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数字化农业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于洪区数字化农业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于洪区数字化农业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于洪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于洪区公告时间2021年08月03日10:1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5月14日至2021年05月28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网络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时纸质递交至: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5月28日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网
预算金额¥1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莹莹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沈阳市于洪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洪湖街19-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东路6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于洪区数字化农业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5-14 至 2021-05-28
撰写单位: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于洪区数字化农业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于洪区数字化农业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4-00137
项目名称:于洪区数字化农业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00,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3.1总体目标

根据《辽宁省推进数字乡村发展实施方案》要求,为了加快数字乡村建设,从数字农业农村的基础数据入手,逐步开展于洪区的数字农业农村的数据治理工作,推进农作物数字管理,加快农产品电子商务建设,提升扶农贷款服务质量,引进新技术加强管理,精准推进农业招商引资,推动发展提质增效。

为了夯实于洪区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于洪区农业农村局计划优先推进于洪区数字农业基础数据管理与分析。该项目的主要建设目标包括乡镇/街道数字农村发展水平的评价指标设计、基础数据管理系统、决策支撑服务。通过评价指标设计和实现,可以帮助于洪区农业农村局建立一套科学、全面、规范的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体系,为基层单位的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找到问题,明确方向,主动纠偏,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小康。通过基础数据管理系统实现农业农村基础数据的采集、清洗、加工、审核、查询、管理等功能,为于洪区农业农村局提供真实有效的基础数据,并为数据挖掘在数字农业领域广泛运用奠定基础。数据分析及决策支撑服务主要包括土地利用数据和种植品种分析、扶农和惠农综合信息服务、招商引资、农村信息化培训等基本数据运营服务。

3.2整体要求

? 技术架构要求

在技术架构上,供应商应深入了解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充分考虑于洪区现有农业农村信息化状况,在整体规划的框架下,完成本项目的建设。

? 数据治理要求

供应商应从业务思路和技术路线上详细描述主体、土地、涉农资金、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等信息库建设的细节;详细描述数据集大致的分类及建设过程;结合现有的实际情况,提供有实际可操作的设计方案。

? 信息安全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完整的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方案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方案,实现在线信息系统安全监控,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3.3乡镇/街道数字农村发展水平评价指标设计需求

通过分析和规划各街道、乡镇报送的基础数据和数据处理流程,并结合于洪区自身发展的特点,提炼于洪区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指标,评估各街道、乡镇的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指导于洪区数字农业推进工作。

根据现有基本数据指标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创建评价模型与方法,确定评价指标与权重。

指标体系要求清晰明确,并且能真实反映于洪区各街道、乡镇信息化实际水平。

3.4于洪区数字农业农村基础数据管理系统

3.4.1数据采集要求

本项目需要根据需求梳理于洪区农业农村基础数据,构建主体、土地、涉农资金、农产品、农业投入品五大基础库。并且对数据报送管理流程进行整理,完成相关业务数据的采集工作。

3.4.2数据清洗要求

本项目需要对涉农补贴相关数据、土地承包流转相关数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数据、农业地理信息相关数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业务数据进行清洗治理。

3.4.3数据加工要求

本项目需要在数据清洗的基础上,对数据进行加工,形成主体、土地、涉农资金、农产品、农业投入品五大基础库。

3.4.4数据审核功能

本项目需要提供对上报数据的在线审查与核对功能。保证基础数据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3.4.5数据查询功能

在系统上对各乡镇/街道的数据进行综合查询,输入名称,可模糊查询出满足条件的信息,结果以列表形式展示,可定位某一条信息,并可查看该条信息的详细内容。

在系统中按照数据类别进行筛选,可以按照类型模糊查询满足要求数据。

3.4.6数据权限维护功能

提供用户管理功能,管理员可以统一创建、删除、更新用户信息。管理员可以进行用户密码修改、重置等操作。

系统后台提供用户权限管理功能,针对不同乡镇/街道及部门,设置系统权限、角色和用户组。通过用户、用户组和权限的矩阵,实现不同的用户登录系统后能访问和处理不同乡镇/街道和不同级别的数据,便于各乡镇/街道用户对于系统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共享使用。

3.4.7数据采集情况统计功能

页面实时展示数据采集情况信息,以图文结合的形式展示,包括乡镇/街道数据上报情况、不同类型数据上报情况等统计数据。

3.5数据分析需求

依托基础数据管理系统,紧紧围绕解决制约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瞄准“数从哪来、数谁来用、数怎么管”,充分运用大数据理念和技术创新农业监测统计工作的思路和办法,推进大数据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应用。

3.5.1农业土地情况统计分析

分析农村用地使用情况,如大棚在用数量,在用的种植种类,大棚待用数量等。发现大棚使用过程问题,真实反馈土地实际情况,为解决问题提供帮助。

3.5.2种植品种需求分析

对农作物种植品种数据、产量数据、销售数据等进行整理分析,形成对种植品种需求的整体分析。指导农作种植品种推广与规划工作。

3.5.3数据分析可视化展示

采用饼图、直方图、曲线图等方式在基础数据管理系统中进行统一集中展示,且按照要求提供大屏数据可视化界面。

3.6扶农、惠农综合信息服务模块

3.6.1信息门户平台

平台展示信息包括扶贫惠农相关政策、新闻、扶贫贷款信息、扶贫需求等内容。

3.6.2内容信息管理模块

新闻、政策发布:扶贫惠农信息发布、信息更新、信息发布撤销功能。包括信息来源、信息正文、信息发布时间等内容。信息来源区分政策信息发布、扶农惠农资讯信息发布、通知告知信息发布等功能。

相关人员可以对发布信息进行编辑、删除等操作。

提供扶贫需求信息管理:扶贫需求信息提交、扶贫需求管理员审核、扶贫需求信息发布、扶贫需求信息发布功能。

农产品信息管理:管理农产品图片、价格、产地、文字描述等信息;

扶贫贷款信息管理:扶贫贷款信息管理与发布。

3.6.3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块

商户管理功能:提供商户注册、商户信息管理功能。

农产品管理功能:进行农产品市场行情和动态快递、商业机会撮合、产品信息发布等内容。

3.6.4扶农贷款服务管理模块

为了加大“三农”的服务力度和质量,在线服务系统提供扶农贷款的宣传,加强引导,注重贷款数据管理,并结合基础数据提升贷款服务质量和效果。

扶农贷款信息管理:针对扶贫、惠农工作需求,发布开展扶贫贷款信息,实现对扶贫贷款的相关信息的整体管理,掌控扶贫贷款的实施进度和效果。   

3.6.5主体信息维护功能

1)村信息登记管理   

依据标准,采集村信息,包括基本情况、发展现状(收入情况、社会保障、农村电力保障、特色产业增收、乡村旅游、卫生和计划生育情况、文化建设、村信息化),为村建立信息档案。   

2)户信息登记管理   

依据标准,采集农村户信息,包括基本情况、家庭成员信息、收支情况、生产生活条件等,建立信息档案。   

3)户信息变更   

对已经建立档案的户信息进行变更和变更历史记录查询。   

4)村信息变更   

对已经建立档案的村信息进行变更和变更历史记录的查询,其中变更类型包括村信息变更、村信息新增。变更原因包括村信息变更、村新增。

3.7招商引资模块

结合于洪区基础数据,发挥数字农业技术集成应用平台的展示、科普、查询、宣传等功能,整合周边古村落文化、科研科教基地、生态种植基地等资源,精准推进农业招商引资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和开展农产品深加工,探索开展农业科技展示、观光休闲、乡村运动、农事体验、科普科研等文旅活动,走以农促旅、以旅兴农的农旅融合发展之路,从而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和农民致富。

政府规划发展的开发区、生产基地、投资环境和招商信息,更好的吸引投资者到各地区进行投资生产经营活动。

3.7.1特色乡镇/街道展示功能

介绍乡镇/街道风土人情、土特产、招商政策、投资环境等;

3.7.2招商信息发布

管理并发布招商信息;

3.7.3新闻资讯

管理并且发布招商相关新闻资讯。

3.8培训功能需求

3.8.1信息化课程在线培训与考试

提供在线课程学习功能,学员可以在线进行课件学习。在学习完成后可以参加相关考试。

3.8.2提供课件、考试管理功能

提供课件上传、课件维护、考试信息录入功能、考试信息维护功能。

课件形式采用PPT、PDF、Word等文件形式。

3.8.3农机、信息化设备维修维护培训

与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合作,提供考试内容范例,帮助制作课件、考试内容并且进行系统上传。

4 项目实施要求

1. 本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含1个月试运行)。

2. 项目实施前需要制定合理项目实施计划,建立里程碑机制,各里程碑节点及定期提供项目实施报告。

3. 做好项目风险评估及控制,制定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及方案。

4. 提供驻场安全运维服务,驻场工程师1人。

5 售后服务

5.1 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内所提供的应用软件开发提供为期一年的免费质量保证及安全保障服务,时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供应商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同时可提供7*24小时本地语言(中文)支持。

3、在接到报修通知后,供应商工程师应在1小时内响应,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并工作直至故障修复、完全恢复正常服务为止,修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工作日。

4、供应商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体系,需根据本次采购文件所制定的目标和范围,提出相应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案。

5、供应商应详细说明维护期后服务的方式、内容。

5.2 咨询培训要求

1、供应商应设有运行维护专项小组,在技术服务期内组织不少于两次的集中培训,负责对相关人员提供技术咨询和维护服务,技术支持服务形式包括现场服务、热线电话、网站、电子邮件等。

2、供应商要有完善的培训体系与项目的培训方案。培训包括本系统的安装、日常操作和管理维护,以及基本的故障诊断与排除等内容的培训。

6 服务团队要求

1. 提供本项目团队人员的组成清单,包括工作年限、资质证书和项目经历。

2. 项目负责人具备与计算机相关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 供应商项目团队应不少于5人。

4. 项目负责人未经业主方书面许可,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

5. 供应商提供本地化服务。项目建设期间,项目团队成员常驻沈阳本地,根据业主要求至少1名项目成员工作日常驻业主方现场开展工作。项目免费维护期间,项目团队成员中至少有1名人员常驻业主方现场提供售后服务,以确保售后服务质量和响应速度。

7 知识产权承诺

除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明确知识产权权属的产品外,所有本项目中开发的应用软件成果归业主单位所有,供应商提供全部源代码、需求说明书、业务流程分析、使用说明书等完整文档,包括但不仅限于:《软件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系统集成设计方案》《系统安装配置说明书》、《测试计划》、《测试分析报告》、《操作手册》。

       
合同履行期限:1年 (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4日至2021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络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时纸质递交至: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2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络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时纸质递交至: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32进行咨询。
2、供应商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及投标报名后,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4@qq.cm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内容: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及纸质版投标文件,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纸质版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邮递至开标现场,或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于洪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洪湖街19-5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东路68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4@qq.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塔支行
账户名称: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账号: ****************2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崔莹莹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建设 农业信息 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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