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龙门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招标公告
《定安县龙门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招标公告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定安县龙门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编)》的公示
《定安县龙门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已编制完成,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1年08月2日至2021年08月31日)
2.公示地点:定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dingan.hainan.gov.cn/)和龙门镇政府。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guotuju221@126.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定安县定城镇第二办公区二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4编审中心。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咨询电话:****-******** 联系人:黄工
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公示中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到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4编审中心查询。
《定安县龙门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编)》公示规划简介
一、镇域总体规划
(一)规划范围总体规划镇域范围:根据龙门镇行政辖区范围划定镇域规划范围,总面积约为103.6平方公里。
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以龙门镇镇区为中心,以《定安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中确定的开发边界为主,结合基础设施建设的范围。北至规划给水厂,南至热作场,东至龙门岭,规划面积约为339.61公顷。
(二)人口规模镇域近期(2025年)常住人口规模约为2.6万人;远期(2035年)常住人口规模约为2.8万人。
(三)总体发展定位海南富硒冷泉特色风情小镇、海南国际自贸港乡村旅游示范区。
(四)产业布局规划根据龙门镇资源分布特性,结合龙门镇重点培育产业,发展城镇发展核心、旅游产业发展区、热带高效农业产业区(富硒)、休闲农业发展区以及林业(林下)经济发展区五大产业发展板块,并在空间上给予明确和落实。
(五)村镇体系规划按照《镇规划标准》的规定,根据村镇体系空间结构组织,龙门镇村镇体系等级结构为“中心镇——中心村(含农场)——基层村(生产队)”三级。
中心镇:龙门墟,是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镇域旅游产业的服务基地,镇域三次产业中心。
中心村(包括农场):是村镇中从事农业、家庭副业和生产活动的较大居民点,提供为本村庄和附近村庄服务的公共服务设施。本次规划中心村为14个。
自然村:剩余的各自然村和农场生产队级居民点。
龙门镇村镇体系规划一览表
序 号 | 等 级 | 数量(个) | 名 称 | 人口规模 | 职能及产业 |
1 | 中心镇 | 1 | 龙门镇区(含龙门村) | 1.45万人 (不含短时度假人口) | 是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镇域景区旅游产业的服务基地,镇域三次产业中心。 |
2 | 中心村 | 13 | 大山村、大效村、红锋村、红花岭村、久温塘村、龙拔塘村、里沙塘村、石坡村、双塘村、先锋村、英湖村、热作场、红卫农场 | ≥300人 | 从事农业、家庭副业或者旅游服务业 |
3 | 基层村 | 100 | 特色村/其他自然村/生产队 | <200人 | 农业生产、旅游业 |
龙门镇镇域内建设用地共约867.66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121.24公顷,市县产业用地28.80公顷,旅游建设用地24.38公顷,乡村建设用地457.63公顷,其他类型建设用地(包括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特殊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其他设施用地和水工建筑用地)235.61公顷。
2.非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包括基本农田、一般耕地、其他农用地、二级保护林地、三级保护林地、四级保护林地、后备林地、园地、未计入水库水面的河流湖泊水面、滩涂和自然保留地,用地面积共计约9492.61公顷。
(七)镇域道路交通规划镇域内部道路系统为“通道+网络”的结构,通过外部交通从对外的交通节点处连接快速通道,与内部道路网络联系,到达镇区和各个村庄。
镇域道路根据各区域的主要功能,道路交通功能也分为综合交通型和旅游交通型,不同类型道路采取不同的断面形式。综合交通型道路重点考虑道路的交通能力、行车速度方面的要求。旅游交通型道路在考虑道路交通能力的同时,将道路景观作为重点考虑内容,要求道路有流畅的线形和优美的景观。
1.综合交通型道路主要是指连接各干线公路之间以及镇区与居民点之间的联系道路。
2.旅游交通型道路主要为进入南丽湖国家湿地公园和久温塘冷泉度假组团的道路。
二、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用地规模龙门镇镇区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为339.61公顷,其中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181.47公顷(不含村庄建设用地4.37公顷)。
(二)人口规模规划至2035年,镇区总人口为16210人,其中常住人口15100人,短时度假人口1110人。
(三)功能定位以生态保护为核心,以冷泉资源、火山文化及富硒土壤为三大核心要素的定安县文化特色鲜明的旅游服务型中心城镇。
(四)用地布局规划1.镇区
镇区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为339.61公顷,其中规划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181.47公顷。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61.53公顷。其中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面积为46.31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25.40%;商住混合用地面积为15.22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8.35%。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总面积为19.74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0.83%。
(3)商业服务业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商业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用地面积共1.20公顷,占规划总建设用地2.20%。
(4)仓储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总面积为34.43公顷,约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8.88%。
(5)交通运输用地
主要包含客运站、公共停车场以及城镇道路用地,规划交通运输用地共计约29.43公顷,约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8.67%。规划在镇区北部新建一处客运站,在镇区规划三座公共停车场。
客运站用地面积约1.27公顷,约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0.70%;公共停车场用地共计面积约0.78公顷,约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0.43%。
(6)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共计约7.50公顷,约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4.13%。规划在镇区北侧设置给水厂、污水处理站和燃气站,在镇区北部设置一座消防站,保留镇区东侧的道班。
(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以及广场用地,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共计约6.54公顷,约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3.60%。
(8)留白用地
主要为镇区北侧的用地,规划留白用地约24.26公顷,约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13.37%。
龙门镇镇区规划国土空间用途结构表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面积 (公顷) | 比例(%) | |
01 | 耕地 | 38.39 | 11.30% | |
02 | 园地 | 0.12 | 0.04% | |
03 | 林地 | 114.42 | 33.69% | |
06 |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 0.08 | 0.02% | |
其中 | 060102 | 村庄内部道路用地 | 0.08 | 0.02% |
07 | 居住用地 | 63.52 | 18.70% | |
其中 | 070102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46.31 | 13.64% |
090101/070102 | 商业/居住混合用地 | 15.22 | 4.48% | |
070301 | 一类农村宅基地 | 1.83 | 0.54% | |
0704 |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0.16 | 0.05% | |
08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19.74 | 5.81% | |
其中 | 0801 | 机关团体用地 | 3.76 | 1.11% |
080302 | 文化活动用地 | 0.52 | 0.15% | |
080403 | 中小学用地 | 9.73 | 2.87% | |
080404 | 幼儿园用地 | 1.55 | 0.46% | |
080501 | 体育场馆用地 | 1.02 | 0.30% | |
080601 | 医院用地 | 1.92 | 0.57% | |
080701 | 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 | 1.24 | 0.37% | |
09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34.43 | 10.14% | |
其中 | 0901 | 商业用地 | 2.30 | 0.68% |
090101 | 零售商业用地 | 13.29 | 3.91% | |
090102 | 批发市场用地 | 4.54 | 1.34% | |
090104 | 旅馆用地 | 8.12 | 2.39% | |
090105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0.77 | 0.23% | |
090301 | 娱乐用地 | 5.41 | 1.59% | |
12 | 交通运输用地 | 29.43 | 8.67% | |
其中 | 1207 | 城镇道路用地 | 27.38 | 8.06% |
120801 | 对外交通场站用地 | 1.27 | 0.37% | |
120803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0.78 | 0.23% | |
13 | 公用设施用地 | 7.50 | 2.21% | |
其中 | 1301 | 供水用地 | 3.64 | 1.07% |
1302 | 排水用地 | 0.82 | 0.24% | |
1304 | 供燃气用地 | 0.53 | 0.16% | |
1309 | 环卫用地 | 0.33 | 0.10% | |
1310 | 消防用地 | 0.40 | 0.12% | |
1311 | 干渠 | 1.32 | 0.39% | |
1313 |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 0.46 | 0.14% | |
14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6.54 | 1.93% | |
其中 | 1401 | 公园绿地 | 3.81 | 1.12% |
1402 | 防护绿地 | 2.20 | 0.65% | |
1403 | 广场用地 | 0.53 | 0.16% | |
15 | 特殊用地 | 0.34 | 0.10% | |
其中 | 1503 | 宗教用地 | 0.34 | 0.10% |
16 | 留白用地 | 24.26 | 7.14% | |
23 | 其他土地 | 0.84 | 0.25% | |
总计 | 339.61 | 100.00% |
1.1建筑设计引导
(1)建筑风格:建筑风格应考虑琼北民居建筑风格,应采用坡屋顶,可采用骑楼的建筑形式。
(2)建筑色彩:建筑色彩可采用大地色系、棕色系、米色系为主基调为主,在主色调基础上调整色彩明度和饱和度作为辅助色调,辅助色调应控制其比例,不可超过外立面总面积的20%,屋顶色彩的明度和彩度不宜过高,应与周边协调。
(3)高度控制:建筑高度应与周边建筑协调,按小城镇的建造高度整体控制,除了商业建筑外,其他建筑不应超过20米。
1.2环境景观设计引导
(1)开敞空间:结合居住组团中的公共服务节点设置,并根据场所特征和片区主要功能,开敞空间中宜创造一些便于交往和休憩的场所,便于聚会、聊天、娱乐和健身等活动。
(2)步行通廊:步行通廊为弹性控制,在保证通廊方向不变的情况下,线型和宽度可根据地块下一步建设方案进行调整。步行通廊区域为限制建设区,区域内禁止建设地上建筑,允许建设架空连廊、道路、广场、绿化、小品等景观设施,同时保证步行的通达性。
(3)景观绿化:景观设计应充分考虑场地特征,结合街头游园和步行通廊进行统筹设计。行道树配置应考虑当地树种,宜采用三角枫、凤凰木、芒果树、鸡蛋花、紫荆等富有地方特色的植物为主。沿道路退让的绿化带内应疏密有致的种植观赏景观树。
2.特色小镇风貌片区设计引导
2.1建筑设计引导
(1)建筑风格:以当地地域建筑风格为主,凸显火山岩建筑风貌。
(2)建筑色彩:在大地色系、棕色系、米色系为主基调的基础上,可采用彩度较高的颜色,形成具有活力又能展示地域文化的街区氛围,但应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视觉干扰。
(3)高度控制:该片区中广播塔作为镇区最高点,周边商业建筑适度提高管控高度至24米,以营造核心商业的中心感。龙门老街主要以原老街的建筑形态打造,建筑高度不应超过周边居住建筑高度。
2.2环境景观设计引导
(1)开敞空间:以风情商业街中心公园为中心,该风貌片主要体现镇区特色风貌,需重视特色营造,在各个节点通过雕塑、造型别致的植栽、特色入口建筑等强化特色。
(2)步行通廊:龙门老街核心的公共绿地中设置公共步行通道,主要功能是联系南侧开放空间和功能地块,同时兼作视觉廊道和通风廊道。步行通道最小宽度为3m。
(3)景观绿化:行道树配置应考虑当地树种,宜采用三角枫、凤凰木、芒果树、鸡蛋花、紫荆等富有地方特色的植物为主,局部节点绿化应采用乔木、小乔木和灌木相结合,按不同花期配置花种,以攀爬植物点缀,形成立体的四季花开的绿化景观节点。
3.公共配套风貌片区设计引导3.1建筑设计引导
(1)建筑风格:建筑风格应采用琼北建筑与现代建筑风格相结合的形式,采用坡屋顶、骑楼的建筑手法,运用具有设计感的建筑手法,增强公共建筑的标志性意义。
(2)建筑色彩:建筑色彩力求压制含蓄,能够展现地方特色。避免出现明度或彩度较高的颜色。
(3)高度控制:建筑高度参照省县的相关要求管控。
3.2环境景观设计引导
(1)开敞空间:应将镇区西侧农田景观与东侧核心商业街区公共绿地统筹考虑,重视周边农田环境的结合。
(2)步行通廊:延续东侧核心商业街区的通行路径,依托步行道路体系,形成横贯镇区东西向的步行和景观通廊。
(3)景观绿化:行道树配置应考虑当地树种,宜采用三角枫、凤凰木、芒果树、鸡蛋花、紫荆等富有地方特色的植物为主。
4.旅游度假风貌片区设计引导4.1建筑设计引导
(1)建筑风格:建筑以现代热带建筑风格为主,融入当地传统建筑元素,鼓励采用中低层的建筑群体组合为主要布局形式,并注重与外围生态空间的协调联系,鼓励采取坡屋顶形式。
(2)建筑色彩:在自然绿色为背景色的基础上,以浅黄色、白色等浅色系作为基调,暖色系色彩为辅助色,体现休闲度假风情。
(3)高度控制:以“生于地域,融于自然”为基本原则,建筑以低层为主,局部多层,严控建筑高度,不突破山脊线2/3。
4.2环境景观设计引导
(1)开敞空间:结合出入口和步行廊道节点设置开敞空间,开敞空间设计应注重于周边山地环境的结合。
(2)步行通廊:通过景观设计手法结合山形地势,营造商业和酒店地块之间趣味的步行景观通廊。
(3)景观绿化:该区域为原生植被较好地段,绿化植被应具有多样性,注意植被搭配,层次丰富,多选用原生植被,构建热带山地特色景观。
5.基础设施风貌片区设计引导5.1建筑设计引导
(1)建筑风格:以现代建筑风格为主,塑造简约的现代风貌形象,建筑形态宜采用简洁的几何体块,体现时代感,同时建筑体量不宜过大。
(2)建筑色彩:鼓励彩度较高的颜色,但不得超过外立面总面积的50%,且同一建筑的颜色不应超过3种。
(3)高度控制:建筑高度参照省县的相关要求管控。
5.2环境景观设计引导
(1)开敞空间:结合片区出入口设置绿化景观节点,打造片区标志性标识;同时沿红岭灌区支渠沿线打造绿化空间。
(2)步行通廊:依托东西向主要交通道路打造东西向步行通廊,依托红岭灌区沿线绿化空间打造南北向串联不同地块的步行道路。
(3)景观绿化:植物绿化与组团功能相协调,交通道路主要以行道树为主,开敞空间局部点缀绿化组团,树种选择以当地树种为主,局部绿化组团可根据设计的需要引入适宜物种。
6.绿色生态风貌片区设计引导6.1建筑设计引导
保留自然乡村建筑元素,新建设项目应与乡村建筑相协调。
6.2环境景观设计引导
最大限度尊重自然原有景观,以自然生态绿地为基底,适当增加当地植被群落的种植,营造属于地域的自然生态氛围。
(九)道路交通镇区内部构建环状路网体系,并规划三级路网等级——主干、次干和支路。
1.主干路红线宽度18米。它们与对外交通道路相衔接,主要担负起各功能区之间的联系。主干路主要为S302和S202在镇区内部的延续,与对外交通道路共同组成完整的道路系统框架。
2.次干路红线宽度分别为16米和14米,规划次干路在镇区外围形成环状路网,若遇重大矛盾冲突,可在不减少道路面积的前提下,作适当调整。
3.支路红线宽度分别为12米、9米和7米,支路主要为连接各个功能组团的生活性道路。
(十)地块控制指标体系1.混合用地规划区内混合用地为二类城镇住宅/商业用地,以居住功能建筑为主导功能,居住建筑面积与商业建筑面积的比例为80%:20%。
2.用地建设容量控制各类用地建设开发强度如下表所示:
各用地建设容量控制一览表
用地性质分类 | 具体分类 | 容积率 (≤) | 建筑密度 (≤) | 建筑限高 (≤) |
居住用地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1.1、1.2 | 25%、30% | 18M、20M |
商住混合用地 | 1.0 | 35%、50% | 15M、20M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机关团体用地 | 0.8 | 20% | 20M |
文化活动用地 | 0.8 | 20% | 18M | |
中小学用地 | 0.8 | 20% | 18M、20M | |
幼儿园用地 | 0.6 | 20% | 15M | |
体育场馆用地 | 0.6 | 20% | 20M | |
医院用地 | 0.8 | 20% | 20M | |
老人社会福利用地 | 0.8 | 20% | 15M |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零售商业用地 | 0.8、1.0.、1.2、1.5 | 40%、50% | 15M、18M、20M 、24M |
批发市场用地 | 1.0 | 40% | 15M | |
旅馆用地 | 0.6、1.2 | 20%、25% | 20M、24M | |
娱乐用地 | 0.6 | 20% | 20M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0.5、0.8 | 25%、35% | 10M、20M | |
交通运输用地 | 对外交通场站用地 | 0.6 | 20% | 18M |
公用设施用地 | 供水用地 | 0.5 | 25% | 15M |
排水用地 | 0.5 | 35% | 15M | |
供燃气用地 | 0.5 | 35% | 15M | |
环卫用地 | 0.5 | 35% | 15M | |
消防用地 | 0.6 | 25% | 20M | |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 0.6 | 20% | 15M | |
特殊用地 | 宗教用地 | 0.6 | 20% | 15M |
三、主要图纸公示目录
01 区位分析图
16?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图
17?镇域土地利用规划图
18 镇域产业布局规划图?
21 镇域综合交通规划图
22 镇域基础设施规划图
17?镇区规划结构图
18?镇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21?镇区服务设施规划图
22?镇区道路交通规划图
38?镇区容积率控制图
39?镇区建筑密度控制图
40?镇区建筑高度控制图
标签: 修编 控制性详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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