在本附加险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每人限额3万元。

标的损失部分

赔付比例

(市内)

50%(含)以下

200元/亩

50%-80%(含)

300元/亩

80%-100%

500元/亩

4.因病住院补充医疗补偿:在科学就医,合理医疗,避免过度就医,过度医疗的基础上,保障因疾病住院、门诊医疗费用、住院自费医疗、重大疾病保障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补充保险等补偿后,仍需自付的医保范围内合理且必要费用。自付费用的全部金额按本地90%,本市80%,异地50%比例给付保险金,每人赔付限额上限5万元。

5.危房改造补偿: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居住、使用的住房经政府指定有关专业技术部门鉴定为C、D级危房且符合保单签发地危房改造条件,但在保险期间内未纳入当地拆迁补偿计划,保险人在扣除被保险人已从政府部门获得的危房补助费用后,按照C级住房1万元、D级住房1.5万元进行补偿。

6.家庭财产损失补偿:在保险期间内,因(一)火灾、爆炸;(二)雷击、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等自然灾害。导致低收入户居住、使用的住房(包括房屋主体及其附属设施)及室内财产(不包括便携式家用电器、现金及金银、珠宝、首饰等贵重物品)遭受物质损坏或灭失,按支付比例给付保险金,赔付限额上限5万元。

损失金额

赔付比例

0元-15000元

60%

15000(含)元-30000元

80%

30000元以上

100%

7.因学致贫补偿:在保险期间内,低收入家庭中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注册正式学籍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包括省内独立学院、省外普通高校,及顶岗实习期间,大专以上)每人补偿最高上限8000元。

8.意外死亡补助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每人限额5000元。

  1. 提供服务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止。

  2. 提供服务地点:新民市各县(市)区。

    六、付款方式:签订承保合同后一次性付款。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2日至2021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1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4、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必须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民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 新民市辽河大街16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2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3@qq.com
开户行: 华夏银行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阳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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