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进贤县政府采购办下达的进采办字【2013】080号采购批复,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进贤县粮食储备库的委托,就“粮食输送机械设备”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招标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计划函号 | 采购预算 (万元) |
1 | 粮食输送机械设备 | 1 | 批 | 进采办字 【2013】080号 | 96 |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要求,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人民币300万元,提供经年检(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应当是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商,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仓储设备/粮食机械/输送设备)为准;
(3) 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3年9月29日起至2013年10月19日(节假日除外)8:30—11:30,13:30—16:00时(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
5.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2)税务登记证原件和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4)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
(5)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3年10月23日14: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7.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四楼8号开标室。
8.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保证金应于2013年10月19日16:00(北京时间)时之前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的指定账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南昌市西湖区西河滩巷3号新源新河小区A栋3单元406室
邮 编:330046
联 系 人:仇浪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市中山路支行
江西省天铖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3 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