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铝材厂厂院对外出租公告
原铝材厂厂院对外出租公告
郑州豫康铝材有限公司土地招租公告
郑州市烟草公司新郑市分公司拟对原铝材厂厂院对外公开出租,现将有关招租情况公告如下:
一、厂院基本情况:厂院位于新郑市解放路与炎黄大道交叉口西北角,总面积约14.4亩,租赁期限为5年。每年租金不低于人民币15万元。租赁期限到期后,非特殊状况,租赁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投标竞价人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参与竞价的,需提供在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个人参与竞价的,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个人存款证明,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以上证明需提供复印清晰且完整的复印件2套。
三、投标竞价时须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不中标者原数退还,中标后退标者,保证金将作为本次投标活动的补偿概不退还。
四、对投标竞价人要求:
1、依法经营,证件齐全,按章纳税,服从出租单位及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2、不得擅自转租;
3、用于商业批发及零售和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经营活动;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项目;
4、按时缴纳房租。
5、现状出租,水电自行协调。
五、投标截标及竞价时间、地点:见招租文件。
六、招租文件购买时间、地点:
2013年9月30日起至2013年10月11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及证件(自然人持身份证原件和个人存款证明)到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租文件,招租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招租文件售后不退。
七、本次招租联系事宜
出租人:郑州市烟草公司新郑市分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86*****996
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与丰产路交叉口新世纪大厦2#楼311室
联 系 人:史女士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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