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信息通信设备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重新招标)

2021年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信息通信设备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重新招标)

公告
2021年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信息通信设备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TC210H02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2021年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信息通信设备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TC210H02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2021年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信息通信设备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重新招标)。
1、 投标人(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在境内承担拟投项目的条件和能力,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诚信守法;
2、 投标人(单独申报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出具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集团盖章的2021年项目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本表盖章日期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注册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所在地均应在辖区范围内。中央企业及其全资子公司必须经中央企业集团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单位、部属高校或其他中央单位直属单位申报的项目按照属地化原则由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
3、 拟投标项目的重点任务、主要建设内容、预期目标、实施期限须满足第五章相关要求;
4、 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具有主持相关项目开发能力或经验;
5、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或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成员)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 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或子项目),不得参与本次申报;研发类项目,不属于本次支持范围;
7、 已牵头(或单独)承担过工业转型升级项目等工信部相关专项的单位,截至本年度相关要求发布时,如有超过实施期6个月仍未完成验收项目的,不得再牵头(或单独)申报(项目实施期包括经批准同意的延期时间)。项目实施期到年的,认定实施期为该年度最后一天;项目实施期到月的,认定实施期为该月最后一天;批准延期的项目,以延期后的实施期为准;
8、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 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真实,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0、 投标人(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近3年内(2018年以来)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执行情况良好,在相关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中未出现违规、违法问题;
11、 投标人(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近3年内(2018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12、 在建的项目,项目形象进度(按开标前一日总投资已完成比例计算)不超过50%;
13、 本招标项目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8月02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8月20日23时59分59秒

获取方法:本项目采用线上发售招标文件方式,有意购买标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步骤操作完成招标文件购买(详见“七、其他公告内容”2、招标文件获取步骤)。招标事项咨询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3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投标人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制作并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进行提交。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3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线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重点任务

TC210H027

信息通信设备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

注: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②本次招标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进行。本项目在第一次招标中因投标人不足3家不予开标,现进行第二次招标。

2、招标文件获取步骤:

2.1首次注册供应商: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平台”),点击“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

2.2已在平台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后点击“寻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名称查询,找到项目点击“我要参与”,投标人选中需要投标的包“加入购物车”。

2.3在“我参与的项目”选择相应项目后的“购买招标文件”按钮,选择相应标包“去结算”并下单,招标文件每包售价 600 元人民币(本项目仅支持【网上支付】方式,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200元/包。平台交易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款、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支付完成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2.4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当以牵头人名义购买招标文件。牵头人可先独立完成报名、购标操作,待联合体成员单位在平台完成免费注册后,由牵头人在平台进行选择添加。投标截止时间前,牵头人可以随时调整联合体成员,最终调整的名单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平台客服进行修改。

3、CA证书办理:

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先到推荐单位咨询相关要求),应在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尽快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联系申请办理北京CA证书的购买事宜,以免延误投标。CA证书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1年内有效。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仅需由牵头单位办理北京CA证书。

4、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与技术支持联系:

(1)客服电话:***-********转1(客服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9时-12时,13时-21时)。

(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关于投标的操作方式学习(包含文件获取、文件制作、文件加密提交、观看开标等)可通过网址www.365trade.com.cn/swapimg/97552.jhtml获取。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cntcitc.com.cn/)。

中标候选人公示也将在上述媒介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魏少华、刘思明、张涌岩、李乃亮

电话:***-***********-***********-***********-********

电子邮件:weishaohua@cntcitc.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145*****55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平台 示范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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