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烃装置节能环保改造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芳烃装置节能环保改造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镇海炼化分公司芳烃装置节能环保改造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镇海炼化分公司芳烃装置节能环保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镇炼化〔2021〕10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镇海炼化分公司芳烃装置节能环保改造项目工程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镇海炼化分公司芳烃装置节能环保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

2.3建设规模:通过实施芳烃装置节能环保改造项目,实现二甲苯生产能力由59.5万吨/年扩大到81万吨/年。主要改造内容包括:

(1)换剂改造部分:

①利旧2台吸附塔塔体,更换内部格栅及配件;吸附塔自动控制系统更换为石科院专利控制系统,同步更换部分调节阀及节流装置。

②新增1 台小异构化反应器,以适应改造后低氢油比操作工况。

③原位更换1 座提纯塔,塔径从Φ3000 扩至Φ3400,异构化汽提塔(原循环塔)精馏段塔体更换为Φ400,更换相应的塔内件;抽余液塔、脱庚烷塔利旧塔体,更换塔内件。

④局部改造异构化进料加热炉、二甲苯再蒸馏塔重沸炉内部炉管、挡板等,整体更换余热回收系统为管束式-铸铁组合式预热器。

⑤甲苯1#、2#变压器由1600kVA 扩容至2000kVA,同步更换保护CT。

(2)低温热利用部分:

①拆除芳烃装置原邻二甲苯塔T403 及附属设施,原位新建框架,放置1 台绕管换热器E216,热媒水与抽余液塔T204 塔顶油气换热,所产高温热水送化工园区。

②原位换大抽出液塔T202 塔顶油气-热水换热器E215。

(3)其他工艺流程、自控、电气等配套设施改造。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

2.4建设投资:可研批复总投资约2.5亿元。估算监理酬金(除税)约260万元。

2.5计划工期:110天(自项目现场开工之日起至项目中交之日止,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调整工期)。

2.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前期准备(含前期拆除)、工程施工期、竣工验收直至质量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即在本工程或本工程相关主项前期准备(含前期拆除)、四通一平,基桩、土建、安装施工或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改造,调试,检测检定,以及委托人另行书面明确费用从本工程立项号或主项号中列支的工程范围等项目建设全过程中,进行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工程质量、HSSE管理、工程合同、信息等方面的监理管控工作。各阶段具体监理工作参见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应为一般纳税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8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监理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人员资格要求为(不能兼职非中国石化镇海基地的其他项目):

(1)总监理工程师持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196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2018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执业业绩,要求具有五年及以上相关工程实践经验。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持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196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2018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执业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代表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HSE专业监理工程师,或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经验;或持有中级及以上工程类技术职称证书,2018年以来有2年及以上石油化工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HSE专业监理工程师,或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经验;本工程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4)至少配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专业配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附件4“项目监理部人员配置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均达到GB50319-2013及SH/T3903-2017、《中国石化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标准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国家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石化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石油化工行业相关监理工程师证书。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1年8月4日9时00分至2021年8月10日9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8月10日9时00分。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24日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8月24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3开标地址: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

邮编:315207;

联系人:仲俊松;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zhongjs.zhl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

邮编:315207;

联系人:胡毅;

电话:****-********136*****947

电子邮箱:huyi.jhyt@sinopec.com。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镇海项目部

2021年8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监理 改造 节能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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