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机床厂土壤治理修复工程效果评估(第三次)
重庆机床厂土壤治理修复工程效果评估(第三次)
重庆机床厂土壤治理修复工程效果评估(第三次)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资金,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地产集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地点:巴南区道角新工地莲花一村1号。
2.2项目规模及概况:本项目场块占地面积约288000 平方米(合432.4 亩),地处巴南区道角新工地莲花一村1 号。本项目场地内的污染土壤方量约为96453m3,污染土壤修复范围的占地面积约为69126㎡。同时,机床厂原址场地内遗留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量总计约1183.5 吨,危险废物5220.2 吨(HW08 类和HW12 类),废水量约为183.4 吨。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1.09亿元。
2.3招标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对重庆机床厂土壤治理修复工程场地内污染土壤修复清运及场外污染土最终处置情况进行效果评估,并直至取得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验收合格函复文件。
2.4成果要求:
1.自土壤污染治理施工合同签订时间,210日历天内完成场地内的污染土壤整治修复及受污染建筑垃圾处置的效果评估,并取得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验收合格函复文件。
2.自土壤污染治理施工合同签订时间,530日历天内完成场地内的污染土壤整治修复及受污染建筑垃圾处置等的异位修复的效果评估,并取得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验收合格函复文件。
3.土壤污染治理施工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月29日。
2.5服务期:530日历天。
2.6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验收时间为准),须具备至少1个合同金额为150万元及以上的效果评估类业绩。(效果评估项目类型仅限污染场地土壤修复,不含生态修复、农田修复、矿山修复、流域整治、垃圾填埋场治理、水体修复、底泥治理等)。
(3)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招标人: | 重庆市地产集团 | 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刘老师 | 联系人: | 王彬颖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62603162 | 联系电话: | 15178734838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重庆机床厂土壤治理修复工程效果评估(第三次)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1239048087108092933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沙坪坝支行营业部 | 0304010120010019214023679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150101040015152-111941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路支行 | 50050100414100000213-006827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子山支行 | 9558853100005762053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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