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将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甘泉堡至将军庙段建管甲供物资(起重机)招标公告

乌将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甘泉堡至将军庙段建管甲供物资(起重机)招标公告


乌将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甘泉堡至将军庙段建管甲供物资

(起重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TW2021-03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乌将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甘泉堡至将军庙段已由国铁集团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以《国铁集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乌将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0〕519号)文件批准建设,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以《2021年7月份铁路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乌铁物函〔2021〕718号)批复了本招标项目,乌将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甘泉堡至将军庙段建管甲供物资(起重机)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乌将铁路扩能改造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境内。乌将线西起乌鲁木齐铁路枢纽内的乌北站,沿途经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乌鲁木齐市国家级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康市、自治区级阜康产业园、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昌吉州国家级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至准东煤田五彩湾矿区设准东站,后沿准东煤田内Z917线(准东公路)南侧向东,终于Z917线与S228线交叉口西侧的准东煤田将军庙矿区,线路全长257.035km。准东线为从乌将铁路准东站引出至五彩湾矿区的支线铁路,线路全长7.005km。新建三坪至头屯河上下行联络线工程,线路全长10.2 km。

2020年11月20日《国铁集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乌将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0〕519号)批复乌将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投资估算总额为67.49亿元。

2020年12月18日,《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乌将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甘泉堡至将军庙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乌铁科信函〔2020〕814号)批复乌将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甘泉堡至将军庙段初步设计,项目投资总额为454793万元。

计划工期:730天。

2.2招标内容:乌将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甘泉堡至将军庙段建管甲供物资(起重机),包件划分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 月3 日至2021年8 月7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一种获取招标文件:
一、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汇款凭证(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影印件,同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2层2211室当面购买招标文件。
二、将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汇款凭证、投标报名表一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到一个PDF文件中,文件命名格式为:招标编号+购买包件号+购买单位名称,发送至********07@qq.com邮箱。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将视为无效购买。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100.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论中标与否,购买费用概不退还。

购买须知:投标人根据所购买包件售价,将标书款足额汇至指定账户(具体银行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招标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款(汇款必须是以单位名义,招标人不接收个人汇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8 月27 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 月 27日10时30分,开标时间2021年 8月27 日10时30分,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5楼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前投标人携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汇款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影印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http://)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铁路建设指挥部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河南西路铁23街40栋乌鲁木齐铁路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齐保章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qbz01@sina.com

7.2招标代理机构: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晨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2层2211室

电话:****-****************29

传真:0991-3812159

网址:http://www.crmsc.com.cn

邮箱:********07@qq.com

邮编:830011

账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账号:*******

行号: ********0162



附表: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交货日期

收货人

交货地点

交货状态

01

起重机








1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2t)

Q=2t LK=11.5m

2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

2.生产能力: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供货进度的要求。

3.质量保证能力: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起重机)制造许可证B级、特种设备(起重机)安装改造维修B级或以上资质。

5.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8、2019、2020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内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

7.其他要求:

(1)投标产品须具有通过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或近五年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之中;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起前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将“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之中;

(4)投标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投标物资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21年9月至12月

施工单位

甘泉堡至将军庙沿线工地

完好


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投标单位


项目名称


法定代表人


招标编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座机


法人委托人


传真电话


邮箱


单位地址(邮寄地址)



投标范围:(注明拟投标包件)


购买人: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起重机 甲供物资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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