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采购超微量分光光度计等三项设备项目的采购公告
宁波大学采购超微量分光光度计等三项设备项目的采购公告
宁波大学采购超微量分光光度计等三项设备项目的采购公告 |
公告次数:1 |
发布日期:2021-08-02 |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宁波大学采购超微量分光光度计等三项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波大学采购超微量分光光度计等三项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CBNB-********
三、公告期限: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9日止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项目概况(货物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万元) |
一 | 超微量分光光度计 | 1台 |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10.00 |
二 | 真空烘箱 | 1台 |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13.00 |
三 | 16通道符合仪 | 1台 |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8.50 |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8.1发售时间: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9日(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北京时间,下同)。
8.2发售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前台),我公司招标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
8.3售价:招标文件每品目500元,售后不退。
8.4招标文件发售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电子邮箱:********9@qq.com。
8.5本项目允许线上购买招标文件,购买链接:https://dwz.cn/BzVsB93Q。
特别提示:供应商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按上述号码直接传真或发邮件至本公司前台人员,并在底单上注明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品目号(如有)、联系人、联系号码及邮箱,如未按此要求操作,投标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招标文件,请给予配合。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8月25日13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中基招标会议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一楼)开标室,未购买招标文件或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8月25日13时30分在中基招标会议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一楼)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其他事项
11.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可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成功进行注册登记,否则供应商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11.2、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11.3、供应商在投标当天投标人员需持绿色“甬行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递交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大学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联系人:刁老师
代理单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冲、张亮
联系电话:****-********、********
关于本次招标的费用均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户 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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