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2021年河湖划界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沈北新区2021年河湖划界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北新区2021年河湖划界方案编制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沈北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
行政区域沈北新区公告时间2021年08月03日11:4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5月13日至2021年05月20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明珠路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5月25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预算金额¥44.8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楠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沈阳市沈北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沈北新区中央路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 --2021年河湖划界方案编制.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北新区2021年河湖划界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5-13 至 2021-05-20
撰写单位: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沈北新区2021年河湖划界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北新区2021年河湖划界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3-00169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2021年河湖划界方案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48,200.00
最高限价(元):448,2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沈北新区2021年河湖划界方案编制

一、项目概况

2021年我区计划完成9条河流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包括:前进农场河、新城子河、拉塔湖河、东拉拉河、懿路河、得胜台河、黄泥河、大蔡台子河、董楼子河。其中:前进农场河全长19.1公里,新城子河全长7.9公里,拉塔湖河全长10.6公里,东拉拉河全长6.4公里,懿路河沈北段全长7.7公里,得胜台河全长8.5公里,黄泥河沈北段全长10.4公里,大蔡台子河全长4.3公里,董楼子河全长6.8公里。共计81.77公里。

二、服务需求

编制沈北新区境内前进农场河、新城子河、拉塔湖河、东拉拉河、懿路河、得胜台河、黄泥河、大蔡台子河、董楼子河9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实施方案(开展现场勘察、资料收集、实地测量、洪水分析计算等)。

三、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履约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8月30日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

交付成果经验收合格后根据财政拨款情况一次性支付。

五、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1、依法依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和工程立项审批文件为依据,法规开展工作。

2、尊重历史。对已经完成河湖划界工作的,不在重新划定,已批复规划设计文件等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3、因地制宜。以强化河道管理保护为主要目标, 结合河流特性及土地利用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4、人水和谐。既要有利于防洪安全、工程安全和生态安全,又要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5、基本情况。概要叙述本市、县(区)自然概况,主要包括:自然地理、社会经济、地形地貌、气象水文等基本情况。

6、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法依规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坚持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因地制宜、人水和谐的基本原则。

7、目标与任务。根据国家、辽宁省、沈阳市相关文件要求,确定本次工作目标。

8、划界依据。列举河湖管理范围线划定中采用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文件、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辽宁省相关文件、工程设计文件、其他等参考资料。

9、附图。以地形图为工作底图,结合耕地保护红线、生态红线等其他资料,将河湖管理范围线以河流为单位,标注在地形图上。应包括: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地形图、河流、管理范围要素、四角坐标、制作单位等内容。

10、附件。就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以书面形式,充分征求水利、财政、自然资源、住建、林业等相关部门意见,并将征求意见的结果作为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8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3日至2021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版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纸质版递交至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明珠路1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明珠路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3.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址: 沈北新区中央路22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shzb2014@163.com
开户行: 兴业银行沈阳青年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邢楠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标签: 方案编制 划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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