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海洋生态本底调查采购公告 | 有效期: | 2021-06-07 至 2021-06-11 | 撰写单位: | 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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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生态本底调查)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洋生态本底调查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12267 项目名称:海洋生态本底调查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650,000.00 最高限价(元):3,65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监测方案 1.1水质监测 每个市布设20个水质调查站位(含表底层样品不少于30个),总计布设调查站位60个(含表底层样品不少于90个),海水采样及分析按照《海洋监测规范》(GB 17378-2007)及《海洋调查规范》(GB/T 12763-2007)进行。 监测项目主要为一般水质全分析,包括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生物需氧量、非离子氨、盐度、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磷酸盐、石油类、悬浮物、铜、铅、锌、镉、汞、砷。 共进行春、秋季各一次监测。 1.2浅海沉积物监测 共布设30个浅海沉积物调查站位,每个站位采集表层样。监测项目包括铜、锌、铬、汞、镉、铅、砷、石油类、硫化物、有机碳。 共进行一次(可选择春季或秋季)监测。 1.3滩涂沉积物监测 共布设60个滩涂沉积物调查站位,每个站位采集表层样。监测项目粒度分析。采样站位沿岸线均匀布置。 共进行一次(可选择春季或秋季)监测。 1.4海洋生物质量监测 共布设36个海洋生物调查站位。每个监控区内,监测3种经济物种污染物残留状况,包括铜、锌、铬、总汞、镉、铅、砷、石油烃、六六六、滴滴涕。 共进行春、秋季各一次监测。 1.5海洋生态环境监测 共布设36个海洋生态调查站位。监测项目为叶绿素a、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和游泳动物。 共进行春、秋季各一次监测。 1.6潮位、海流、悬浮泥沙监测 本次海流测量水深预计在5~10m左右,测量类别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海流、悬浮泥沙观测复杂程度分类表中1类进行。 每区选择大潮期分别进行1次观测,共计18站次。 布置9个短期验潮站,每站验潮时间1个月。 1.7水域及岸滩地形测量 拟在辽宁省三市进行项目调查。 调查单位中标后进行现场踏勘,确定具体调查范围。 2规划研究报告编制 2.1资料整理 补充辽宁省近岸海域海图、地形图数字化处理,处理海图、地形图约30幅; 遥感影像、航拍影像校正、拼接、信息提取200平方公里; 历史资料收集处理30项,补充收集并数字化处理约30个修复项目海域使用状况、受损情况、受损范围等历史资料。 2.2现场调研 进行辽宁近岸海域空间资源受损情况及开发利用保护现状调查,调研点位预计30个点,调查包括现场踏勘、现场走访等。 2.3专题编制 辽宁近岸海域空间资源受损情况及开发利用保护现状分析; 针对受损问题,总体安排蓝色海湾整治项目类型及空间分布等; 针对每个拟修复区域海洋生态资源受损情况,编制海湾、海岸带整治修复形势与行动规划研究报告。 2.4组织会议 根据项目进度,召开2次专家会议。 3项目进度安排 于2021年10月20日前,完成本项目本底调查工作部分; 于2021年11月1日前,完成三个市海湾、海岸带整治修复形势与行动规划研究报告工作,并进行初验; 于2021年11月15日前,组织专家验收评审会,结合专家意见,撰写盘锦、锦州、丹东等三市海湾、海岸带整治修复形势与行动规划研究报告(报批稿)递交至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4技术成果 (一)盘锦、锦州、丹东等三市海洋生态本底调查评价报告各10套; (二)盘锦、锦州、丹东等三市海湾、海岸带整治修复形势与行动规划研究报告各10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和海洋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7日至2021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7楼37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机关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7楼3707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lnwc2019@126.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吉隆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威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