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感染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招标公告
国家感染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招标公告
( 国家感染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 深圳国家感染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国家感染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 | ||||||||||||||||||||||||||||||||||||||||||||||||||||||||||||||||||||||||||||||||||||||||||||||||||||||||||||
项目背景 | 国研中心项目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布澜路29号,作为抢险救灾项目,选址位于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西北侧,在建应急医院东北侧,水官高速李朗出口匝道南侧,圣山公园北侧,是一所以治疗性抗体、疫苗、药品等工作为研究对象的国家级研究中心。现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2万平方米,无地下室,一期大楼12000平方米)地上建筑包括:实验中心和动力中心。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 ||||||||||||||||||||||||||||||||||||||||||||||||||||||||||||||||||||||||||||||||||||||||||||||||||||||||||||
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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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五、项目技术要求 项目需求概述 1、房屋及机电工程管理服务项目(含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电梯维保); 2、秩序与安全保卫管理服务项目(含秩序管理、消防管理及维保、停车场管理、治安管理); 3、环境保洁管理服务项目(含清洁保洁、环境美化); 4、绿化消杀管理项目(含室内、室外花木种植养护及重大节假日摆花、有害生物消杀及白蚁防治服务); 5、医疗辅助管理服务项目; 6、物业办公室调度项目; 7、物业档案建立与管理; 8、其他配套辅助服务。 物业管理要求及标准 一、房屋及机电工程管理服务项目(含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电梯维保) (一)服务范围和内容 1.房屋维护 各楼宇房屋非本体结构的日常巡查、维修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内、外墙壁、楼顶平台、通道、地面、道路、天花、门、窗的养护、小型维修,包括地板打蜡、结晶抛光、室内外危险排查、积水疏导、1平方以内小面积地面、天花修补、五金件更换、维修等。 2.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给排水设备设施、变配电设备设施(含柴油发电机)、楼层配电系统、太阳能及热泵系统、污水处理设备、室内外照明设施、采购方所属灭蚊灭鼠设施、标牌导向标识、交通导示系统、各类管道疏通、采购方提供的设备、工器具(电瓶车、清洁设备等)、各种生活用电器设备(空调单机、冰箱、电视、微波炉、风扇、暖炉等)、各种管网线路(消防系统、中央空调系统、楼宇智能化系统、供热系统)、各种设备房等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3.中央空调系统(水处理、主机维保、水泵维保、加机油)、楼宇智能化系统、物流传输系统等特种设备的定期专业养护及生活水池清洗、楼体清洗,由中心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公司实施。中标物业管理公司需负责其日常运行管理、巡查维护、设备房清理、故障报修、与专业维保公司配合及对专业维保公司的质量进行监管。 4.电梯维保 医院电梯维修保养;500元以上维修配件、电梯年检费医院负责; 服务要求:根据电梯特种设备的有关法规进行维保,中标方自身具备或委托专业维保B级或以上资质的公司进行电梯维保,中标方负责电梯的运行维护及保养;运行损耗需更换的配件500元及以下的,由中标方负责购置更换或维修;500元以上的,由中标方上报中心进行采购。由于中标方电梯维保不到位导致的故障或造成安全事故,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电梯须建立严密的安全运行和维修保养制度,由电梯维保公司负责专业维保,至少配备电梯专业维保人员3名,保养人员需持有上岗证。对各电梯的运行维护保养情况做好记录并对梯内进行卫生保洁与消毒工作。同时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及时通知专业公司做好电梯年检工作,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电梯困人必须于1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解救,因赶赴不及时造成电梯乘坐人员造成伤害的,由中标方承担责任。 5.污水井、雨水井、化粪池、污水沉淀池等下水道清淤、疏通及无害化处理,沙井疏通养护及管道疏通。 (二)服务标准 1.房屋及机电工程管理服务项目要求(不包括医疗专业设备) 总体要求:保证采购方设备设施安全正常运行;保证供水、供电运行安全;确保采购方机电设备安全、经济、可靠、持续运行,定期保养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对设备、设施、公用家具(候诊椅等)、电器需主动巡查、主动维修;中标方须承担因管理因素及维修不及时导致的设备、设施、家具故障、损坏或由此带来的其它事故的全部责任。承诺机电部门配有保证服务质量的必备工具和装备。 1.1电力设备管理,电工必须持有上岗证,配电机房须安排具高压资质证人员24小时双人双岗值班,值班人员每天对值班房、配电房、机房进行清扫,保持室内和电器设备的整洁,机电设备完好率达100%。严格按照工作手册操作。必须具备全面性电工技能,会看建筑的电器安装系统图,熟悉所有的电气设备性能、线路的分布走向,懂得强、弱电的线路维修和用户的设备维护。对自己的责任工作范围内的设备要做到“三勤”(勤巡视、勤检查、勤保养),“四会”(会操作、会判断异常、会维护、会保养);按规定保养所有的设备和处理隐患问题。发电机要定期试运行,一般每15天试运行一次,不带负荷运行15分钟,每月带负荷运行运行一次,做好检查和试运行记录。 1.2设备运行操作须有规范文件,各岗位均有职责和操作手册并有检查考评等各项制度。建立日常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各种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计划、记录及物业管理内容的基础档案。 2.建筑物的维护保养管理质量标准 2.1地基基础:观测房屋、墙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与上报。 2.2柱、梁主体:无倾斜、变形、弓凸、剥落、开裂和非收缩性裂缝,无筋露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与上报。 2.3墙体、墙面(马赛克、大理、条砖、瓷面砖、喷涂):喷涂均匀,饰面板(砖)安装(砌贴)牢固,表面平整、洁净、色泽协调一致; 定期巡查,如发现局部剥落、松动、掉落,及时清除危险部分,处理与上报。 2.4顶棚、天花:抹灰层牢固,无面层剥落和明显裂缝。定期巡查,如出现录落、变形,及时清除危险部分,处理与上报。 2.5楼梯、扶手、围栏:无混凝土炭化产生裂缝、剥落,钢筋无绣蚀、变形;牢固;确保使用安全;木扶手表面无明显龟裂和漆层脱落;钢铁件扶手、围栏无锈蚀。定期巡查,如发现面层录落及具危险隐患,及时处理与上报。 2.6公共门窗、门(木门、铁门、防火门)、窗(铝合金窗、推拉平开、百叶窗):牢固、平整、美观、无锈蚀、开关灵活、接缝严密,不松动,门窗及门窗配件齐全。定期巡查,及时维修。 2.7屋面隔热层、防水层:屋面防水层无老化、拉裂、开裂、轴裂、龟裂现象;极端缝、伸缩缝油膏紧贴,天沟、落水管落水畅通,无积水;屋面隔热层完好,无缺少现象。定期巡查,及时清理天面垃圾,保证排水通畅,发现漏水,及时处理与上报。 2.8其它 2.8.1水箱、水池:完好,无渗、滴水现象,内外爬梯无锈蚀现象,各检查口有盖且密封上锁,溢水口有锈钢纱网或塑料纱网密封。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与上报; 2.8.2天面扶拦、避雷带、公共防盗网:无破损、变形,无明显锈蚀;定期巡查,按三甲要求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与上报; 2.8.3消防设施(消防栓、消防管、消防阀门):无损坏、开关自如、清洁,无渗、漏、锈蚀现象,周围无堆积杂物,保持水压.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与上报; 2.8.4公共电器:楼梯灯完好,灯开关正常,电话箱、电表箱、有线电视箱及分接器盖板完好,无不安全现象.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2.8.5散水坡、雨檐台、连廊:与建筑物外墙连接完好,无脱离开缝、排水不畅现象.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与上报; 2.8.6楼板、地面砖、PVC地面、橡胶地面:无裂缝、起壳、空鼓、下陷,表面平整,无破损,楼板、地面砖上无水泥渣,无裂缝、破损,堵塞、锈蚀等情况.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无法维修的通知总务科; 2.8.7上、下雨污水管:无堵塞、漏水或渗水,流水通畅,管道接口完好,无裂缝、破洞;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8.8设备房(水泵房、配电房、电梯房、管道井):通风良好,无漏电现象,绝缘胶地板无破损,管理制度齐全,标识清楚;有足够的照明应急灯、消防灭火器;配电房、发电机房、电梯房的地面和墙面(距地1米高)保持刷漆完好,保持水泵房墙面、地面防水漆完好,地面保持瓷片完整,设备房、管道井无杂物堆放。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9采购方范围的道路 2.9.1整体要求路面平滑,无明显坑洼、破损,轻微破损面积每处不超过0.1m2 ,边角整齐无缺; 2.9.2水泥路面:人行道、车道、消防通道、停车场等出现坑洼或破损,每700m2 内累计不超过1m2 ,路面积留水泥渣等体积不超过1.7×I.7×I.7cm3 ;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9.3道板砖、拼花砖:不能缺少一块,95%没有松动,单块破损面积大于23%的道板砖在100m2 内不超过4块;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2.9.4明沟盖板:平整不缺少一块,单块破损面积不能超过0.01m2 ;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9.5路牙:整齐没有很明显塌陷,不缺少一块,单块破损长度不超过23%; 2.9.6挡土坡、墙:每处塌陷破损面积不超过0.007m2 (70cm2 );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9.7踏步、台阶:没有明显破损。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10给排水 2.10.1雨污水井、盖:排水通畅,基本无沉积物。井盖没有明显裂纹或破损,井壁没有塌裂,井盖型号符合轻型、重型要求,标识正确,与周围路面高度不超出±2cm,与绿地正常高度不超过±8cm,个别因地势原因等可超出,但不能明显影响观瞻;道路中间井盖稳定,车辆经过不发生响声。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10.2明暗沟:沟体完好,明沟盖板齐全,沟渠通畅无阻塞;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10.3给排水管道(含绿化用水管阀):水管水间完好,无渗漏,管道通畅无阻塞;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10.4化粪池:排水通畅,基本无沉积物,抽吸及时,定期消毒,井盖没有明显裂纹或破损,井壁没有塌裂,井盖型号符合轻型、重型要求;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10.5上下水管道无锈蚀、无渗漏;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10.6室内外灯、灯座箱、灯柱、灯罩、灯泡等设施完好。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2.11室外停车设施、消防设施 2.11.1车场无安全隐患,标识清晰,收费合理,有车场管理制度,税证齐全; 2.11.2值班室:门、窗、墙面、锁完好无损坏,需悬挂的管理规定等镜框整齐、规范; 2.11.3车位画线、禁停线和标识:色彩鲜明,字体清晰、醒目,标识符合要求,线条直,宽度一致; 2.11.4路障:完好,牢固,无明显倾斜(10度之内),红白间条鲜明、醒目; 2.11.5室外消防栓:无渗、漏水现象,每个消防栓有水,开关灵活,使用方便,标签正确清晰,记录准确。定期巡查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12楼内外配套服务设施维修、保养与管理质量标准 2.12.1 视觉识别系统(楼区号、楼层号、房间号):字体清晰、醒目,标识齐全,标识牌无损坏,完好率100%;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12.2公用设备、设施、用具:外观清洁、干净,完好率100%; 2.12.3无障碍系统:完好率100%,维护维修及时率100%。 3.建筑物附属设备、设施维护与运行服务(不包括医疗设备)要求 3.1 设备维护与运行要求
3.2日常维修养护
4.医用气体供应及设备安全巡查:氧气、压缩空气、真空吸引; 4.1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保证采购方气体供应,不得间断; 4.2安全管理合格率100%; 4.3人员岗位责任清晰。 5.水泵房及热水系统维护保养 5.1设备维护保养完好率100%(机房); 5.2各用水点每天巡查两次,并有巡查记录; 5.3保证采购方冷热水供应,不得间断; 6.家具及电器(床、柜、桌椅、室内电器、用具等) 6.1定期检查、紧固、保养; 6.2完好率98%; 6.3保持家具位置相对固定,挪移要符合采购方资产管理规定; 6.4 维修及时率99%; 6.5服务质量满意率:90%; 6.6维修材料合格率:100%; 6.7预约维修时间:接到维修申请后无特殊情况10分钟内到达; 6.8维修完成时间:原则上小故障30分钟内,一般故障2小时内,较难故障不超过8小时,重大故障不超过2天; 6.9零修、紧急情况5分钟到达现场处理,维修及时率100%。 7.采购方提供的设备、工器具 7.1专人负责,定期维修、保养,保证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7.2建立维保、使用台账; 7.3维修及时率99%; 7.4使用率100%; 8.标识 8.1标识稳固无脱落、残缺; 8.2定期巡查、加固; 8.3完好率100%。 二、秩序与安全保卫管理服务项目(含秩序管理、消防管理及维保、停车场管理、治安管理): (一)服务范围和内容 1.公共秩序维护:包括24小时监控中心值班、定点值勤、区域巡逻; 2.消防管理:包括消防中心24小时值班、消防器材、设施及系统检查、消防安全巡查、月度测试检查、模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总体测试、气体灭火系统用氮气自动报警系统模拟施放试验; 3.协助采购方调解纠纷、提醒防范偷盗、诈骗; 4.报刊、信件收发; 5.应对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处理; 6.危化品管理:包括巡查、演练、应急处理; 7.社会治安协防; (二)服务标准 员工须严格执行8小时岗位工作制,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顶岗,否则按缺岗缺编处理。 1.保安管理 ?1.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服务第一、患者至上”方针; 1.2物业公司须有内部保安组织许可证或保安服务许可证,或外包给有资质的专业保安公司; ?1.3有完善的治安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1.4维护中心秩序,重点区域设专岗,专人负责; 1.5 确保中心工作人员及来访人员的人身安全; 1.6 确保中心工作人员及来访人员的财产安全,防盗、防抢劫、防破坏; ?1.7能有效地配合公安部门打击区域内违法犯罪活动; ?1.8高效的巡视和值班制度:保安员 24小时巡视、值班,分为门卫、电视监控和流动巡逻三方面。 ◇门卫:基本要求:友善与威严共存,服务与警卫共举 简单咨询,引导服务,为来客提供必要的帮助 按采购方来访制度严格管理,执行率100%。 ◇巡逻:做好室内外巡视,反复、交叉进行,确保安全 巡逻方式:定时与不定时、着制服与着便装相结合 ? ◇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如物品遗失、突然死亡、打架斗殴、流氓滋扰、抢劫、爆炸等事件防范预案。 2.消防管理 ?2.1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2.2建立符合消防法的消防制度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两次消防演练; 2.3制定◇中心值班制度◇防火档案制度◇防火岗位制度 ◇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及其他; ?2.4制定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2.5巡视检查:巡视检查每日应至少组织一次,并填写相关记录表格。 2.6月度测试检查(提供检测报告并上传至广东省消防大队备案):建筑消防设施的测试检查应当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包括但不限于:①火灾自动报警器(含软件、图形中心等)、联动柜探测检查;②室内、外消火栓外观及室内栓箱内配件;③恒压泵及气压罐试验;④减压阀及湿式报警阀检查;⑤消防水池和管道阀门检查;⑥消防水泵检查及自投启停试验、电流测试;⑦接合器检查;⑧排烟阀、正压送风口、风管检查;⑨风机手自动启停、电流测试;⑩防火卷闸导轨、叶片检查;?防火卷闸启停;?背景音乐及消防广播试验;?应急灯出口灯试验;?气体施放模拟盘检查、灭火系统探测器测试;?气体紧急按钮试验;?消防电话;?气体压力测试月检。并填写相关记录表格。 2.7每年进行两次模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总体测试,模拟测试时间由甲方定。填写相关记录表格。 2.8每年对每套气体灭火系统用氮气作自动报警系统模拟施放试验一次(时间由甲方定,所需相关耗材、费用由乙方负责)。 2.9以上测试均应参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执行,如有相应新规范按新规范执行。 2.10对易污染、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定期清洁、除锈、注润滑剂。 2.11全部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清洗、标定一次(可分批分次进行)。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标定。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标定应由生产企业或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承担标定的单位应出具标定记录。 2.12储存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的压力容器应按有关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定期进行试验、标识。 2.13泡沫、干粉等灭火剂应按产品说明书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包括灭火性能在内的测试。 2.14以蓄电池作为后备电源的消防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对蓄电池进行维护。 2.15其他类型的消防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2.16对于使用周期超过产品说明书标识寿命易损件、消防设备,以及经检查测试已不能正常使用的灭火探测器、压力容器、灭火剂等产品设备应及时更换。 3.外围管理 ?3.1中心出入口不臃堵,相关设备完好; 3.2保安做好导引,外围车辆停放有序、秩序井然。无洗车、损坏车辆现象。监控结合不定时保安巡查,保证外围安全; 3.3外围管理良好,及时购置所需工具及器材、场地设施(包括嵌草砖修补及草皮的重植)等进行维修维护。 4.保安员服务工作标准 ?4.1仪表整洁、言行举止得体; ?4.2模范遵守国家法令、法规,依法办事; ?4.3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预防治安案件的发生。做到不停巡视,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生事件及时制止; ?4.4积极配合卫生、绿化、维修等其它服务,履行劝烟职责,制止违章行为,防止破坏,不能制止解决的向上级报告; ?4.5熟悉和爱护采购方配套的公共设施、机电设备、消防器材,并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6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各项治安防范活动或行动,努力完成各项治安服务工作; ?4.7积极向采购方(或使用人)进行治安防范和管理方面的宣传; 4.8协助机电班组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发现工作区域内的跑冒滴漏、长明灯及无人开着电视、空调等现象,及时处理或通知相关人员处理; 4.9协同绿化、维修等部门做好台风、雷暴等灾害来临前后的预防及善后处理工作; 4.10工作安排
5.须有治安、消防及紧急事故应急预案,各岗位职责健全并有操作手册; 6.因管理因素造成中心人员财产和人身伤害事故,或由此引发的其它责任由中标方全部承担; 7.承担抢险救灾及社会治安责任与任务; 8.具有完善的组织架构、相应标准及质控措施;提供安全保卫相应定岗岗位配置;特勤保安要求综合素质较高,能从事应对突发事件;消防监控需持证上岗、责任心要求高,有相应的专业技术; 9.因管理因素造成中心人员财产和人身伤害事故,或由此引发的其它责任由中标方全部承担; 10.承诺保证安全工作配置足够的工具和装备。 三、环境保洁管理服务项目(含清洁保洁、环境美化) (一)服务范围和内容: 1.红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国研中心的楼顶平台和室内天花、地面、墙面、物表(如墙壁、门窗、玻璃、楼梯间、地面、厕所、天花、风口、桌、椅、床、床头柜、衣柜、输液架、灯具、门牌、仪器、电脑、查询设备等)的清洁、消毒、保洁; 2.空地、绿化地、道路及交通、照明、导示设施、宣传栏、各类标识的清洁、保洁工作;门前三包范围、红线范围外10米范围内的清洁、保洁工作。 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暂存,并安全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4.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五类)、收集、运送、暂存,并安全移交有资质的相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5.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建筑垃圾等其他非日常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暂存、运送并安全移交有资质的相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服务标准 1.保洁服务工作标准 总要求:确保环境卫生符合行业检查标准,以及国家爱国卫生城市检查标准要求。经过保洁后,地面无可见的任何垃圾什物、积水及水滴;在正常光照条件下,应无明显的拖布擦拭痕迹;石材及PVC、橡胶地面每季度全面打蜡或结晶抛光一次。地面经打蜡抛光后,正常目视条件下抛光面应光亮平滑,无明显的凹凸不平和毛钝感。桌、柜、椅、门框、窗沿、墙面、天花、灯具、地毯等物品表面应无可见污渍、尘土、痕迹及异味;在物体的转折处用手擦拭,应无明显的尘埃;墙角、高空无明显蛛网,手可触及处手摸无尘。潜在污染区(穿工作服出入的区域)、污染区(实验室区域),必须每日按院感风险层度用不低于5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拖地、擦拭手可摸到的物件(低风险区,每天1-2次;中风险区每天2次;高风险区,每天2次以上;床头柜、栏杆、呼叫按钮、门把手等到高频接触物表,每天2次以上),确保中心得到专业清洁与消毒,符合院感要求。承担消毒不合院感要求的责任。 2.区域保洁要求 2.1电梯、电梯厅、走廊清洁标准: a.墙壁:无尘土、污迹,无乱张贴(如有破损应及时上报); b.电梯:光亮洁净,无尘土,无任何印迹; c.按键面板:无尘土、无污迹,每日消毒; d.照明灯具:定期擦拭,每 2--3月一次; e.各房间及通道门:无尘土、污迹。把手每日消毒一次,门及框每周擦拭一次,有污迹随时清理; f.电梯厅顶部:定期清扫,每 2--3月一次; g.不锈钢面:随时发现有脏、污立即清抹。每月打油保养一次; h.扶手每日消毒擦拭; i.开关每日消毒擦拭; j.地面、花坛无可视垃圾、烟头、痰迹。潜在污染区及污染区的每日至少二次用不低于5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湿拖; k.设备、设施表面无尘土,每日擦拭至少一次; l.垃圾桶:桶体干净,每日清空,污物量不得超过桶体的 2/3。有污迹随时消毒、清洗,无污迹每周消毒、清洗一次; m.窗玻璃:洁净无尘,无印迹。每周擦拭一次,有污迹,随时保洁; 2.2卫生间清洁标准: 公共卫生间必须保证半小时内至少巡查一次。所有卫生间必须每日消毒(厕盆、扶手、门把手、水龙头、墙面、地面)、清洗,每周彻底擦洗,做一次细部卫生,保证墙面、地面、缝隙、边角无污垢,洁净无异味,达到院感要求。承担院感不合要求的责任。 a.地面:无尘土、碎纸、垃圾、积水、污渍,凡含酸性的清洁剂不允许洒落在地面上; b.洗手池:池壁无污垢、痰迹、头发等不洁物; c.水龙头:光亮洁净,无任何污垢; d.洗手池台面:光亮洁净,无水渍、尘土、污物; e.镜面:光亮洁净,无水渍、尘土、污迹; f.烘手器:光亮洁净,无尘土、污迹、污垢; g.小便器:无尿碱、水锈印迹(黄渍),无污垢,喷水嘴应洁净; h大便器:内外洁净,无大便遗迹,无污垢黄渍; i.手纸架:光亮洁净,无手印; j.垃圾桶:桶体干净,每日清空,污物量不得超过桶体的2/3。有污迹随时消毒、清洗,无污迹每周消毒、清洗一次; k.顶板:无尘土、污迹,定期清抹,每2月一次; l.隔板:无尘土、污迹、手印,无乱张贴刻划,每天清抹; m.清洁剂、消毒剂、清扫工具等按指定位置分类放置,分类标识清晰 n.墙壁:无尘土、污迹,无乱张贴刻划(如有破损应及时上报)。 2.3清洁区办公室、值班室、配餐室等清洁标准: a.地面:无尘土、污迹、烟头、垃圾; b.墙壁:无尘土、污迹; c.门:无尘土、污迹,拉手洁净;门及框每周擦拭一次,有污迹随时清理; d.窗:无尘土、污迹,拉手洁净,每月擦拭1次(仅限人力可达处); e.灯具:无尘土、污迹,每 2~3月擦拭1次; f.洗手盆:无污迹,龙头无污垢; g.垃圾桶:桶体干净,每日清空,污物量不得超过桶体的 2/3; h.家具:整洁,无污无尘。每日擦拭,每周清理; i.冰箱:洁净无污物。每日擦拭外表面,每周内部清理一次; j.微波炉:洁净无污物。每日内外擦拭。 2.4会议室清洁标准: a.地面:无尘土、污迹、烟头、垃圾; b.墙壁:无尘土、污迹; c.门:无尘土、污迹,拉手洁净。门及框每周擦拭一次,有污迹随时清理; d.窗:无尘土、污迹,拉手洁净,每月擦拭1次(仅限人力可达处); e.灯具:无尘土、污迹,每 2--3月擦拭1次; f.沙发、座椅:无尘土、无污迹; g.柜、装饰物:洁净无尘; h.家用电器:洁净,无污迹;电线、开关:洁净。 i.垃圾桶:桶体干净,每日清空,污物量不得超过桶体的2/3。 2.5楼梯:地面无尘土、烟头、痰迹、垃圾、杂物,扶手无尘土;消防设备:表面无尘土。 2.6实验室等特殊医疗区域必须按科室具体要求,每一例工作完成后随时按具体要求清洁、消毒,每周至少一次上下内外彻底清洁、消毒,以达到院感要求为标准; 2.7医疗区域的紫外线灯管每周必须用酒精擦拭一次; 2.8未述及的其它区域的清洁标准:不低于上述标准。消毒要求按相应的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要求; 2.9清洁所用的工具用具严格按院感要求执行,高院感风险区域必须使用一次性清洁工具用具。 2.10医疗废物管理 2.10.1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用黑色袋装,医疗垃圾用黄色袋装,提供满足采购方使用的垃圾袋子(生活垃圾袋、医疗废物袋(包括扎带、标签贴)由中标方提供,费用由中标方承担,要求袋子的质量标准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的要求。放射性废物和其他的特殊废物使用有特殊标志的污物袋进行收集,使用合格的包装物、容器,使用的污物袋应坚韧耐用、不漏水。医疗垃圾处理由采购方委托给专业处理机构集中处理。 2.10.2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制定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定期对员工进行知识的培训或参加采购方组织的相关知识的培训。 2.10.3严禁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严禁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医疗废物每日收集、转运至少两次。负责各科室医疗废物的袋数数量交接及签字确认工作;负责各科室已移交的医疗废物的运送及称重工作。 将已与科室进行交接签字确认的医疗废物移交到“医疗废物暂存处”并进行数量确认及称重、签字确认的工作。 按院感相关规定,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科室医疗废物的收扎及打包,交接、登记、转运工作。 医疗废物的分类及处理应根据卫生部门相关文件制度及中心《医疗废物的分类及处理指引》对医疗废物进行正确的分类处理。 医疗废物暂存处应有专人负责统筹管理,杜绝捡拾废物售卖,严格管控医疗废物收集管理流程,避免医疗废物流失或被盗。违规者按规定处罚,承担法律责任。 保持医疗废物暂存处通风良好,做好防鼠、防蚁、防蚊蝇、防蟑螂、防盗等安全措施;禁止在室内“吸烟”、“饮食”等,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出。 每天医疗废物清运之后,医疗废物暂存处要彻底清洁、消毒冲洗一次(用500mg/含氯消毒剂)。 收集运送的桶每次用完后清洗干净,并按照规定及相关要求进行消毒。 暂时贮存的医疗废物做到日产日清,暂时贮存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因外送公司原因造成的滞留,应每天定期进行上报,同时加强安全管控。所有转运联单及签字记录至少保存3年。 要求收集医疗废物的所有中标方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内容包括GPT、HBsAg、HCV、HIV、RPR等检查项目,定期给予乙肝疫苗接种,必要时注射提高免疫力的药物如免疫球蛋白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承担由于个人职业防护不当或垃圾处理操作不当所致职业暴露的诊疗费用及相应责任。 严格遵照医疗废物相关管理制度及流程开展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中标方使用采购方提供的医废信息化管理软件,所有科室全都进行线上称重、交接确认等功能。 指定专人每日定时、定点,按规定的路线运送医疗废物。为专职人员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物品。 3.垃圾处理 3.6生活垃圾须按照《深圳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行动方案》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严格的垃圾分类管理,不得私自在中心收藏、存放、贩卖报纸、纸箱、纸皮等垃圾,中标方需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清理,并由中标方交由对应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回收(需提供专业公司的资质及合同复印件给甲方备案),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纸皮报纸等不可在采购方区域内大量堆积,不得堆积存放在消防通道,如发生相关事故和不良事件,中标单位承担该事件所造成一切后果与责任。 3.7建筑垃圾、绿化垃圾等其他非日常生活垃圾,由中标方交由对应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按市环保部门规定处理(需提供专业公司的资质及合同复印件给甲方备案)。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3.8垃圾处理达标率、及时率 100%,二次污染为零。 3.9引进信息化手段,利用可追溯系统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统计、管理。 4.各种物体表面的清洁和消毒: 4.1消毒原则: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应分别进行常规清洁、消毒处理。清洁区和污染区的消毒要求、方法和重点有所不同,若清洁区与污染区无明显界限,按污染区处理。 4.2各种物体表面的清洁和消毒:
4.3污水消毒处理方法:排污井--次氯酸钠消毒法;排放标准符合要求; 4.4化粪池、积水井污泥消毒:清掏后,每吨湿泥加熟石灰 17公斤,PH值达到12,三个月或根据满溢情况进行清理;污水处理后必须达到医疗卫生机构污水排放的理化指标; 5.特殊区域工种清洁人员及从事洗地打蜡、地面抛光、垃圾清运等工作的清洁人员,须具有完善的组织架构、相应标准及质控措施; 6.承诺清洁保洁配置必备的工具、药剂和清洁设备等,院感风险高的区域需要使用一次性清洁工具,工具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7.因管理因素造成采购方及周边环境污染,以及人身伤害或由此引发的其它事故,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绿化消杀管理项目(含室内、室外花木种植养护及重大节假日摆花、有害生物消杀及白蚁防治服务) (一)服务范围和内容: 1.室外室内平台绿化的培植、养护、修剪造型、病虫害预防及治理。 2.室内花木摆放、各栋楼室内大厅、走廊、领导办公室以及会议室内的盆花租摆及养护。 3.节日中心内摆花及挂灯等装饰; 4.科室迎检需要的普通摆花等装饰; 5.一般会议的普通摆花。大型特殊会议的特殊摆花除外; 6.有害生物消杀及白蚁防治服务; (二)服务标准 1.绿化及摆花的管理 按苗木生长规律进行养护。承担养护不当不及时造成的植物死亡或大面积危害植物生长等带来的损失。 1.1植物养护及时率100%,养护合格率99%; 1.2树木、绿地、室内摆花当季生长茂盛、挺拔,病虫害危害率低于3%; 1.3绿地清洁率95%,不能有枯枝、枯叶、杂草、废弃物等; 1.4树木、草坪养护达标率98%。按苗木养护要求进行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培土、修剪等养护。 1.5保证100%成篱成坛。缺苗补苗,老化修剪、换苗; 1.6楼内外花盆摆放有序、干净、美观,无残花、落叶,植株生长良好; 1.7楼内鲜花摆放位置合理 ,如各楼门厅、大厅、走廊、电梯口、等候区、办公室、会议室,摆放搭配得当,季节性强,观赏性强,达到视觉效果上的赏心悦目。重大节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及科室迎检等普通摆花根据实际情况摆放。花木、横幅及灯笼等由中标方负责租摆或购置; 1.8在楼内大平台种植苗木,以增加中心绿化,养护标准按室外绿化标准。 2.有害生物消杀及白蚁防治服务 (1)四害消杀服务 要求:投标人必须有甲级有害生物防制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外包给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对采购方所有区域进行消杀工作,否则采购方将有权终止此项服务,扣除此部分费用。 消杀标准: 灭鼠标准:鼠密度不超5%;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平方米,鼠迹不超过5处(目测法);按每30平方米外围环境放20cm×20cm滑石粉板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 灭蚊标准:积水中三龄蚊幼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用500ml收集勺采集管辖区域内大中型水体中(如污水井、雨水井)的蚊幼虫,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灭蝇标准:蝇类滋生地三龄蝇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3‰。 灭蟑螂标准:每25平米有活卵荚(鞘)外环境栖息地不超过2个;平均每25平米不超过4只 (目测法); 有蟑迹(粪便、蜕皮、残蟑等) 外环境栖息处不超过5% (目测法);打药后,有蟑螂(成、若虫)阳性外环境栖息处不超过3%;平均每25平米外环境大蟑螂不超过5只,小蟑螂不超过10只(药激法)。 按中心要求提供特殊时期消杀服务,如传染病、登革热、埃博拉、疫情爆发等。 作业要求: 要求:全范围消杀每月不低于4次消杀。蚊虫爆发时期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消杀次数;雨水天气过后1-2个工作日内须增加全范围消杀。每周必须对各排污渠、杂草区、垃圾堆放区进行重点消杀。 (2)其他有害生物消杀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白蚁防治 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白蚁防治服务的灭治、预防和检测服务资格或安排专业公司对采购方所有区域进行白蚁灭治、预防和检测。 作业要求: 要求:全范围每月不低于2次检查,按要求组织白蚁预防工程施工,白蚁防治人员全年7x24小时随时响应,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必须在8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解决,确保服务质量。 五、医疗辅助管理服务项目 (一)医辅人员服务 1.服务范围和内容 (1)根据科室要求负责医疗辅助性工作任务; (2)负责科室物品的清点、领、发、整理工作; (3)负责更换床上用品及终末消毒(包括被服收发、值班床床上用品更换); (4)收集、整理、运送标本、检验单据等; 2.服务标准 按要求完成医疗辅助工作,医辅人员服务必须满足医疗服务规范要求和行业标准,杜绝透漏隐私情况。医辅人员上岗前,要经过严格的培训。每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更换好工作服(衣、裤、帽)。要求衣帽整齐,佩戴好工牌。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聊天,不煲电话,工作时间严禁干私活(如冲凉、洗衣服、玩手机、看小说); 2.1 辅助作业要求 2.1.1负责仪器及设备使用后的清洁、消毒;做好消毒作业的情况记录,经常保持实验室台面的干净、整洁; 2.1.2 以专用消毒毛巾(75%酒精)分别擦拭常用仪器物表; 2.1.3 做好医疗废物的高压灭菌工作。 2.2 内勤管理要求 2.2.1负责与洗衣房工人共同清点需清洗的被服的数量及已清洗消毒干净返还回来的被服; 2.2.2每周更换值班室床单、被套; 2.2.3每天下班前,整理库房,保持干净、整洁; 2.2.4为科室领取各类办公物品、实验消耗品; 2.2.5协助查核、盘点、安排维修医疗仪器及有关文书工作; 2.2.6完成临时性任务。 2.3 外勤运送工作 2.3.1定时收取各种标本、各类文件资料,送至对应区域; 2.3.2爱惜公共物品,运送物品按规范要求码放,不得超高超宽; 2.3.3在中心的运送时,除特殊情况外,尽量不乘电梯。 2.3.4强调运送服务安全、及时、准确、快捷,要求工作人员具有为客户高度负责的服务意识。 2.3.5运送标本不得走清洁区,必须用标本盒(箱)装运,不得协带标本脱离运送路线到别的区域。 2.4满意率>90%,因管理不善、服务不规范导致的服务纠纷和质量事故或由此引起的其它事件,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物业办公室调度项目 1.服务范围和内容 24小时安排人员对采购方物管后勤服务需求进行受理,对属于公司责任、义务范围的服务事项均需分办、协调、督导、反馈等,对不属于公司责任的事项需及时联系相关对口公司进行受理并跟进处理结果。工作内容包括接收科室需求信息,统筹公司人员,收集服务完成情况信息,并进行质量追踪,组织开展服务满意度调查工作,及时汇总反馈建议与要求(包括采购方范围的所有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维护保养与更新改造、各类机电设备设施系统的操作运行维护保养、消防与监控系统设备设施运行维护、供配电与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污水设备设施运行维护、保洁及绿化、保安管理、医疗辅助服务、物资配送、设备及物资搬运等),反馈各项服务工作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各部门实施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2.服务要求 (1)任务接收准确率100%; (2)任务分批及时率100%; (3)任务完成及质量追踪90%; (4)投诉处理及改进完成率100%; (5)每月进行工作人员满意度调查汇总情况并总结。 七、物业项目管理及物业档案建立与管理 建立日常管理规章制度,进行有序化的科学管理,使各项服务质量达到采购方要求。建全各种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计划、记录及物业管理内容的基础档案。分为收集、整理、归档、利用四环节,包括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信息、建立委托关系阶段信息、日常管理信息。 1.对中心后勤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包括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程序、质量保证制度、财务制度、岗位考核制度、培训制度、岗位责效考核制度、岗位津贴及奖励制度制等基本制度。 2.必须按采购方要求配足各岗位工作人员,不能空岗;管理层及特殊岗位人员入职、离职、调岗、休假、替岗,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科室负责人。均需科室负责人签字认可。 3.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员工应符合合同规定的学历资历与年龄要求。 4.物业管理企业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人员管理、工作调度、工作反馈考核、医疗废物管理等应做到信息化管理。 5.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包括房屋立面图、平面图、地下管网图、总体规划图分类统计成册,共用设施设备设计安装图纸资料和台帐及大中修记录和保养记录。 6.建立日常管理档案,包括各级规章制度、部门技术要求、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培训资料,设备设施台账、工作计划、工作记录。 7.所有员工能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根据专业要求统一着装、礼貌服务、严格岗位职责,按时上下班,不准擅离职守,工作场所不得大声喧哗,工作时间不准吃东西,不准收听广播、收看电视、玩手机等到工作之外的事。 8.员工定期进行体格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有形象要求的岗位,必须达到要求。 9.管理处服务人员的配备符合规定标准,能及时处理中心交给的任务,处理投诉、不良事件及时彻底,没有反复发生。 10.全体服务人员熟悉中心环境、安全防范应知应会,执行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不得与来访人员和中心人员发生正面冲突。 11.对中心人员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开出的整改通知书,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 12.安全管理:有安全保障制度;有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安全生产目标;有安全生产措施;有安全检查制度;有安全管理三级教育制度;有坚持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有制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13.日常管理:管理处各项基本制度健全;办公室基本制度建立;管理处坚持例会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定时、不定时到现场巡查;管理程序执行三个体系的相关规定和各种流程标准。每月向采购方提交下月工作计划,本月工作台帐。 14.员工培训:有培训架构,至少有专职人员主管培训工作;有培训计划,及针对不同员工、情况的实施措施;有进行素质培训和公司理念培训;有进行技术、院感知识培训和定期进行考核、检查;有进行提高员工自身防护意识培训。每月提交采购方各部门培训计划、记录、签到表、考核情况记录。 八、其他配套辅助服务 1.会议室的管理与服务 保洁工作同环境管理中清洁标准。根据采购方要求送水、续水;结束阶段,会议结束后,待参加会议人员全部离开后,对会议现场进行清理,保洁。工作规范达到专业标准,人员言谈举止规范,服务内容、操作程序合理。承担会议室的日常摆花的摆放及养护。 2.家具等物品的搬运、挪移 满足各科室的搬运需求;要求准确、及时、无差错。搬运到位后,要按要求摆放到位,接收人签名。不得损坏,否则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3.投标人的报价已包括与现有物业公司退出、交接工作的各项费用。必须做好所有交接工作,采购方将不支付任何与交接有关的费用。 4.交接期间,投标人对所有系统存在的问题必须无条件进行排查并修复。 5.投标人必须自行配置办公电脑、考勤设备和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耗材。 6.投标人内部须按三级安全教育管理,所有服务人员需经过岗前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7.投标人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将本项目的管理权转包或再次发包。 8.投标人须提供足够的作业机具,自行解决管理服务时所需的日常工具和劳保用品,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非一次性清洁工具、平板推车、柞水头、工具车、白桶、红桶、密封箱、钢板鞋、洗地机、打蜡机、吸尘器、清洗机、吹地机、工作服、工鞋、对讲机、维修工具以及办公设备等,并能根据采购方的行业形象要求及规范,保证文明工作。 9.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完善的培训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完成本项目,以保证整个机电系统安全、高效、有序和有计划地运转。 10.投标人有责任配合采购方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必须的资料。 11.投标人必须保证在采购方的所有企业行为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所有设备、设施通过国家或行业强制规定的年检或年审,并取得相关合格证书,如有设备设施无法通过年检或年审的,或政府主管部门对采购方进行处罚的,采购方将在管理服务费用中等额扣除费用。 12.所有机电的服务标准与服务质量要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本地条例以及各行业规范。 履约时人员配置要求 (一)人数要求 总体要求人数不少于30人,人数需按采购方实际需求逐步增加,具体岗位及人员安排情况见下表:
注:项目经理、保洁员、绿化员、医疗辅助员按5天工作制计算;维修及安保按6天工作制计算,确保7*24小时值班。 (二)人员要求: 1.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18岁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有物业管理部门经理上岗证,工作责任心强,熟悉ISO9000质量管理等体系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有较丰富的创优考评经验,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具备三甲医院或研究所至少一年物业管理相关的工作经验。 2.基层员工: (1)工程维修人员 18岁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男性,高中(中专)或以上,持电力监管部门颁布发的高压类电网操作证,有房屋、公共设施及机电设备维护、维修经验和能力,动手能力强,业务素质高,能吃苦耐劳。至少1人持有中级以上电工证。 (2)保洁、绿化人员。18岁周岁以上,58周岁以下,男女皆可,小学或以上文化,能用普通话与工作人员做基本的沟通交流,仪容端正,品格良好,工作热情有礼,动手能力强,业务熟练,身体健康,肯吃苦耐劳,熟悉绿化养护规程,能定期进行修剪、种植、除草、浇水、病虫害防治等。 (3)医辅人员。18岁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高中(中专)或以上,男女皆可,熟悉采购方流程布局,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肯吃苦耐劳,接受能力强,培训上岗,能协助科室从事医疗辅助性工作,至少有5人具有特种设备(压力容器)上岗证书。 (4)保安员。 a.男女不限,年龄:18~40岁。女性保安员不超过保安总人数的10%。 b.身高:男1.7米以上,女1.6米以上,五官端正,视(裸)力1.0以上,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残疾,无明显标记。 c.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有参军入伍之经历的可放宽条件),从业人员必须经国家劳动或人事部门等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保安员资格证。 d.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所有保安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安部门筛查无犯罪或不良行为记录才能录用,优先聘用退伍军人和有在三甲医院或研究所工作经历者,且退伍军人人数占整个派驻队伍的20%以上(中标后需提供录用人员审核相关资料)。 e.派驻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监控中心、消防中心值班室等)必须持有相关的资格证书、上岗证、无犯罪证明和健康证,经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并要求固定人员。 f.大门保安员为形象岗,必须配备精强力壮人员,时时处处体现医院保安的良好形象。 (5)所有中标方工作人员上岗前要进行体检,入职人员身体健康,物业工作人员年体检不少于1次,特殊岗位按要求执行(医疗废物接触人员需要建立健康档案,内容包括GPT、HBsAg、HCV、HIV、RPR等检查项目)。管理岗人员的招聘、录用及调整需由中心相关部门人员参与,需征得中心相关部门人员同意后方可执行。 (8)为保证服务质量,严禁招聘临时工,各岗位人员不得使用在校学生顶替工作岗。如若发现并经查实,按缺编缺岗计算。中标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合法用工。 3.服务要求 服务人员实际需求按业务量随时调整,中标方应满足服务需求。物业管理费按采购方实际使用人数(到岗人数)付款。 采购方将采取每月定期抽查和不定时抽查的方式对服务人员配置进行核查,每发现根据要求需配置的岗位缺少时,当月缺编缺岗或未按要求持证上岗人员的合同人工费用不予支付,并扣除合同人工费用的20%作为违约金。 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方按服务人员要求进行人员配置,服务人员需遵守采购方的各项规定,保证工作质量,对于服务人员不按采购方要求配置的、违反规定及工作质量不达标的,经过批评教育不改正错误,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方在当月予以辞退,并扣除该岗位的人力成本等相应费用。 因工作调整岗位时,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报告批准,若每月累计缺岗占总岗位人数的5%或以上时采购方将提出书面警告并扣减当月服务费5%或以上,若中标供应商不及时补充人数,采购方有权直接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按未履行投标承诺报市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此造成采购方经济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管理期限内需达到的目标 1.中标方实行物业管理的标准参照执行《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评分标准达到 95分以上。 2.制定物业管理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检查,采购单位满意率达95%以上。 3.有效投诉率低于0.2%。 4.有效投诉处理率达100%。 5.房屋及公共配套设备、设备完好率95%以上。 6.辖区内治安案件案发率为零,无任何重大事故发生。 7.环境卫生、绿化达标率为100%。 8.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对物业进行管理。 物业服务有关说明 (一)房屋以及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单次单件单价500元以下(含500元)的材料,由中标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中标后,物业公司需提供维修材料报价清单作为合同附件);其它单价500元以上的维修材料,中标物业公司需征得采购方同意后实施,超过500元部分材料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关于日常维修的界定如下: 日常维修指零修或养护工程:指及时修复小损小坏,以保持原来建筑完整或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状态为目的的日常养护,其工程量虽小,但关系到使用便利,服务性强,必须及时解决的小的故障的维修业务。日常维修不另行支付人工费。 (二)管理用房提供 采购方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办公用房,不提供员工宿舍。管理人员、工程人员的住宿原则上需要在中心附近,如有特殊情况需在15分钟内到达中心。 (三)公共水电费及发电机燃油费 公共水电费及发电机燃油费由采购方承担(包括卫生间、绿化、空调、清洁卫生、生活等各类用水;消防、水泵、照明、电梯、各类机电设备等各类的用电)。 (四)监管 中标方在合同执行期间,须接受采购单位主管部门和采购单位的监管。合同需设定条款,物业管理费最终付费与职工满意度、考评情况联系。如达不到采购方服务要求,可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中标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五)中标方不得自行将本物业管理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 (六)物业工作人员每年的例行体检费用及在中心工作期间患病(包括传染性疾病)的诊疗费用,应由中标方承担或由其代购医疗保险解决。 (七)其他设施设备的说明 投标单位在标书中为服务管理需要添置的设施设备视为投标单位投资,中标后必须实施。 (八)中标方在合同执行期间,须接受采购方的监管。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执行8小时岗位工作制。为保证服务质量,严禁招聘临时工,各岗位人员不得使用在校学生顶替工作岗。如若发现并经查实,按缺编缺岗计算。中标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合法用工,必须严格按岗位配置人员。物业管理费等最终付款与病人及职工满意度、在编在岗情况、服务人员配置达标情况、采购方各科室考评情况相结合,监管考评执行《国研中心后勤管理与服务监管考评记分标准》。其中,中层干部及骨干调整任用须报采购单位审核批准备案。对发生缺编缺岗或服务人员配置不符合采购方要求的情况,当月缺编缺岗或未按要求持证上岗人员的合同人工费用不予支付,并扣除合同人工费用的20%作为违约金;服务项目不能达到采购单位要求,可延期支付管理费直至达到要求,不能改进达到要求,可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中标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1.中标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造成的损失。对在处理应急突发事件、解决纠纷及维护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中表现突出的,按《国研中心后勤管理与服务监管考评记分标准》给予对应奖励。 2.中标方服务人员的配置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书和服务组织实施方案一致。按要求定编定岗,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执行8小时岗位工作制。对发生缺编缺岗或服务人员配置不符合采购方要求的情况,按岗位每人每月扣除中标方工费用(从服务管理费用中扣除),并扣除一倍违约金。每年人员离职率不得超过2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除违约金10000元人民币。员工未经培训上岗按缺编缺岗处罚。服务方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特殊岗位人员调岗、离岗必须书面报告采购方,否则按缺编缺岗处理。 3.采购方定期按标准对中标方进行考评,不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或不符合标准的事项,采购方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中标方未按时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采购方有权根据未整改项目影响情况按《国研中心后勤管理与服务监管考评记分标准》给予中标方绩效考评或推迟支付管理服务费,直至整改完成,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4.在政府相关部门或社会第三方进行的满意度测评中,后勤服务满意度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给予服务方10000元人民币以内的经济处罚。 5.中标方因服务质量引起的投诉,经采购方核实为有效投诉的,每件投诉给予中标方50-500元人民币经济处罚,影响较大的有效投诉每件给予服务方500-1000元人民币经济处罚。 6.因管理不善、服务不规范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服务纠纷和事故或由此引起的其它事件,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发生事故未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中标方5000-10000元人民币经济处罚;发生事故并造成经济损失的,除给予中标方相应经济处罚,并要按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对迟报、瞒报、虚报事故情况的,加倍从重处罚;中标方应及时向采购方书面报告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处理的结果及整改方案、措施等,未及时报告,给予中标方1000-5000元人民币经济处罚;对重大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整改,给予中标方5000-10000元人民币经济处罚。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的,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追究的中标方法律责任。 (九)本次招标产生新的中标方,中标方须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与采购方原物业公司联系协商,并在30天内完成与原物业公司的交接工作,交接期间管理费及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交接期间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负责。 | ||||||||||||||||||||||||||||||||||||||||||||||||||||||||||||||||||||||||||||||||||||||||||||||||||||||||||||
商务需求 | 六、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一年,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限可以延续,项目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如履约、服务情况不满意的或者合同履行期间因违法行为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记录的,则不再续约。 (二)付款方式:按“先服务后付费”原则,按月付费。除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由采购单位承担的费用外,为履行合同义务支出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合同期内不因物价、人工、税费等变化而调整合同价,采购方不再给予中标方任何名目的费用或任何形式的补贴。当月应付物业管理费经采购单位审核无误后,凭中标方完税发票,由甲方签署付款凭证后,办理付款手续。 (三)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根据招标书内容制定《国研中心后勤管理与服务监管考评记分标准》(下面均简称《标准》),验收标准按该标准执行。 1.《标准》分值与实际支付管理费用挂钩,分值与绩效考核金额对应的比例为1:100,每月绩效考核金额不得超过当月违约金上限。 2.《标准》共分9大项,共45项具体评价指标。包括:基础管理、履约管理、服务评价、清洁管理、绿化消杀管理、医疗辅助管理、安保管理、机电管理、维修管理。 3.每月中心对中标方的管理与服务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进行不少于两次抽查。中心审议的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当月经济结算依据。 4.对中标方实施的奖金与违约金,从每月中心应付服务公司的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中一次性结算。 | ||||||||||||||||||||||||||||||||||||||||||||||||||||||||||||||||||||||||||||||||||||||||||||||||||||||||||||
评标信息 |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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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附件 | *******" target="_blank">国研物业招标书2021.7.27(终稿).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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