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1长江镇化工园区提档升级项目的招标公告(B3206820342000652002002)
[0]2021长江镇化工园区提档升级项目的招标公告(B3206820342000652002002)
[0]2021 长江镇化工园区提档升级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B**************** | 项目名称 | 2021 长江镇化工园区提档升级项目 | ||
标段编号 | B****************002002 | 标段名称 | 2021长江镇化工园区提档升级项目新材料片区一企一管工程施工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8月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8月17日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2021长江镇化工园区提档升级项目新材料片区一企一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1长江镇化工园区提档升级项目新材料片区一企一管工程项目业主为富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批文号为皋江备〔2021〕16号,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1长江镇化工园区提档升级项目新材料片区一企一管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长江镇如皋港引河东侧化工园区位于兴港路以南、如皋港引河以东、申江路以西、长江以北; 2.1.2建设规模:新建一企一管,其中管廊2500米,过路衍架8个,管道总长度12500米,园区占地面积约6750亩。园区建成多年,已有11家企业入驻,现状园区企业排放的污水通过园区重力流埋地管道后进入申江路东侧7#污水提升泵站后,终点排向长江镇污水处理厂。现由千园区对污水运行管理的需要,考虑将园区各企业的排水均用一根管道通过管廊排入新建蓄水池后,进行水质检测合格后,再进入7#污水提升泵站。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709.35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 8 月 20 日,竣工日期:2021年 11 月 18 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本次对2021长江镇化工园区提档升级项目新材料片区一企一管工程施工进行招标,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4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5 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精神。 3.4.6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7 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的缴费明细。 3.4.8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4.9 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8 月 2 日17时30分至2021年8月17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 8 月 17 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富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长江镇纬五路88号 邮政编码:226001 联 系 人:胡培娟 电话:150*****618 招标代理: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产业研究院9栋A1303室 邮政编码:226001 联 系 人:钱舒佳、沙云天 联系电话:151*****908、185*****471 传 真:********47@qq.com 2021年 8 月 2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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