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2020年度第18和42批次(南京南街西浑南西路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浑南区2020年度第18和42批次(南京南街西浑南西路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浑南区2020年度第18和42批次(南京南街西浑南西路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
行政区域东陵区公告时间2021年08月03日00:1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5月28日至2021年06月03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3(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6月08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预算金额¥42.4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晋莹、吕亚男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富路30号2门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7-3号(10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JH21-210112-00231浑南区2020年度第18和42批次(南京南街西浑南西路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浑南区2020年度第18和42批次(南京南街西浑南西路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5-28 至 2021-06-03
撰写单位: 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浑南区2020年度第18和42批次(南京南街西浑南西路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浑南区2020年度第18和42批次(南京南街西浑南西路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2-00231
项目名称:浑南区2020年度第18和42批次(南京南街西浑南西路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24,000.00
最高限价(元):424,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服务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辽宁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辽环发[2019]21号)等文件要求,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普查。沈阳市浑南区2020年度第18和42批次(南京南街西浑南西路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用地性质转为居住用地,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应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浑南区2020年度第18和42批次(南京南街西浑南西路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用地性质转为居住用地,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变更前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工程咨询服务(境内)人工成本要素信息调查情况的通报(中咨协政〔2015〕46号)》,以及《辽宁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序号

地块名称

地块位置

用地性质

土地面积(公顷)

1

浑南区2020年度第18和42批次(南京南街西浑南西路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南京南街西,浑南西路南

居住用地

37.14

2、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出具报告;

3、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及条件:完成地块调查报告送审稿后支付合同额的45%,通过专家评审会后支付合同额的55%。

5、验收标准:执行相关规定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按国家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规范要求,通过有关部门及相关专家(专家评审会)的审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出具报告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8日至2021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3(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3(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领取采购文件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syly558@163.com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电话确认,否则视为无效领取采购文件。
邮件内容包含以下内容: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供应商须清晰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组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
特别提示: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的一致性,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富路30号2门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7-3号(1017)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syly558@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彩霞街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晋莹、吕亚男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状况调查 土壤污染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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