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创作实训中心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1210-2141YDZB4149】

新媒体创作实训中心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1210-2141YDZB4149】

新媒体创作实训中心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1210-2141YDZB4149】

发布时间:2021-08-028

项目概况

新媒体创作实训中心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210-2141YDZB4149

项目名称:新媒体创作实训中心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新媒体创作实训中心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教学专用仪器高清摄像机1(套)详见采购文件24,999.0024,999.00
1-2教学专用仪器VR惯性捕捉交互系统1(套)详见采购文件95,400.0095,400.00
1-3教学专用仪器表情捕捉系统1(套)详见采购文件83,900.0083,900.00
1-4教学专用仪器新媒体创作实训中心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1,695,701.001,695,701.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

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30天完成货物的交货,安装验收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媒体创作实训中心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媒体创作实训中心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2日至2021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24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1126/index.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1128/index.html。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工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新闻出版高级技工学校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76号

联系方式:020-87058812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

联系方式:020-836255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小姐

电话:020-83625527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02日


标签: 实训中心 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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