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视频会商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1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视频会商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1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视频会商系统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1年08月03日03: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5月25日至2021年05月31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6日13:30
开标地点辽宁玮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预算金额¥7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芷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4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玮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鞍山市高新区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2021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视频商会系统采购项目.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1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视频会商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有效期: 2021-05-25 至 2021-05-31
撰写单位: 辽宁玮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视频会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视频会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24978
项目名称:2021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视频会商系统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20,000.00
最高限价(元):72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所投产品支持两个屏幕进行联动,仅需通过界面操作就可以实现两个屏幕进行自由交换;支持IEEE802.11a/b/g/n/ac网络协议,支持WPA、WPA2认证,支持Wi-Fi热点和客户端开启和关闭功能,能够通过WIFI网络进行视音频通信,方便会议室网络布线;支持终端休眠和唤醒、创建会议、静音/闭音、音量调节、摄像机PTZ控制、预置位调用、双流共享、呼叫/挂断会场、添加/删除会场、观看/广播会场、多画面设置、声控切换、结束会议等功能,实现数据互通。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5日至2021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1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玮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91),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后,须在获取文件法定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lnwdzbdl@163.com进行确认,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46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玮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高新区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wdzbdl@163.com
开户行: 广东发展银行鞍山支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玮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芷若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会商 视频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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