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车基地污染地块修复治理工程修复效果评估服务 招标公告
中车基地污染地块修复治理工程修复效果评估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中车基地项目污染地块修复治理工程修复效果评估服务 | 项目编号: | 211DA******* | ||
项目地址: | 深圳市 | 项目类型: | 服务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行业分类: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地块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沙浦二村新工业园II小区(A6、A7)号,用地面积约17000平米。经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显示,中车基地项目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污染,该地块属于污染地块。地块详细信息为根据水文地质调查结果,该地块地层从上至下为杂填土层、素填土层、淤泥层、粘土层、砂层和变粒岩层,调查的地下水主要分为2层,第一层地下水主要为上层滞水和孔隙潜水,第二层地下水主要为砂层的承压水。根据调查结果,土壤共有16项污染物超过筛选值,填土、淤泥和粘土均有受到污染,土壤最深污染深度为10米;地下水共有8种污染物超过标准值,两层地下水均有受到污染。采用污染物含量插值和无污染点位连线相结合的方法,估算得出地块内土壤污染总方量为30266.46立方米,地块内地下水污染总方量为9928.19立方米。 | ||||
公告名称: | 中车基地项目污染地块修复治理工程修复效果评估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08-03 09:00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深圳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对中车基地项目污染地块修复治理工程修复效果评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进行投标。一、项目名称:中车基地项目污染地块修复治理工程修复效果评估服务二、项目招标编号:SZZC-JS-2021-002三、项目概况:本项目地块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沙浦二村新工业园II小区(A6、A7)号,用地面积约17000平米。经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显示,中车基地项目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污染,该地块属于污染地块。地块详细信息为根据水文地质调查结果,该地块地层从上至下为杂填土层、素填土层、淤泥层、粘土层、砂层和变粒岩层,调查的地下水主要分为2层,第一层地下水主要为上层滞水和孔隙潜水,第二层地下水主要为砂层的承压水。根据调查结果,土壤共有16项污染物超过筛选值,填土、淤泥和粘土均有受到污染,土壤最深污染深度为10米;地下水共有8种污染物超过标准值,两层地下水均有受到污染。采用污染物含量插值和无污染点位连线相结合的方法,估算得出地块内土壤污染总方量为30266.46立方米,地块内地下水污染总方量为9928.19立方米。四、项目地点:深圳市五、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5.1招标范围:本项目服务范围为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的风险评估报告要求的修复目标值对中车基地项目(鸿盛明地块)土壤地块开展修复的区域和修复的土壤及地下水等,按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检测方案并进行检测和验收,确保修复范围内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各检测项目达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要求的修复目标值;对涉及的风险管控区域、二次污染潜在区域(包括污染土壤暂存区、修复设施所在区、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堆存区、运输车辆临时车道、土壤或地下水待检区、废水暂存区、修复过程中污染物迁移涉及区域、其他可能的二次污染区域)按要求开展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配合完成修复技术方案的编制;编制中车基地项目(鸿盛明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的修复效果评估报告,通过深圳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将通过专家评审的修复效果评估报告上传到广东省建设用地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备案,最终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5.2招标内容:本项目服务内容主要是评估监测修复的土壤和地下水、固废转移等情况,并在各阶段评估工作结束后出具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须按相关规范与广东省生态厅要求的内容和深度进行编制,并通过深圳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最终上传到广东省建设用地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完成备案。具体服务需求详见建设管理中心提报的《中车基地项目(鸿盛明地块)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服务需求书》(附件2)。5.3服务期限:从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完工并完成环境主管部门效果评估备案、并按要求完成长期监测内容,最终以甲方出具的项目验收通知书之日结束。六、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不含税):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400,000.00元(不含税)。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八、评定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九、投标人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且其经营范围须包含与从事本项目生态环境、环保相关的业务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在有效期内)(须提供CMA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保护、环境类、土壤等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级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提供近三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④投标人信誉要求:参加本招标活动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或承诺函)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十、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及时间:深圳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车辆段综合楼11楼)领取时间:2021年8月3日上午9时00分-2021年8月9日下午18时00分。如投标人不方便现场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招标人可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人提供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法人代表领取的,则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及相关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十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期为2021年8月24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深圳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车辆段综合楼11楼1125会议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开标时间:2021年8月24日上午9时30分,因受疫情的影响,本次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出席开标会议,招标人将通过钉钉视频会议的形式邀请投标人进行开标(投标人须提前下载钉钉办公APP)。(4)开标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车辆段综合楼11楼1125会议室(5)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接受邮寄方式。如投标人选择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则邮寄包装封套须体现相应投标人信息,同时须做签收回执凭证,否则造成的过程丢失等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作任何承担责任。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十二、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在2021年8月10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2021年8月12日18:00前,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十三、其他注意事项(1)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递交投标文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3日向招标人书面说明,否则,招标人将在今后拒绝该投标人参加招标人本年度同类服务招标的报价或投标。(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4)如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被招标人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投标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出席谈判会。(5)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6)招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作出解释。招标人:深圳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地点:深圳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11楼会议室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车辆段11楼邮编:518015联 系 人:邱彩霞134*****742、张兴佳186*****939;电话:****-********邮箱:********2@qq.com | ||||
标段/包名称: | 中车基地项目污染地块修复治理工程修复效果评估服务 | 标段/包编号: | 211DA*******/01 |
报价方式: | 总价包干 | 采购控制价(元): | *******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启形式: | 线下开启 |
投标/响应文件: | 线下递交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否 | ||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 否 |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
服务期(天): | 0 | 服务期说明: | 从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完工并完成环境主管部门效果评估备案、并按要求完成长期监测内容,最终以甲方出具的项目验收通知书之日结束。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项目服务内容主要是评估监测修复的土壤和地下水、固废转移等情况,并在各阶段评估工作结束后出具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须按相关规范与广东省生态厅要求的内容和深度进行编制,并通过深圳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最终上传到广东省建设用地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完成备案。具体服务需求详见建设管理中心提报的《中车基地项目(鸿盛明地块)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服务需求书》 | ||
资格条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且其经营范围须包含与从事本项目生态环境、环保相关的业务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在有效期内)(须提供CMA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加盖公章)。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保护、环境类、土壤等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级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提供近三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4、投标人信誉要求:参加本招标活动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或承诺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1-08-03 09: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08-09 18:00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1-08-10 17:00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 2021-08-12 18:00 |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 2021-08-24 09:30 | 开标时间: | 2021-08-24 09:30 |
文件获取地点: | 深圳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车辆段综合楼11楼) | ||
开标地点: | 深圳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车辆段综合楼11楼)会议室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采购单位地址: | |
联系人: | 邱彩霞 | 联系电话: | 134*****742 |
监督人: | 方立群 | 监督人联系电话: | 135*****631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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