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医院信息系统开发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医院信息系统开发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22586
项目名称: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医院信息系统开发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90,000.00
最高限价(元):490,000.00
采购需求
一、医院现有信息系统his开发改造
1.检查信息诊疗参考数据维护;
2.检查项目关联诊疗单据;
3.医嘱执行记录全院共享;
4.危重护理记录模板维护;
5.危重护理记录使用培训;
6.入、出院、转科时对未执行项目进行核对功能;
7.入、出院、转科时对未执行项目进行核对功能应用培训;
8.入、出院、转科时对未审核项目进行核对功能;
9.入、出院、转科时对未审核项目进行核对功能应用培训;
10.病历全院共享功能;
11.病历共享功能应用培训;
12.病房药品准备过程记录;
13.病历全院共享(不同病房的医师和护士之间共享、其他临床辅助科室共享);
14.临床医生查看危急值功能应用;
15.开发改造函数,新增限制患者入科后,必须完善首页相关信息才能进行相关治疗的功能。
二、门诊中西药局管理系统开发改造
1.能够获得患者基本情况、体征、药敏数据;
2.处方药品单次剂量、使用频次等信息维护。
三、专项数据统计
ICU收治率统计、床位(编制床位、实际床位、实际开放总床日数、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收入与费用(总收入、各项医疗收入、按照医疗付款方式分类的收入),医疗服务数量(门诊、急诊、出诊、预约诊疗人次,死亡人次、手术人次、介入人次、检查人次、治疗人次、处方人次)等
要求:
1.无缝链接并承担接口费用;HIS、门诊中西药局系统改造与医院现有信息系统
2.专项数据要从医院现有信息系统HIS中直接调取数据,后台数据表中文字段显示。(提供中文字段截图证明)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直至四级评级完成(2021年12月末)。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20,000.00
最高限价(元):320,000.00
采购需求
全程支持采购人完成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并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四级)省级查验。具体需求如下:
1.测评组织:提供有经验的专家及厂商资深工程师等人员组建团队全面组织项目实施;
2.提供政策解读、评价指标解读、报名流程解读等;
3.项目实施:提供项目调研分析、项目自评、项目整改、模拟测评、专家评定、网上申报、现场查验支持等;
4.项目管控:提供项目实施各阶段质量管理与进度控制,按期完成项目目标;
5.项目文档:提供需求分析报告、项目自评分析报告、项目整改方案、报名材料及评级证明材料整理等;
6.项目协调:提供与第三方应用系统厂商技术人员沟通协助完成项目改造;
7.技术支持:提供专业评级工具应用、模拟测评工具应用、统计数据模型分析等技术支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直至四级评级完成(2021年12月末)。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8日至2021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至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十楼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1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十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注:本项目2个包允许兼投兼中;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办理CA后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投标报名,详情请参考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开标时,供应商自带笔记本电脑进行现场解密报价。2.供应商须确保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 3.网上报名登记后,须将所投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发至邮箱lncy_one@126.com。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 辽宁省开原市文化路1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1001室
联系方式: 024-82240592转605
邮箱地址: lncy_one@126.com
开户行: 兴业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秀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