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发中学安保服务招标公告
立发中学安保服务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安市立发中学安保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安市立发中学网站http://lfzx.haianedu.net/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 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安市立发中学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90万元
最高限价:29.9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8月2日起 2021年8月13日15:00止。
地点:http://lfzx.haianedu.net/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8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安市立发中学尚谆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8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安市立发中学尚谆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安市立发中学
地 址:海安市开发区农林村25组
联系方式:田桂杨189*****2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中信窗口
联系方式:谭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勇
电 话:****-********
海安市立发中学安保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竞争性
磋商文件
海安市立发中学
二O二一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第四部分 磋商程序和内容
第五部分 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若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人员从疫情中高风险区前来投标,投标时请提供距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内的显示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并出具投标当天显示为绿色的防疫健康信息码与行程码,带好口罩,方可进入投标现场;其余供应商的参与投标人员需出具投标当天显示为绿色的防疫健康信息码与行程码,带好口罩;以上所有参与投标人员不得有咳嗽或感冒、发热症状。因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不能投标、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项目概况
海安市立发中学安保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安市立发中学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13日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安市立发中学安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29.90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29.90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8月2日至2021 年8月13日
地点:海安市立发中学网站
方式:自行获取
售价: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工本费25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请供应商自带并按要求缴纳,否则采购人可以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四、纸质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8月13日15:00(北京时间)
逾时,将拒绝接受响应文件。
地点:海安市立发中学尚谆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8月13日15:00(北京时间)
地点:海安市立发中学尚谆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见面模式。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开标人提出。
八、磋商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安市立发中学
地 址:海安市开发区农林村25组
联系方式:田桂杨189*****2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中信窗口
联系方式:谭勇****-********
第二部分磋商须知
一、本磋商文件由本公司解释。
1.供应商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向采购人或本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磋商结束后针对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磋商。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本公司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本公司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网上公告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供应商由于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本公司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本公司或采购单位可视情组织答疑会。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份数和签署
1.供应商按“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补错漏处,须经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响应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印章。
四、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商务技术文件应将正本、副本及图纸类等(如需提供图纸等其它资料的话)合并密封,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或密封箱内(如有A3大小的图纸类,可单独密封)。
2.响应报价表须单独密封,不得出现于其他投标文件中。
3.本公司将拒绝接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五、报价准备
1.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就所有内容进行最后报价,少报无效。
2.最后报价应包括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含一切必须的辅助材料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等。
3.最后报价将作为磋商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的组成依据。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
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我公司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
七、相关费用
1.供应商承担参与磋商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本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成交价*1.50%*70%(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此费用由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八、竞争性磋商程序简介
先开启供应商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条件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请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前和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的,成交后供应商在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单位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
有关要求说明
1.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2.产品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
二、项目具体需求说明
(一)校园基本情况
校园四周均有围墙围合,安装有张力围栏。学校有东、南两个大门,均配置门卫室,并安装一键报警系统。南大门门卫室内有消防控制系统、监控大屏、微型消防站、访客系统等。学生平时上学从南门进入校园,放学从南、东两个大门分时段、分年级出校园;教职工上下班(车辆)主要从东面大门出入。学校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健全,设置安保处,全面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保安服务质量,并指导、协调保安对校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保安服务的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校园门卫管理和校园防火、防盗、治安巡逻,维持校园秩序,维护校园稳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在学校安保处的组织和领导下,做好校园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配合安保处,及时受理校内各类纠纷和治安案件,及时、正确处理校园内的各类突发事件;
4.协助并配合学校各楼栋内部安全防范,提供安全力量支援;
5.随时出员,为师生提供紧急救助服务;
6.抽调临时保安力量,做好学校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
7.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校园内部与周边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委托管理事项
依照校方规定与管理要求,结合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整体方案,开展专业化安全防范业务,具体管理事项如下:
1.学校大门的24小时门卫管理,包括消防控制系统、微型消防站的管理;负责门卫周边与大门外的车辆指挥与停放;
2.配合安保处,受理学校内各类纠纷和治安案件,配合校方对违规事件的调查,协助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排查;
3.校园秩序的维护;校园内车辆停放和看护;校园内的安全管理等;
4.校园内定时定点治安巡逻检查,重点部位的定点守护;
5.学校内各楼栋(如行政办公楼、实验楼、图书楼、教学楼等)的夜间定时清场锁门,国旗的升降;
6.校内重大活动的安全警戒与秩序保障;配合做好重大事件的政治保卫工作;
7.校园突发事件处置、灾害预防、火灾扑救,发现和制止校内暴力事件,随时准备提供紧急救助;
8.校园公共部位安全隐患检查、排除及上报;违规纠正;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提示;
9.承担校方提供的保安业务所使用的办公设备(如:桌椅凳橱柜、电扇、空调等)、通讯工具、照明设施、警具等的维修和耗料费用;故意损坏、恶意使用或丢失全额赔偿;
10.其它属于保安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校方临时交办的任务。
(四)项目管理要求
1.质量目标要求
(1)依托行业标准,根据校方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校园保安工作制度、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
(2)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严格管理,保障学校公私财产和师生人身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
(3)全年无责任事故和责任案件发生,师生有安全感,对校园保安服务满意率在80%以上。
2.服务要求
(1)树立“服务第一,业主至上”的思想,切实维护学校与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管理坚持原则、慎密严谨;服务以人为本、主动热情;处理问题高度警惕、有理有节;
(3)上岗人员仪表整洁,业务操作规范,礼貌待人,保持岗位卫生整洁;
(4)依法办事,文明执勤,不与师生发生争吵,杜绝保安与师生发生冲突,禁止保安出手伤及师生人身安全,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5)师生有需求必应,有险情必出。
3.队伍建设与管理要求
(1)供应商方负责提供进驻保安人员值勤所需的装备、器材、通讯设备、常用办公耗材等;
(2)从校方安全实际出发,经常性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
(3)内部管理体制健全,设立保安队长,全面负责日常保安队伍的规范化管理;
(4)供应商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保安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合同期限内轮换岗保安人数不得超过合同编制的50%,并在谈判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保安队伍主要管理员更换,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其他队员更换要提前三天告知采购人;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5)保安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必须报安保处备案,禁止离职保安进入校园。
4.人员素质要求
(1)保安从业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保安从业规范,模范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2)保安队长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受过专门的保安业务培训。
(3)保安人员个人素质条件:以高中文化程度(含职高)为主体,退伍军人为佳,年龄18~50岁,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没有犯罪记录。
(4)所聘用的保安人员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受过专门不少于100课时的岗前培训,熟知校方的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5)保安队长要加强对保安业务的管理,确保保安在校园内无违规事件发生。
(6)本次安排保安人员需持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熟悉学校安全管理、治安保卫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标准和规章制度,熟悉学校及周边治安特点、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重点、校园保安工作流程,熟悉相关安全防卫器械和技防物防设施使用方法,掌握相关消防、交通指挥、医疗救护等专业知识。
(7)本次安排保安人员中,至少要有2人持有消防证,熟悉消防控制系统,能熟练操作,也能培训其他安保人员维护使用,确保消防控制系统正常运转。
5.工作衔接要求
(1)根据行业服务标准与校方规定要求,独立运作,落实校园安全保卫整体方案,并结合校园变化实际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2)保安队长须与安保处保持必要的工作交流,每天必须向安保处口头汇报工作,每星期一次向校方书面汇报所承担的保安工作开展情况及信息反馈,重大情况须及时报告;
(3)做好详细的执勤记录,原始台帐保存完好,以备学校核查;
(4)协同学校治安协防组织,形成群防群治体系;
(5)与校内各楼栋协作,内外联动,开展一体化安全防范;
(6)与当地派出所、综治办加强合作与交流。
6.岗位工作职责要求
(1)保安队长:代表公司全面负责保安队伍的日常管理事务,严格保安队伍纪律管理,奖优罚劣;承担保安违规违纪的连带责任;实行人性化管理,关心队员疾苦,掌握队员的思想动态,充分调动队员积极性,努力保证队伍稳定;传达落实学校的服务要求与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并不断完善校园安全保卫整体方案;结合学校发展实际情况,适时作出岗位调整,完善各岗位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提示;定期向安保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治安信息,重大情况及时报告;配合校方对学校内违规事件的处理;组织开展保安业务培训和校园防暴应急预案演练,制订校园内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方案;建立健全录用保安人员档案资料及校方所属设备资产的领用维修台帐。
(2)当班班长:以身作则、吃苦在先、讲求奉献;贯彻落实学校任务要求与保安队长的工作安排,组织实施校园安全保卫整体方案;负责安排保安的日常工作,参与保安值勤,增援重点岗位;督促检查在岗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纠正队员违规违纪行为;坚持讲评,不流于形式,形成良好的队风;处理各岗位的突发事件,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妥善保管好校方提供的设备器材,严格设备交接班制度;组织指挥保安队员做好校园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与秩序保障工作;将各岗位的执勤情况汇总记录。
(3)门卫管理:严格人员、车辆、物资进出管理;履行学校对走读生出入管理;按时立岗,礼貌待人,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对来访人员实行验证登记制度,禁止闲杂人员混入校园;对携物出门实行出门证验审制度,防止财物流失;对外单位车辆实行换证入校制度;维护责任区域秩序,与各岗卫互通信息;值班室无闲杂人员滞留,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卫生,门前卫生三包;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事项。
(4)区域守护:熟悉守护区域的情况特点,定点守卫与区域巡查相结合;掌握消防栓、灭火器等安全设施的位置、性能和使用方法;听从班长工作安排与指挥调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维护责任区域公共秩序,协助各岗位开展校园交通秩序管理;发现可疑人员主动盘问,发现违规行为,大胆管理,主动干预,发现异常及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制止暴力事件,有效处置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保持岗亭卫生整洁,无闲杂人员滞留。(待定)
(5)机动巡逻: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置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听从班长工作安排与指挥调度,善于发现、分析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根据不同情况,灵活执行相应的巡逻方案;加强对重点区域、要害部位的安全巡查,巡更采点不流于形式,并与监控室保持联动;协助各岗位开展校园秩序维护和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协助校内各楼栋及责任部门开展安全防范,负责学校内未实施物业管理楼栋的夜间定时清场;如实记录汇报巡逻记录。
(6)消防管理:每周检查记录校园内公共部位的消防设施,确保完好,绘制消防设施分布图,协助校方做好室外设施的日常维护;建立托管消防器材的台帐记录,定期检查器材完好程度和有效期限;经常性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制定完善的预案并演练,使每一个保安人员能胜任校园义务消防员的角色;发现有人擅自动用消防设施的,应及时制止并报告学校;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报告安保处并设法消除;发生火警,能冷静处置,按预案进行火灾报警、人员疏散、组织扑救、抢救物资等工作。
通过门卫卡口管理、区域守护和机动巡逻与校园监控报警系统有机结合,形成校园安全防范网络;保障学校内正常的学习、生活、教学、工作秩序;禁止盲流人员进入校园;维护校园其它物业及承包单位正常的经营秩序,禁止乱设摊点;加强校园内部交通秩序管理,通过主动干预提示,控制车辆速度,禁止无牌照车辆进入学校,保障大门及校内道路畅通,无交通事故发生,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按校方规定对悬挂横幅进行管理,及时清理校园乱张贴,发现反动标语、宣传物等及时报告学校,并按规定处理。
7.岗位人员数量要求
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确定的下列岗位人员数量要求,配备保安力量。
学校 | 人数 | 岗位 | 性别 |
立发中学 | 7 | 保安 | 男 |
本次保安人员7人中需指定一人为保安队长,负责校内保安人员工作安排。每天南门和东门都必须24小时各有1人值班值守,执行三班制;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时间段内,必须要有1名保安在南门备勤或在校园内巡查;每天上放学时段,有学生出入的大门必须安排两名保安执勤,维护秩序;供应商需注意时间合理安排。
(1)24小时必须有队(班)长带班,值班期间着装整齐,械具按规定佩戴,械具使用符合规定。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
(2)校园巡逻承担消防设施检查、开锁楼门、车辆、定时清场等管理。
(3)巡逻队(班)长负责特定时间段学校东门及宿舍的执勤。
(4)值班期间严格落实校门开闭制度。学生上课时间应保持学校大门关闭。学生放学后检查教学区、办公区门窗关锁情况,并及时报告。严格执行大门出入管理制度,来访人员需进行严格验证,并依据学校有关会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并由家长来接方可放行。对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运的物品、物资进行严格的检验、核查,禁止私自将危险或违禁物品带入。
上表所列保安人员数,为响应供应商标人必须保证的到岗保安人数,具体安排人数及相关详细安排工作需跟采购人确认。值班期间也不含根据有关法规给予劳动者必要的休息日。响应供应商在组织、安排保安工作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维护保安人员的正当权益。保安人员全部安排实岗,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轮休、空转。
三、其他要求
1. 签定合同日期:自中标(成交)公告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按时签约。
2.交货期(服务时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
3.交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验收方案:按磋商文件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以及采购人要求。
5.售后服务及其他(含安装、调试、培训、维护等)
(1)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本项目服务过程中供应商需采取安全措施,若发生安全事故,供应商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第四部分 评审程序和内容
一、本公司组织磋商活动
1.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本公司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超过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2.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职责: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的义务: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磋商。
三、评审程序、内容
1.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是2家。
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磋商时间由磋商小组掌握。
四、评定方法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一)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
1.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
2.响应文件是否完整;
3.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4.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5.是否有计算错误。
(二)误差纠正
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3.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响应报价超出预算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五、评标方法和标准
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再开启最后报价计算分值。总分值为100分,加分和减分因素除外。
供应商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的平均分。
(一)商务技术分:80分
序号 | 评分点名称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1 | 制度和考核 | 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 | 12 | 对响应供应商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评审是否合理性、规范性、完善性(包括监督机制、信息反馈处理机制、录用与考核淘汰机制、培训计划等),合理、规范、完整全面的得9-12分;不详细、不全面的得8-5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得0-4分。 |
2 | 应急处置 | 应急预案 | 12 | 对响应供应商的应急预案评审是否针对性、合理性、规范性、完善性(包括紧急情况的处置依据、紧急情况的处置原则、紧急情况的处置措施等),针对、合理、规范、完整全面的得9-12分;不详细、不全面的得8-5分;未提供或不合理的得0-4分。 |
3 | 供应商业绩、荣誉、实力 | 业绩 | 15 | 供应商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保安服务项目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一个得3分,最多得1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荣誉 | 8 | 供应商提供单位集体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获得的荣誉或表彰情况,一份得1分,最多得8分(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 ||
实力 | 18 | 1、供应商每提供一个高级保安员证书的得0.5分,最多得6分。 | ||
4 | 体系认证证书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3 | 供应商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3 | 供应商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3 | 供应商提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
5 | 响应文件的评价 | 6 | 根据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评分:内容齐全、详实,评分导览清晰,装订整齐的,得6分;内容基本齐全、详实,评分导览一般,装订整齐的的得3分;内容不齐全、粗略,评分导览混乱,装订不整齐的的得1分。 |
(二)价格分:20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六、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如有此部分内容,请放至价格标部分)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6%(疫情防控期间按照10%执行)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格式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4)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七、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磋商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规定可以2家的情形除外),除采购任务取消外,磋商人报告相关部门,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磋商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
八、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
九、成交通知
成交结果在海安市立发中学网站公告。《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部分 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一、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采购人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三、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五、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余款在服务期满后一次性结清。
款项由采购人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不得故意拖延支付时间。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一、质疑的提出
(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
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当事人。
2.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二)质疑提出的格式要求
1.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2.质疑函应包括: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质疑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6)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质疑函需遵循的原则:
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三)质疑提出的时效要求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采购公告第八项要求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
1. 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
三、质疑处理
1. 质疑成立的处理
(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对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成交、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若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成交、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3.虚假质疑的处理
(1)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在江苏省范围内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供应商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1.(南通市政府采购网 “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货物、竞争性磋商资料”中可以获取有关资料。仅为制作响应文件提供方便)。
2.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价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三部分组成。一正两副,三部分单独密封并牢固装订。
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一正两副,单独密封并牢固装订):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磋商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备查);
4、请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要求中的“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二、价格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单独密封并牢固装订),不得出现在商务技术响应文件部分:
1、投标报价总表(即交易平台中的开标一览表);
2、投标报价明细表(即交易平台中的分项报价表)。
三、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单独密封并牢固装订,不能出现报价):
1.磋商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2.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
3.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
填制正负偏离表,完全响应的,请以空白表列示。不完全响应的,必须在偏离表中列示;列示不全的,视同故意隐瞒。
4.响应方案、货物(服务)清单。具有项目、数量、品牌、型号、配置性能等
5.为方便评委评审,请供应商按评审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
6.评审办法中未涉及的事项,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响应供应商必须详细报出采购清单中各个子项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且本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总表报价合计相等。请各供应商务必按照以上要求填报,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分项报价明细表(货物类)
响应供应商(盖章):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合计 |
分项报价明细表(服务类)
响应供应商(盖章):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合计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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