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十一局五分局新疆项目随车汽车机租赁招标公告

水电十一局五分局新疆项目随车汽车机租赁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新疆项目计划本次以公开询比价方式租赁5台随车汽车机,租赁时间5个月,用于项目钢筋装卸、材料倒运,并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新疆项目为灌溉渠道,总长度为18.186公里。

2、招标范围: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租赁数量

租赁方式

计划进退场时间

1

随车起重机

12T

5台

按月租赁

2021年7月25日至2021年12月24日

3、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新疆项目施工现场(距离新疆塔城地区裕民县10公里处)。

4、质量要求:设备在进场前经过严格测试,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国家、行业及企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相应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所有投标设备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同时满足承租方现场要求。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2018年至今合同不少于3个,(附合同扫描件)。

四、投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18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http://www.cwb11.com)上免费下载招标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新疆项目会议室,(或邮寄给收件人:刘杰187*****977 ;邮箱:********3@qq.com)。

2、定于2021年7月20日10:00 (北京时间),在五分局新疆项目会议室开标(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6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6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6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http://www.

cwb11.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竞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五分局

邮 编:450001

现场联系人:刘杰 187*****977

九、监督机构

监督部门: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分局纪委监察室

监督电话:****-********


附件:文件及报价单.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汽车机 随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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