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荔联街道办事处荔联街沧联社区环卫保洁项目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荔联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荔联街道办事处荔联街沧联社区环卫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QS1301FG08023,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09月29日至2013年10月12日五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编号:GZQS1301FG08023。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荔联街道办事处荔联街沧联社区环卫保洁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99(其他服务类)。服务期限:2年。 采购预算:731.2653万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辖区范围内的城市主干线及街属管理道路提供道路保洁、清洗、市政配套设施清洁、维护等专业化服务
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
3、投标人具有道路保洁的经验,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为准。
4、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具有作业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企业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清洁内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小企业联合体除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09月29日起至2013年10月21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2日(星期二)上午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 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10月22日(星期二)上午9:00。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石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 徐敬宜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 联系地址:黄埔区荔联街宏明路227号
邮编:510050 邮编:51076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黄华支行
帐号:****************5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荔联街道办事处 荔联街沧联社区环卫保洁项目项目编号:GZQS1301FG08023招标文件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荔联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目 录投标邀请2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4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12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本)42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52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59 投标邀请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简要1、项目编号:GZQS1301FG080232、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荔联街道办事处荔联街沧联社区环卫保洁项目3、项目类别:服务类4、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荔联街道办事处5、采购品目:C99996、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及服务期限:最高限价:人民币7,312,653.00元/2年,人民币
*******.50元/年;服务期限:两年;项目内容:辖区范围内的城市主干线及街属管理道路提供道路保洁、清洗、市政配套设施清洁、维护等专业化服务。★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2、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3、投标人具有道路保洁的经验,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为准。4、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具有作业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企业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清洁内容。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小企业联合体除外)。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9月29日至2013年 10月 21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报名费用及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自带U盘,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另加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4、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3)供应商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4)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5)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6)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7)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五、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 年10月 22 日8:30~9:00(北京时间)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0 月 22 日9:00(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广州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4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六、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荔联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宏明路227号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E-mail:gzqunsheng@gzqunsheng.com网址:http://www.gzqunsheng.com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总体说明1.1.采购项目说明1.1.1.本次代理招标采购的服务项目,属政府采购项目。1.1.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2.关于投标报价1.2.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对照投标报价表格式规定的填报内容进行逐项报价。1.2.2.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价不是唯一的或不是固定不变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投标有效期及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3.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招标内容。1.4.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1.5.合格的投标人1.5.1具有符合投标邀请中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1.5.2已在本项目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6.关于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其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1.7.合格的货物和服务1.7.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含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货物、产品及有关材料),其来源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7.2.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1.8.禁止事项1.8.1.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1.8.2.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1.8.3.除投标人质疑和投诉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接触。1.8.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事项 1.9.保密事项1.9.1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等所有资料,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非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所有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资料。1.9.知识产权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服务时(含投标人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货物、产品、资料、技术或其任何一部分),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应由投标人负责获得并提供给采购人使用,其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投标人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包含在相应报价中。一旦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含投标人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货物、产品、资料、技术或其任何一部分),采购人不再承担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1.10.定义1.11.1.“采购人”系指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采购人。。1.11.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11.3.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1.4. “甲方”系指采购人。1.11.5. “乙方”系指中标单位。1.11.6. “日期”指公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1.11.7.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乙方须承担的相关服务。1.11.8. “书面形式”系指纸质文件形式,不包含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非纸质形式。1.11.9. “中标单位”系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获得中标通知书的投标人。1.11.10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该作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或解释。1.11.招标文件的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所有。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采购人需求(4)政府采购合同(样本)(5)开标、评标和定标(6)投标文件格式2.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投标截止日期16天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3.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2.3.1.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于开标前15天以书面或在相关网站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或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予书面确认的,视为已收到通知,该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或修改不足15天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征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没有对补充或修改文件予以书面确认的投标人的投标。2.3.2.招标过程中的一切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2.3.3.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理解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投标邀请所述网站发布变更公告。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编写3.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在投标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文件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3.1.2.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经公证处公证),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公制单位。3.1.3.投标人须用人民币作为报价的货币单位。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1.4.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无效竞标处理。3.1.5.本项目要求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提供本项目要求服务时所需人员、设备、货物、产品、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相关部门验收等所有费用,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人员、设备、货物、产品、、材料、安装、服务;投标人应自行增加能满足所承诺达到的服务质量所必需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人员、货物、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人员、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单位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1.6.投标人在详细报价中应列出采购人需求的所有项目,投标人认为必要的但在招标文件中未列出的其它项目可在报价表后面做出补充,所补充的内容应在投标文件中加以详细说明。3.1.7.报价栏项目中如出现唯一的数字“0”,则视报价为零;如出现空白或出现负数,视为未响应。3.1.8.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应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其附件,并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评审所需资料,投标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没有按实际情况提供投标所需资料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2.投标文件的组成3.2.1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编排为四部分:①投标报价文件;②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文件;③商务文件;④服务方案文件,投标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按规定填写的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2)按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3)按规定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而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4)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5)对招标文件第二章作出的书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及商务要求等;(6)投标人认为须提交与评分内容相关的其他资料。上述内容可按《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格式进行编排。3.2.2. 为提高开标效率,投标人应准备“唱标信封”一份。投标人提交的 “唱标信封”,应将下列内容单独密封入该信封。(1)《投标函》(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并加盖公章);(2)《开标一览表》(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并加盖公章);(3)《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原件)及投标保证金交付银行回单副本联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原件);3.2.3.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带有目录和页码并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3.2.4.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因其投标文件的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3.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3.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后的投标文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重新递交,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修改后的投标文件。3.3.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3.3.3.采购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4.投标总则4.1.投标4.1.1.全部投标文件应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六份。所有投标文件应用A4规格纸打印,并装订成册。正本内装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文件要求光盘或U盘介质,WORD或EXCEL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于封面注明“正本”和“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任何更改(如果有的话)应由原签署人签字。所有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全部投标文件均不退回。4.1.2.投标人应对投标内容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技术(服务)说明,如投标人对指定的技术(服务)要求建议做任何改动,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楚地注明。4.1.3.投标人资格文件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1.4.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开标地点,并交予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任何迟于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4.1.5.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封入密封完好的信封或包装,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 收件人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正本/副本/唱标信封)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联 系 人:联系电话:4.1.6.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等非约定形式投标。4.2.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根据原截止期享有之权利及其所负有的义务相应也延至新的截止期。4.3.投标保证金4.3.1.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 73,126 元投标保证金。4.3.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必须于开标前一日17:00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到达以下账户(以收款行收到日期为准):收款单位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黄华路支行账号:
********5606(招标代理服务费请不要汇入此账号)财务联系人:张小姐电话:
***-********请注明事由“号保证金”。4.3.3.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1)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或《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选定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2)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3)有效期超过投标有效期30天;(4)采购其他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不需要提交《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4.3.4.投标保证金一般应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应出具投标人授权书。4.3.5.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第五章)封入“唱标信封”里。4.3.6.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3.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确定中标投标人的,在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4.3.8.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予以退还。4.3.9.中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5.开标、评标、定标与签约5.1.开标5.1.1.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5.1.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5.1.3.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投标文件,开标时,由监督人员、投标人代表或投标人代表共同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接收密封不完整的投标文件。5.1.4.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5.1.5.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应接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时,则招标失败,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回。5.1.6.开标会记录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示。5.1.7.如开标记录表上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开标记录表由记录人、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签字确认。5.2.评标5.2.1.评标原则(1)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准则是: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没有义务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由采购人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3)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5.2.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标过程和结果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评审委员会成员评审时,应各自独立进行评审,不得发表任何具有倾向性、诱导性或歧视性的见解,不得对其他评委的评审意见施加任何影响。5.2.3.投标文件的澄清(1)除评标委员会主动要求澄清外,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相关的任何问题与评标委员会联系。(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审委员会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的,应签署书面意见,由采购代理机构当场书面或电话告知投标人,投标人可在评标限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澄清,投标人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的答复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参与评标。除上述情形外,评审委员会不再接受其他外部材料。5.2.4.评标程序及方法(详见《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5.2.5.相关注意事项(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的对待所有投标人。(2)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过程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给与评标无关的人员。(4)评标委员会不直接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5.3.定标5.3.1.采购人确认结果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将结果在法定网站上进行公示。5.3.2.公示期满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以网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5.3.3.中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相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3.4.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书面知会采购代理机构,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实后按中标无效处理。5.3.5.在订定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单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第二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单位。5.4.签约5.4.1.中标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4.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单位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单位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6.招标服务费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的招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本项目类型为服务类:(1)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费率类别中标金额(万元人民币)服务招标费率100以下部分1.5%100-500部分0.8%500-1000部分0.45%1000-5000部分0.25%5000-10000部分0.1%10000-100000部分0.05%
*******以上部分0.01%如某服务招标项目,中标金额为600万,总共交纳的中标费为:总共交纳的中标费=(100万以下部分的中标费) (100万~500万部分的中标费) (500万~600万部分的中标费)=100万元×1.5% (500-100)万元×0.8% (600-500)万元×0.45%=1.5万元 3.2万元 0.45万元=5.15万元(3)币种与《中标通知书》的币种相同。(4)中标单位中标后,必须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交采购服务费。中标单位不按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抵扣中标服务费,不足部分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进一步追索权利。(5)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一、项目概况1.为了提高转制社区市容环境卫生水平,实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长效化,现将广州市黄埔区荔联街沧联转制社区范围内271,768㎡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区域的市容环卫作业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发包时间为两年,合同壹年壹签。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本项目招标金额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312,653.00元/2年(大写:柒佰叁拾壹万贰仟陆佰伍拾叁元整);
*******.50元/年。中标后签订的合同经费包含中标人开展本项目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和风险赔偿费(详见合同版式约定),如合同费用由于政策性调整等原因需要变动,以合同版式中所提要求为准。3.两年有效服务期范围内,业主与中标单位逐年签订承包合同,如中标单位在人员配置、作业管理、质量控制等各个方面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采购合同的相关要求,业主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予续签,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4.本次招标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如果财政预算资金在每年的立项、审批等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政策性调整,导致该项目不能按照中标金额正常支付时,或者遇政府政策性环卫事业改革需要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不负任何责任但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5.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的用工标准要求,中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70人的环卫工人(不含管理人员),实行六工一休工作日制度。6.本项目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部分或全部进行分包、转包给第三方。二、具体承包内容1.社区道路、内街内港、房屋间横巷、狭缝地带、公共场所、闲置空地等共计271,768平方米的保洁工作;清理社区内所有乱张贴、乱涂画;清理沙井、保洁社区辖内河涌堤岸。清扫范围明细见附表。2.农厕管养4座;社区农厕保洁、农厕粪便清运及化粪池清理等。 三、项目具体要求1.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的用工标准要求,中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70人的环卫工人(不含管理人员),实行六工一休制度。中标人根据勘察现场数据后,科学安排人员作业,进场作业后1个月内向采购人及区业务主管部门上报人员作业排班表。中标人由于人员流动等原因导致项目环卫工人数变动超过规定人数的5%,应立即书面报告采购人并说明原因及采取的措施。2.负责社区范围内道路、内街内港、房屋间横巷、狭缝地带、公共场所、闲置空地的人工清扫、保洁。3.负责社区范围内所有河涌两岸的保洁。4.负责社区范围内道路和内街内巷车行道与人行道分界立石(俗称石脚边)的清洗,沙井口、吊渠口的清洗。5.负责清理社区范围内道路和内街内巷两侧建(构)筑物立面及其它设施和道路路面乱张贴、乱涂画;清理粘附、吊挂在道路和内街内巷范围内的天台、雨蓬、管线、树木等空中悬挂的垃圾杂物等。6.负责环卫设施(废物箱、工具房等)的管理、维护、保养、清洗。7.负责社区内无主大件垃圾、零星建筑余泥渣土清理和路面污染的冲洗。8.负责社区农厕的保洁、管养、清洗、杀虫、消毒等工作。9.负责社区农厕内外地面、门、窗、墙体、天花、指示牌、便器、水电等设施的维护、维修及保养,化粪池清理。10.负责社区农厕内墙壁、天花每年至少一次的粉饰工作。11.负责社区农厕外花基卫生、配套绿化的管理及维护。12.负责打捞社区鱼塘的垃圾及漂浮物,共18个鱼塘。13.负责清洗社区内公共设施。14.负责清理社区内无主旧家具、废物、杂物、装修废料、余泥(社区指定的余泥堆放点范围内的装修废料、余泥除外)15.负责清理明沟、绿化带、花基内果皮、烟头、纸屑、塑胶袋、树叶、树枝、余泥等垃圾杂物。16.负责清理社区辖区范围内的全部雨水井、污水井。17.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市、区布置的政治性、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等)中的环卫作业。18.中标人必须按要求配备足够的保洁人员及作业器具和劳保用品。招聘环卫工人须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的合同要送一份至采购人备案,并严格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的相关要求,落实环卫工人工资、年休假等待遇,优先考虑当地居民就业。如遇到政策性规定的基础工资、福利费(环卫津贴、高温费)等提高,所增加费用由中标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审核后,由区业务主管部门汇总报请政府增拨承包经费外的补充经费,补充经费以政府实际审核及增拨数为准。19.中标人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24小时负责保洁辖区范围内突发性事件中的市容环卫清理、清扫、清洗作业,并按中标作业人数20%——30%的比例建立一支应急队伍,由采购人调配,遇突发事件时,确保及时到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群众投诉,必须30分钟内安排环卫工人到现场清理。20.中标人须在中标后签署合同前,积极对工作范围进行勘察,熟悉工作环境,并在签署合同后积极进场完成社区保洁的交接工作。四、项目质量标准的基本要求 道路及内街内巷清扫保洁、清洗、垃圾清运作业要求和质量要达到《广州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羊城市容环卫杯竞赛专业检评标准》和市、区相关检评标准要求及采购人的具体作业要求,详见合同约定。同时还要符合如下作业要求:1.承包社区范围内道路、内街内巷等实行12小时清扫保洁,部分人流量大,商业繁华地段实行16小时保洁。道路和内街内巷实施每天两大扫和巡回保洁制度。清扫与外单位路段连接的地段,必须要向外单位路段多扫入10米,避免清扫保洁盲点。2.道路清扫保洁宽度需保洁至两边人行道的店铺、住户门前(大型广场及小区范围的道路除外)。3.每天清扫道路、内街内巷、 房前屋后横巷,公共广场和空地的灰土、垃圾,动物粪便,捡拾内街内巷路面的果皮、烟头、纸屑、塑胶袋等杂物,清扫路面积水,清洗污染路面,清除主要路面 杂草,保持路面干净、整洁。4.每天清理公共空地、明沟、绿化带内果皮、烟头、纸屑、塑胶袋、树叶、树枝、余泥等垃圾杂物。5.做好社区内的农厕保洁管养。及时冲洗农厕内大小便器(槽)积存物,清洗内部地面的积液,保持内外部地面、墙面的洁净,无明显臭味。6.做好农厕外场地的清洁工作,保持公厕附属的绿化区、花槽完好,无杂物,无乱拉挂、乱张贴现象。7.保持农厕内照明有足够亮度,每座农厕一周不少于一次施药灭蝇灭蟑。8.使用专用收集和运输容器清运农厕化粪池内的粪便或粪渣,保证作业场地清洁卫生,无遗撒粪便和滴漏粪水。9.每天清理社区范围内及两侧公共建(构)筑物或设施立面及路面的乱张贴、乱涂写;清理粘附、吊挂在道路和内街内巷范围内的天台、雨蓬、管线、树木等空中悬挂的垃圾杂物等。保证无明显的乱张贴乱涂画及其污迹。10.社区内鱼塘垃圾及漂浮物定期清理,要求基本不见漂浮物。11.沙井清理: 1)乙方定期每三个月清挖沙井一次,对特别容易淤塞的沙井或特殊情况可以及时清理,不限于每三个月清理一次。2)乙方清理完毕后沙井无淤泥积沙,但由于可能引起下水道堵塞的原因很多,乙方的清理仅限于沙井,乙方不负责堵塞所引起的费用。3)乙方将沙井的淤泥积沙挖上来后,放置在合适的地点,并在合理的期间内及时清运干净。12.每天对垃圾保洁车、垃圾桶、垃圾装车点进行清洗,每周对果皮箱进行清洗不少于3次,每月对石脚边、沙井盖、吊渠口进行清洗不少于3次,确保整洁,不影响市容。所产生的水费、排污费用由中标人负责。13.及时清理果皮箱垃圾,并将保洁垃圾清运到垃圾压缩站或装车点,做到路面、站地无垃圾堆积,日产日清,干净整洁。垃圾装车点必须专人管理,桶容干净,垃圾溶器要加盖,无暴露垃圾,无垃圾落地,无蝇、无臭、无污水,不造成对环境的二次污染。14.垃圾桶、保洁车、小水车、保洁工具应按规定位置有序停放,规范编号,统一朝向,整齐有序,不影响市容,不妨碍交通。15.作业期间必须按照市城管委的要求,工人统一着环卫工作服,佩戴工号章;夜间作业应佩戴反光安全标志。16.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检查人员及区业务主管检查人员对作业质量的监管,中标人及其一线作业人员应按检查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包括口头意见)予以纠正;重大检查、活动期间,在紧急情况下,检查人员有权调遣中标人的一线作业人员。17.中标人应自费购置项目工作要求的作业工具(如葵扫把、铁锹、垃圾斗、手推垃圾车、垃圾桶、小水车、小水桶等);所购置的作业工具,质量标准必须符合采购人的要求。18.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设施完全符合行业要求,且配置完善,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有效使用期限。19.中标人在公共场所清扫保洁所产生的垃圾,按要求清运到垃圾压缩站或装车点,全部由黄埔区城管局车队收运。机团、工厂、市场所产生的垃圾不得混入公共场所垃圾,需由黄埔区城管局车队另外与其签订收运合同,有偿收运。五、对投标人的要求1.实质响应采购人全部需求。2.投标人拟采取的管理方式。包括内部管理架构、机构设置、运作机制、工作流程、信息反馈渠道、控制方式等。3.保洁人员配备。包括管理人简历、学历、数量、一线工人的配置等。4.保洁人员的思想教育、安全培训、专业培训。包括培训计划、方式、目标等。5.保洁工作必需的物质装备计划情况。包括工作服装、工具、劳保用品等。6.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单位内部岗位责任制、保洁运作制度和保洁人员考核制度。7.财务账册、工资台账、社保台账、档案的建立与管理。8.各项保洁指标的承诺。9.涉及政府的各类活动,如春节花市、庙会、龙舟赛、自行车环岛游等活动,投标人须做好全程保障任务的保洁工作。10.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在合同期内将中标项目全部或部分分包或转包第三方。在服务期间被取消营业执照,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1.投标人中标后应在黄埔区设立项目部,有专门的办公场所,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项目合同费用产生的税费必须在黄埔区缴纳。六、质量检查与奖惩采购人及区业务主管部门根据黄埔区转制社区环卫考评方案或办法等对中标人的卫生清扫保洁作业和人员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监督、考评,得出综合考评成绩,并根据综合考评成绩对中标人进行奖惩并作为评定中标人履约能力的重要依据1. 中标人月综合考评得分与月合同经费关系:在90分(含90分)以上采购人不扣减月合同经费;得分在90分至85分(含)之间的,每低1分采购人扣减¥1000元月合同经费,不足1分则按每分¥1000元标准折算;得分在85分以下的,每低1分采购人扣¥2000元月合同经费,不足1分则按每分¥2000元标准折算。2.社区卫生在全国、省、市的重要检查或重大突击性任务中出现问题的,发现属中标人质量责任的,每次采购人根据问题严重程度直接在综合考评后的当月经费中扣¥1000-2000元的违约金,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3.对于市、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或群众投诉、传媒曝光等问题,中标人不进行整改,或整改后经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检查仍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每发生一次,采购人直接在综合考评后的当月经费中扣违约金¥1000元。4.中标人清洁保洁时,不得将垃圾、泥沙倒入绿化带、桥梁、水沟等非指定地点,如有发现在每次综合考评后的当月承包经费中扣¥1000元。5.中标人对综合考评成绩的认定有异议的,要书面告知采购人,有争议的请采购人纪检部门调查后确认。6.黄埔区环卫行业工会联合会将对项目的环卫工人权益进行全面把关,维护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中标人必须成立工会与工联会对接。中标人出现不准时、不按标准发放工人工资、福利待遇等情况的,采购人有权扣留当月承包经费作为解决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的费用。7. 如因中标人责任造成环卫工人罢工、上访等不稳定事件,每发生一次采购人在中标人月综合考评成绩后的月合同经费中扣¥10000元,并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退回履约保证金。七、付款方式1.承包经费的支付方法:按月支付,在次月的10个工作日前采购人通过银行划账等方式付款。如承包单位有被扣罚款项,按扣款后余额划拨。但是,由于财政经费的迟延划拨造成采购人未能按上述规定划拨承包经费的,经费支付时间为具体财政经费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2.合同有效期满后的,若中标人未与采购人或下一中标人办妥相关交接手续(工具房、果皮箱等产权归属采购人的交接),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完成相关工作交接后,才支付上月承包经费。因中标人责任造成未按时交接项目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每逾期一天支付¥500元的逾期费用,该费用可在采购人应付的承包费中扣除。八、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标期首次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支付10%年合同价的履约保证金。若中标单位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完成道路、资产交接等业务后的2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无息退还。九、其它1.采购人不提供中标人保洁人员的食宿。2.中标人在管理服务期内造成人员伤(病)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3.中标人在承包期内工作人员发生各种事故:包括治安、交通、防火和违反计划生育、劳资纠纷等事件,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4.服务的组织机构必须完整,组织机构总人数必须足以满足采购人需求。5.中标人全部保洁人员,须符合广州市政府用工标准要求。并根据行业性质及工作需要为一线作业工人配发足够的工作服(冬夏装各2套)、反光衣、雨衣、水鞋、草帽(斗笠)、口罩、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6.中标人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采购人有拒绝违规工作人员在该路段工作的权利。7.双方根据招标文件中采购人需求的内容拟定合同附件条款。8.中标人按国家财务政策规定依法设立财务账本,劳动工资统计台账,依法纳税,为工人购买社保、公积金,每月报送财务报表,并接受财务检查、审计,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有关数据报送工作;每月向黄埔区环卫行业工会联合会报送项目环卫工人工资发放表和为环卫工人购买社保、住房公积金等的有效报表。9.如因中标人引起的劳资纠纷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另行聘请员工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在承包经费中相应扣减。10.采购人发包的保洁面积或保洁标准出现变化的,按合同约定处理。11.本项目实际保洁范围与区属其他路段保洁范围存在争议时,解释权归广州市黄埔区城管局。1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项目方案作适当修改。附件:广州市黄埔区荔联街沧联转制社区道路、内街内巷清扫保洁范围明细表(不含社区内狭窄地带、绿化带、明沟、农厕、沙井等)沧联社区保洁作业范围明细表一、路面范围序号街巷名称长(米)宽(米)数量(条)面积(平方米)备注1百事佳门前79121948 2小巷150.4318 3东澳广场前8381664 4东逸三街61101610 5小巷16.90.4427 6东逸二街61101610 7小巷140.4317 8东逸一街61111671 9章记到东逸三街8371581 10东逸三街到祥利来151711057 11东逸四街69111759 12小巷140.4422 13东逸五街69101690 14小巷140.4211 15东逸六街6991621 16小巷140.4317 17东悦五街9071630 18小巷130.4631 19单车棚4571315 20东悦四街8581680 21小巷120.4524 22东悦三街8081640 23小巷120.4419 24单车棚5281416 25东悦二街7981632 26小巷110.4313 27东区临时市场1181411652 28东大街后街5751285 29东悦一街75101750 30小巷140.4422 31单车棚3481272 32东大街1331211596 33小巷130.4316 34农村信用社旁95145 35商业街过道175185 36保安亭到北街12651630 37榕村北街十巷411141 38小巷100.16610 39小巷90.313 40榕村北街十一巷371.5156 41小巷50.2511 42榕村北街十一巷13号15号81.5112 43榕村北街十一巷14号381.2146 44小巷70.426 45小巷70.348 46榕村北街十三巷402180 47小巷70.324 48小巷171117 49小巷50.513 50小巷80.312 51榕村北街十二巷81.2110 52北街31号旁292.5173 53北街31号后381.5157 54小巷80.4516 55北街十四巷2741108 56北街十四巷4-10号4051200 57北街十四巷1号71.5111 58北街十四巷6521130 59小巷8.61.8115 60西街九巷七号8031240 61小巷8.60.8534 62榕村北街17851890 63榕村会场24351840 64榕村北街一巷762.51190 65小巷80.5312 66小巷80.426 67小巷80.325 68榕村祠堂11141154 69榕村北街二巷221122 70小巷60.513 71小巷60.211 72榕村北 7号101110 73小巷60.312 74榕村北街三巷921192 75小(三巷1号)巷100.313 76小巷110.31653 77小巷100.21428 78小巷111111 79小巷140.314 80榕村北街四巷911.31118 81小巷50.424 82小巷100.5315 83小巷111111 84小巷9.50.212 85榕村北街五巷601.4184 86小巷90.235 87榕村北街六巷731.51110 88小巷110.9110 89小巷101.1111 90小巷80.816 91小巷100.2538 92榕村北街七巷491.5174 93小巷150.2514 94小巷150.8112 95榕村北街八巷501.2160 96小巷70.916 97横巷121.5118 98小巷70.413 99小巷80.816 100小巷171117 101横巷151115 102榕村北街九巷451.4163 103横巷130.8110 104小巷130.9112 105小巷130.314 106塘东五街53.751269 107塘东五街573.81217 108塘西七街5681448 109横巷8131104 110塘中路21101210 111塘中路95145 112塘中五街132911188 113塘东四街东2661156 114塘东三街467.61350 115塘东三街横路19101190 116塘东四街横路13101130 117塘东四街787.61593 118塘东三街787.41577 119塘东二街407.81312 120塘东三街横路2861168 121停车场东53141742 122塘中一街横路99101990 123塘中一街787.81608 124苍头老牌坊前9.6141134 125广深公路边1552.61403 126路边修理厂门前空地1072512675 127电力医院旁2751135 128小迳东路1308.511105 129小迳东路一横路7361438 130小迳东路弹簧厂门口段1701011700 131建中运输停车场门口路485.81278 132花基481148 133花基482196 134小巷150.518 135小迳商铺门前人行道 1857.811443 136宏明路苍联学校门前人行道1147.81889 137弹簧厂对面花基27.72155 138花基2.5215 139花基52110 140花基4218 141利到旁草坪4451220 142利到前花基11.53135 143利到前花基11.54.3149 144空地575.81331 145士多店门前610160 146沧头信用社周边空地13.86.5190 147苍头信用社周边空地113133 148苍头信用社周边空地1861108 149建益路122124 150苍头信用社旁8261492 151小巷111.2113 152小巷110.313 153小巷110.414 154横巷119.51105 155横巷112.3125 156建益路327712289 157农民公寓5371371 158东棚45161720 159公寓一横路7831234 160草坪786.51507 161办公室门口73.571515 162草坪7031210 163公寓二横路7841312 164娱乐场2581200 165公寓三横路7841312 166公寓四楼路784.61359 167草坪7031210 168花基781.51117 169苍头南门二巷1863.61670 170小巷650.4126 171横巷651.71111 172小巷160.213 173小巷170.213 174小巷160.315 175小巷150.315 176小巷251.6140 177小巷70.324 178南门一巷511.9197 179小巷80.3526 180小巷141.8125 181小巷280.318 182小巷300.319 183南门三巷601.5190 184小巷100.224 185小巷101.1111 186小巷100.3412 187宏强路552.61143 188小巷30.411 189小巷40.412 190宏强路一号小巷220.419 191元下坊新街一巷29.51.5144 192小巷60.359 193小巷150.2514 194元下坊新街二巷251.6140 195小巷60.5412 196小巷150.518 197元下坊新街三巷241.5136 198小巷3.50.524 199小巷80.528 200小巷230.8118 201元下坊新街四巷351.9167 202小巷200.5110 203小巷60.5412 204小巷100.515 205元下坊新街五巷351.9167 206小巷60.5412 207小巷350.5118 208元下坊新街六巷381.9172 209小巷60.5618 210小巷350.8128 211元下坊新街七巷36.51.8166 212小巷6.70.527 213小巷140.5214 214小巷300.5115 215元下坊新街八巷401.8172 216横巷92.5123 217小巷141.4120 218小巷6.40.425 219小巷310.4112 220渔塘路1175.71667 221元下坊街7号454.51203 222东联街45201900 223榕村西街菊花巷1263.81479 224榕村西街菊花巷横巷7117 225榕村西街菊花巷横巷251.87315 226榕村西街菊花巷后街435.61241 227荷花巷12671882 228荷花巷横巷81.8114 229桂花巷1263.81479 230小横巷1200.92216 231榕村西街兰花巷横巷201.83108 232兰花巷804.21336 233东联街602111260 234宏光路边11261672 235榕村西街兰花巷后街 414.61189 236兰花巷横巷141.8250 237兰花巷小巷331133 238兰花巷小巷211121 239宏光路368.21295 240宏光路1508.211230 241花园363811368 242美食城前广场383011140 243榕村西街综合楼马路1161411624 244榕村西街一巷南232146 245榕村西街一巷南横巷1524120 246古树中空地1452140 247小巷12.51225 248榕村西街一巷772.51193 249榕村西街一巷小横巷100.5945 250榕村南街塘尾二巷4531135 251榕村南街塘尾一巷302160 252榕村南街塘尾一巷横巷100.5315 253榕村西街二巷482196 254榕村西街二巷横巷221.5266 255榕村西街二巷小巷横巷220.5333 256榕村西街三巷8821176 257榕村西街三巷小横巷80.5624 258榕村西街四巷881.51132 259榕村西街四巷小横巷80.7950 260榕村西街五巷901190 261榕村西街五巷横巷70.5414 262榕村西街46101460 263榕村西街50101500 264榕村西街六巷821.51123 265榕村西街六巷横巷10.50.6744 266榕村西街七巷8221164 267榕村西街七巷横巷100.7856 268榕村西街八巷中581.5187 269榕村西街后巷8231246 270榕村西街八巷横巷202140 271榕村西街八巷100.6530 272榕村北街3041120 273榕村西街后街5121102 274榕村西街小横巷130.8331 275榕村西街大横巷232292 276榕村南街木棉巷872.51218 277榕村南街木棉巷小横巷100.5630 278榕村南街木棉巷小巷870.8170 279南街大巷西43.51.5165 280南街大巷西大横巷481.52144 281南街大巷西小横巷100.5735 282南街大巷中561.2167 283南街大巷小横巷100.5840 284榕村南街大巷1501.51225 285榕村南街大巷小横巷100.61590 286榕村南街3691324 287花园50181900 288花基12031360 289榕村南街六巷7121142 290榕村南街六巷小巷70.8528 291榕村南街909.51855 292榕村南街凉亭108180 293榕村南街五巷301.2136 294榕村南街五巷小横巷100.5525 295榕村南街四巷171.2120 296榕村南街四巷小横巷80.514 297榕村南街三巷35.31.4149 298榕村南街三巷小横巷90.3924 299榕村南街二巷361.5154 300榕村南街二巷小横巷60.4614 301榕村南街一巷37.11.4152 302榕村南街一巷小横巷8.70.8535 303柯园一巷5821116 304柯园二巷68.81.51103 305柯园三巷6521130 306柯园一巷横巷5821116 307柯园二巷横巷212142 308柯园三巷横巷5821116 309柯园小巷5913177 310柯园小横巷100.51050 311柯园巷花园18121216 312柯园巷花园边道路252150 313榕村南街新社一巷55.21.8199 314榕村南街新社二巷501.8190 315榕村南街新社三巷291.8152 316榕村南街新社横巷141.84101 317祠堂地巷75.541302 318祠堂小巷100.8324 319榕南路花基8.34133 320榕环南路31010.713317 321广深公路边32231966 322广深公路边两条花基3223.511127 323榕村南环路21010.712247 324榕村南街塘尾二巷603.51210 325小巷111333 326路边花基1.220248 327榕村东路18810.111899 328小巷81.2329 329路边花基1881.51282 330榕村东路23441936 331榕迳路567.51420 332南兴西街169.96.311070 333南兴街1138.51961 334南兴一巷东31.43194 335南兴一巷横巷85280 336南兴一巷48.51.5173 337南兴一巷横巷100.4624 338南兴二巷9521190 339南兴二巷横巷100.41144 340南兴二巷小巷22.51.2127 341南兴三巷1051.81189 342南兴三巷大横巷161.8258 343南兴三巷小横巷120.5636 344南兴四巷104.22.21229 345南兴四巷小横巷8.21649 346南兴四巷横巷64.221128 347南兴后街59.531179 348空宅基未建8.17.2158 349榕迳路南横巷一巷271.3135 350榕迳路南横巷二巷272154 351榕迳路南横巷三巷241.9146 352榕迳路南横巷小横巷270.4222 353路边空地147.61106 354路边空地3281256 355花基3351165 356大可门前空地11201220 357台 亚厂门前126172 358榕迳路508.6814069 359小迳文运坊一巷6721134 360治安亭285.51154 361小巷80.8426 362庙前11.518.51213 363文迳坊三巷15号214184 364小巷192138 365新佳路175.5194 366广深路边空地25131325 367牛皮塘大街87.49.71848 368塘两一街58.97.81459 369横巷150.416 370新一品轩网吧前空地15101150 371塘西西街674.21281 372塘西二街657.81507 373塘西三街一半69.77.21502 374汇红客广场24121288 375塘中二街7781616 376塘西三巷南半69.771488 377牛皮塘大街西一半69.1101691 378塘西六巷94.781758 379塘西路11.76.9181 380塘西路41.74.51188 381塘西五巷607.91474 382塘西四巷80.871566 383牛皮塘厕所前空地2712.21329 384牛皮塘路1569.311451 385沧联工业区前花园65.6101656 386沧联工业区大街75.813.211001 387小巷303190 388工业区后一巷42.37.31309 389工业区后二巷44.79.61429 390工业区后三巷4691414 391工业区前二巷452.71122 392工业区前一巷4617.31796 393工业区南边小巷991.21119 394花基17.67.61134 395沧头560车站67.61911284 396车站西横路22.87.11162 397沧头中路103.625.812673 398大门口市场进口路47.88.11387 399市场前路5724.211379 400小横巷50.5410 401市场北路1322413168 402市场右侧1361411904 403市场内31.115.71488 404丽红酒店门前616.51397 405沧头中路284.61213415 406沧头中路治安亭46.713.11612 407沧头会场37.231.411168 408沧头中路418.31340 409沧头市场公园4027.411096 410孟田街606.31378 411孟田街一巷531.5180 412小横巷40.512 413横巷17.22269 414孟田街二巷32.61.8159 415横巷101110 416孟田街四巷64.41.2177 417大横巷4128 418小横巷40.435 419孟田街三巷118.61.61190 420横巷151115 421孟田街三巷横巷91.7115 422始祖二房二巷84.41.61135 423二巷一横巷192.1140 424空地11.86.1172 425二横巷261.2131 426始祖二房一巷801.31104 427小横巷4.10.447 428始祖二房后街25.21.2130 429孟田后街花园55.720.911164 430孟田街六巷40.31.8173 431沧头北门四巷51.21.8192 432小巷9.30.5628 433沧头北门五巷横巷9.50.5419 434北门五巷46.82.51117 435大横巷23.51.8142 436北门六巷331.8159 437小巷24.50.5337 438华东二巷至北门街90.43.91353 439北门街至沙巷45.42.51114 440小巷50.538 441北门一街40.42.3193 442小巷16.70.7447 443北门公园35.43.31117 444宏明路556.51358 445东联路5213.51702 446宏明路1711212052 447东联路1461211752 448大横巷135.53215 449小横巷130.4631 450东联东路13451670 451榕北新街西大巷1701.51255 452榕北新街西横巷106051300 453榕北新街西横巷96021120 454榕北新街小巷82696 455榕北新街小巷9巷602.81168 456榕北新街小巷8巷5421108 4578巷大横巷82116 4588巷小横巷80.3410 459榕北新街小巷7巷471.8185 4607巷大横巷7.52115 4617巷小横巷7.50.349 462榕北新街小巷6巷401.8172 4636巷大横巷101.8118 4646巷小横巷101330 465榕北新街小巷5巷382176 4666巷大横巷72.1115 4676巷小横巷70.348 468榕北新街小巷4巷372174 4694巷大横巷102120 4704巷小横巷100.3412 471三巷榕北新街西365.21187 4723巷大横巷72114 4733巷小横巷70.527 474榕北新街西二巷364.51162 4752巷大横巷102.2122 4762巷小横巷100.3412 477榕北新街西一巷3041120 4781巷小巷211121 4791巷小巷130.9112 480西大街11851590 481榕北新街1901.51285 482榕北新街东一巷301.8154 483榕北新街东一巷大横巷4031120 484榕北新街东一巷小横巷80.6524 485榕北新街东二巷501.8190 486榕北新街东二巷小横巷80.6629 487榕北新街东三巷501.8190 488榕北新街东三巷小横巷7.50.6627 489榕北新街东四巷511.8192 490榕北新街东四巷小横巷7.50.6627 491榕北新街东五巷521.8194 492榕北新街东五巷小横巷7.50.6627 493榕北新街东六巷551.8199 494榕北新街东六巷小横巷7.50.6627 495榕北新街东七巷551.8199 496榕北新街东七巷小横巷7.50.6732 497榕北新街东八巷551.8199 498榕北新街东八巷小横巷7.50.6732 499榕北新街东九巷601.81108 500榕北新街东九巷小横巷7.50.6836 501榕北新街东十巷821.81148 502榕北新街东十巷小横巷7.50.6941 503榕北新街东十巷大横巷162.5140 504榕北新街东路13161786 505榕华街南路5461324 506榕北新街东十一巷481.8186 507榕华街横巷201.8272 508榕华街大横巷321.6151 509榕华街大横巷7.51.6112 510榕华街大横巷7.50.7316 511榕北新街东十一巷1472.71397 512榕北新街东十一巷横巷81.810144 513榕北新街东十一巷小横巷80.8745 514榕北新街东十二巷1471.81265 515榕北新街东十二巷大横巷81.810144 516榕北新街东十二巷小横巷80.8745 517榕北路14761882 518宏明路横巷209.51190 519宏明路1441011440 520榕华街南路86101860 521榕华街一巷843.51294 522榕华街大横巷9.51.87120 523榕华街小横巷9.50.818 524榕北新街东十巷241.8143 525榕北新街东大横巷8.52234 526榕北新街东小横巷8.50.817 527榕北新街东十一巷241.8143 528榕北新街东大横巷8.52234 529榕北新街东小横巷8.50.817 530榕北新街东十二巷2.51.815 531榕北新街东大横巷82116 532榕北新街东小横巷80.816 533榕华街二巷583.81220 534榕华街大横巷9.51.86103 435榕华街三巷573.81217 536榕华街三巷大横巷101.86108 537榕华街三巷7861468 538宏明路7951395 539榕华路1801111980 540停车厂门前广场641711088 541花基2081160 542小迳村文运坊二巷382.5195 543小迳村文运坊二巷横巷51315 544小迳村文运坊二巷横巷51420 545小迳村文运坊三巷7621152 546小迳村文运坊三巷横巷142128 547小迳村文运坊三巷横巷171.8131 548三巷空地1571105 549小迳村文运坊三巷横巷121112 550小迳村文运坊四巷802.51200 551小迳村文运坊四巷横巷101770 552小迳村文运坊五巷9521190 553小迳村文运坊五巷大横巷80.6524 554小迳村文运坊五巷小横巷 81216 555小迳村文运坊六巷673.51235 556小迳村文运坊六巷横巷5.51317 557六巷空地20131260 558小迳村文运坊七巷852.51213 559小迳村文运坊七巷小横巷90.6422 560小迳村文运坊七巷大横巷82116 561小迳村文运坊七横巷6321126 562小迳村文运坊小横巷7.51323 563小迳村文运坊七横巷7.52115 564小迳村文运坊八巷441.8179 565小迳村文运坊八巷小横巷4128 566小迳村文运坊八巷862.51215 567小迳村文运坊八巷大横巷131.2116 568小迳村文运坊八巷小横巷100.6318 569小迳村文运坊八巷大横巷202.5150 570小迳鱼塘边大路11091990 571小迳文运坊三角塘一巷1211011210 572小劲文运坊三角塘9131117 573三角塘空地18121216 574三角塘二巷3641144 575横巷131.8247 576三角塘空地11111121 577小迳公园4281336 578小迳公园762011520 579小迳村文运坊九巷332166 580大横巷2418 581小迳村文运坊九巷小巷70.6729 582小迳十巷5521110 583小迳十巷大横巷142128 584小迳十巷小横巷70.7420 585小迳文运坊十一巷981.81176 586小迳文运坊十一巷大横巷102.5125 587小迳文运坊十一巷空地5.57.2140 588横巷101.3113 589横巷7.52115 590横巷121.7120 591横巷251.3133 592庄园横巷322164 293横巷100.717 294小迳十二巷671.81121 595大横巷130.8331 596小横巷3.50.939 597小横巷130.415 598小横巷60.412 599小迳十三巷15821316 600横巷101110 601横巷40.813 602横巷81.3110 603横巷111.4115 604小迳十三巷小横巷150.315 605横巷130.719 606大横巷181.5127 607空地64.2125 608横巷131.8123 609小迳十四巷1072.41257 610横巷120.718 611横巷171.4124 612横巷120.516 613横巷211.5132 614小横巷60.6622 615大横巷61.519 616空地6.34.5128 617横巷31.414 618小迳十五巷1011.71172 619横巷82.8122 620空地1671112 621横巷100.9436 622小横巷100.313 623小迳鱼塘边大路9891882 624小迳公园266711742 625小迳公园30101300 626孟田街五巷1241.81223 627大横巷181.5127 628大横巷121.4117 629小横巷50.7518 630孟田街54.88.31455 631孟田街五巷252.6165 632孟田街六巷133.631401 633孟田街六巷横巷24.71.3132 634孟田街六巷横巷101.5345 635孟田街六巷横巷80.337 636花园14241336 637七巷37.72175 638小巷6.10.7313 639孟田七巷4-8号161.8129 640孟田六巷12号161.8129 641孟田街74.53.51261 642苍头东街776.81524 643花园25151375 644大横巷702101400 645大横巷10122404 646苍头东七巷42.23.91165 647小巷10112202 648小巷701170 649苍头东六巷42.24.11173 650沧头东五巷422184 651沧头东四巷53.241213 652沧头东三巷53.221106 653沧头东二巷60.221120 654沧头东一巷60.21.91114 655沧头东路103.46.51672 656沧头东路西一巷61.519 657沧头东路西二巷33.21.9163 658小巷9.31437 659沧头东路西一巷小巷9.41219 660沧头东路西三巷45.51.8182 661小巷9.51438 662沧头东路西四巷4731141 663大横巷26.72153 664沧头东路西五巷5331159 665沧头东路西五巷小巷121224 666沧头东路西五巷小巷122124 667沧头东路西四巷大横巷12.22124 668村后圳巷1331.51200 669沧头东路西一巷小巷121224 670花园小路391.2147 671庙后古树39151585 672花园外空地303190 673花园外马路18011.111998 674孟田街21号岔路2261132 675沧头中路94.551473 676小巷41.5424 677始祖后街332166 678小巷7.10.8423 679中路一巷球场15.547.51736 680中路深二巷20.82.8158 681官厅一巷41.516 682中路深二巷81.21.61130 683小巷51.216 684小巷90.515 685沧头街官厅巷29.61.6147 686官厅巷76.52.51191 687空地127184 688横巷202.2144 689横巷81.2110 690空地45120 691横巷17.61.6128 692空祠堂场609.51570 693祠堂横巷4218 694小巷80.312 695小巷200.214 696沧头大巷一横巷232.1148 697元下坊街一巷332.2173 698塘中马路28.561171 699元下坊街二巷92.861557 700元下坊新街十一巷332166 701小横巷70.5518 702元下坊新街十一巷27.3 10 703小横巷60.539 704小巷360.7250 705元下坊新街十巷6921138 706小横巷60.51030 707小巷691169 708元下坊新街九巷8021160 709小横巷70.41439 710小巷701170 711元下坊路九巷583.51203 712沧头西路446.81299 713横巷70.5311 714沧头西路1203.51420 715小横巷80.4310 716沧头西路19号76142 717元下坊街7号旁路302.5175 718沧头西路26号232146 719小巷120.6214 720南新街二巷9721194 721小横巷70.7839 722小巷551155 723南新街三巷5421108 724小横巷7.80.51039 725小巷550.8144 726南新街四巷54.521109 727小巷80.5832 728小巷330.8126 729小巷322164 730南新街6041240 731空地15111165 732中学生教学楼门前604.61276 733东辉路1627.211166 734沧头新更路2号小巷81.5112 735沧头开发街743.81281 736小巷180.2515 737空地810180 738空地63118 739横巷40.813 740沧头开发街323.81122 741开发街四巷362.5190 742小巷60.539 743小巷8118 744开发街三巷101.9119 745开发街二巷212.5153 746小巷80.8213 747花园616614026 748配电旁路433.51151 749官厅巷1102.51275 750官厅一巷22.51.2127 751官厅二巷3724296 752二巷横巷71.6111 753沧头西安横二巷331.5150 754小横巷71.5111 755空宅地5.57139 756空宅地68148 757西安横一巷451.5168 758官厅巷52至58312162 759空地128196 760官厅巷31号横巷131.2116 761空地98172 762官厅巷39号41.315 763华西一巷8421168 764华苑中巷小横巷162132 765小(沧头中路92号)巷192.2142 766小巷190.5767 767中路深一巷1022.51255 768村中路一巷222144 769村中路二巷222144 770沧头中路97号71.218 771沧头中路101号华基巷2号19751985 772中路82号小巷101110 773中路121号小巷171.2120 774中路98号小巷71.218 775华西二巷872.21191 776小巷120.51272 777沧头中路8151405 778娱乐场所61121732 779华西街到东街200511000 780空地107170 781小巷100.5630 782小巷101.5460 783空宅地106160 784华东二巷554.51248 785华东一巷412182 786华苑中巷4号202140 787小巷70.527 788华苑中巷3号70.514 789华苑中巷12号202.6152 790小巷70.527 791小巷170.417 792中(26号)巷101.3113 793华苑中巷8421168 794华西四巷9031270 795横巷102.3123 796小巷100.5420 797华西三巷422.51105 798华西五巷413.51144 799横巷81.2110 800小巷101110 801小横巷121.9123 802小横巷100.515 803小横巷140.7110 804小横巷100.414 805华东五---四巷3623216 806五巷横巷5421108 807小巷180.4429 808沧头华东四巷432186 809华东三巷402180 810小巷90.5418 811华东二巷2巷182136 812华东二巷5巷82116 813小迳文运坊十六巷892.51223 814小迳文运坊十六巷横巷130.8110 815小迳文运坊十六巷横巷81540 816小迳文运坊十六巷横巷70.527 817小迳文运坊十七巷1004.61460 818小迳文运坊十七巷空地104140 819小迳文运坊十七巷大横巷8.52.8124 820小迳文运坊十七巷横巷8.51543 821小迳文运坊十八巷822.51205 822小迳文运坊十八巷横巷181.4250 823小迳文运坊十八巷横巷162.5140 824小迳文运坊十八巷横巷8.51543 825小迳文运坊十九巷762.91220 826小迳文运坊十九巷横巷81540 827小迳文运坊二十巷843.51294 828小迳文运坊二十巷大横巷8.52.8124 829小迳文运坊二十巷小横巷80.9750 830小迳文运坊二十一巷992.51248 831小迳文运坊二十一巷横巷80.9750 832小迳文运坊二十二巷992.51248 833小迳文运坊二十二巷大横巷82116 834小迳文运坊二十二巷小横巷80.9750 835小迳文运坊二十三巷872.51218 836小迳文运坊二十三巷横巷80.9536 837小迳村文运坊二十四巷802.51200 838横巷80.9643 839沧联小迳街6631198 840小迳街旁边106.7167 841小迳街门前路11513.411541 842小迳鱼塘中间路6271434 843沙园新一街1701011700 844小巷10.50.51158 845大巷10.553158 846沙园新二街184811472 847大巷12.553188 848小巷4031120 849小巷11115165 850空地103130 851大巷112366 852空地17111187 853大巷256.51163 854花基15191285 855花基1591135 856沙园南二街1815.811050 857大巷103390 858停车场40201800 859小巷242148 860二街档头115155 861沙园南一街18051900 862小巷101.3113 863一街六巷7921158 864小巷1517105 865小巷201360 866一街五巷7021140 867小巷71642 868沙园南一街四巷6531195 869空地13 90 870小巷7.51.5334 871小巷551155 872南一街三巷5121102 873小巷151460 874小巷491149 875南一街二巷462192 876小巷7.51860 877小巷461146 878南一街一巷452190 879小巷7.51753 880大巷14.52258 881小巷7.51323 882空地11181198 883一街路边299.51276 884沙园门口空地334911617 885进出路10511510 886村委会门前45221990 887沙园南一街156.81102 888一街七巷5731171 889大巷7.52115 890小巷201.5130 891一街小巷7117 892一街八巷46.52.51116 893大巷202140 894小巷201.5130 895小巷80.6210 896大巷201120 897小巷201360 898小巷13.51114 899小巷10.51111 900小巷16.51117 901沙园东街路5781456 902东街一巷421.5163 903小巷100.6530 904小巷100.6212 905东街二巷401.5160 906小巷110.6533 907小巷80.6210 908东街三巷401.5160 909小巷100.8756 910垃圾点2981232 911东街四巷332166 912小巷7.31.5444 913小巷80.514 914一块空地1681128 915小巷61.217 916东街五巷481.7182 917大巷111.5117 918小巷100.5945 919东街六巷541.8197 920大巷201.5130 921小巷80.6838 922大巷101.2112 923东街七巷291.8152 924小巷60.6311 925东街八巷422.41101 926八巷后空地83124 927大巷351.9167 928小巷80.5624 929路边66136 930东街九巷271.6143 931九巷空地204.8196 932小巷50.714 933小巷60.312 934东街十巷641.71109 935小巷70.6834 936空地53115 937东街十一巷671.71114 938十一巷后空地242.7165 939小巷100.5735 940东街十二巷661.81119 941小巷60.51339 942大巷61.519 943东街十三巷661.81119 944十三后空地14141196 945大巷101.5115 946中间空地7.53123 947小巷70.5828 948小巷100.616 949东街十四巷601.88864 950大巷80.716 951大巷111.5117 952空地11111121 953东街北档头332.3176 954大巷311.3140 955大巷151.2118 956东街路203811624 957沧头沙园北一巷6321126 958大横巷91.5114 959大巷152260 960小巷7.50.7632 961小巷630.5263 962沙园北二巷6321126 963大巷7.51.5223 964大巷7.52230 965小巷7.50.7526 966小巷620.6137 967沙园北三巷6031180 968大巷7.51.5223 969大巷7.52230 970小巷7.50.6314 971沙园北四巷5731171 972大巷151.5123 973小巷7.50.816 974沙园北五巷332166 975大横巷6.51.5110 976小巷7.50.816 977沙园南一巷342168 978小横巷80.5416 979沙园南二巷342168 980小巷7.50.7421 981沙园南三巷462192 982小巷7.50.715 983沙园北六巷232146 984大巷7.51.5223 985大巷154.5168 986沧头沙园大街10951545 987沧头沙园大街1516.21936 988横巷232.7162 989空地11141154 990大巷6.510165 991大巷252.5163 992横巷284.51126 993小巷201120 994沙园南四巷4731141 995四巷空地602511500 996小巷80.6314 997沙园南五巷562.51140 998五巷空地13151195 999小巷100.818 1000大巷162132 1001横巷162.5140 1002沙园大街花基981.51147 1003沙园大街路边7301210 1004沧头环村路668815344 1005花基4601.521380 1006沧头环村路54111594 1007大横巷402180 1008小巷150.6327 1009沧头中路505.81290 1010华西三巷462.51115 1011小巷60.71042 1012华基巷一巷262152 1013华基横二巷122124 1014横巷122124 1015华基空地17161272 1016小巷100.818 1017官厅巷344.51153 1018小巷120.516 1019大巷142128 1020沧头西安一巷1061.81191 1021横巷121.5590 1022空地11141154 1023小巷121448 1024西安横二巷242148 1025西安二巷581.5187 1026小巷60.5412 1027西安里巷633.51221 1028沧头大巷一横巷6221124 1029一横巷402180 1030空地710170 1031一横巷233169 1032沧头大巷3051150 1033横巷171.6127 1034一横巷182136 1035沧头大巷一横巷6621132 1036空地108180 1037小巷100.7535 1038二横巷6621132 1039空地783168 1040小巷70.426 1041大巷空地98172 1042大巷802.51200 1043小巷90.5627 1044沧头大巷297.51218 1045沧头西路164.5172 1046沧头西路2076.911428 1047小巷80.6314 1048花基621.5193 1049沧联社区第四支卫门前9.5241228 1050西安三巷5721114 1051小巷101550 1052小巷100.5315 1053西安四巷482.51120 1054小巷80.8532 1055西路横巷81.5336 1056沙园鱼塘东边一块空地508.51425 1057沧头环村东路车场16036.215792 1058广深公路与增城交界插花路段500311500 1059沧头与开发区交叉插花路段10081800 1060黄埔东路退缩地 11212 1061沧联二路延长大桥(金谷园)4071616512 1062道路桥(情人桥)4961517440 1063沧联二路人行道407322442 1064方达路664613984 合计271768 二、农厕范围序号农厕名称地址1沧头会场厕所沧头会场(大榕树旁)合计:农厕4所 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样本)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xx街xx转制社区环卫保洁服务采 购 人: 广州市xx街道办事处供 应 商:xx有限公司签约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签约时间:二〇一三年 月 日广州市黄埔区xx街xx转制社区环卫保洁服务合同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荔联街道办事处委托xxx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广州市黄埔区荔联街沧联街转制社区环卫保洁服务(招标编号:xxxxx),投标人xxx公司中标并确定为供应商。为此,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荔联街道办事处、供应商xxx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政府采购广州市黄埔区荔联街沧联转制社区环卫保洁服务的具体事宜达成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一、采购合同当事人1.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如下:当事人基本情况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xx街道办事处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邮政编码开户银行银行账户传真联系人二、承包业务范围2.1沧联社区辖区内道路、内街内港、房屋间横巷、狭缝地带、公共场所、闲置空地等共计xx平方米的保洁工作;清理社区内所有乱张贴、乱涂画;清理沙井盖(口)、保洁社区辖内河涌堤岸。清扫道路(内街内巷)范围见明细表附件。2.2农厕管养4座;社区农厕保洁、农厕粪便清运及化粪池清理。(无农厕社区此项及相关农厕的条款删除)三、保洁服务期限及要求3.1 本合同项下甲方采购乙方保洁服务期限为期壹年,自2013年xx月xx日始至2014年xx月xx日止。3.2乙方不得将项目部分或全部进行分包、转包给第三方。四、保洁服务内容和要求4.1负责社区范围内道路、内街内港、房屋间横巷、狭缝地带、公共场所、闲置空地人工清扫、保洁。4.2负责社区范围内所有河涌两岸的保洁。4.3负责社区范围内道路和内街内巷车行道与人行道分界立石(俗称石脚边)的清洗,沙井盖、吊渠口的清洗。4.4负责清理社区范围内道路和内街内巷两侧建(构)筑物立面及其它设施和道路路面乱张贴、乱涂画;清理粘附、吊挂在道路和内街内巷范围内的天台、雨蓬、管线、树木等空中悬挂的垃圾杂物等。4.5负责环卫设施(果皮箱、工具房等)的管理、维护、保养、清洗。4.6负责社区内无主大件垃圾、零星建筑余泥渣土清理和路面污染的冲洗。4.7负责社区农厕的保洁、管养、清洗、杀虫、消毒等工作。4.8负责社区农厕内外地面、门、窗、墙体、天花、指示牌、便器、水电等设施的维护、维修及保养,化粪池清理。4.9负责社区农厕内墙壁、天花每年(至少 )一次的粉饰工作。4.10负责社区农厕外花基卫生、配套绿化的管理及维护。4.11.负责打捞社区鱼塘的垃圾及漂浮物,共18个鱼塘。4.12.负责清洗社区内公共设施。4.13.负责清理社区内无主旧家具、废物、杂物、装修废料、余泥(社区指定的余泥堆放点范围内的装修废料、余泥除外)4.14.负责清理明沟、绿化带、花基内果皮、烟头、纸屑、塑胶袋、树叶、树枝、余泥等垃圾杂物。4.15.负责清理社区辖区范围内的全部雨水井、污水井。4.16.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市、区布置的政治性、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等)中的环卫作业。4.17.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将中标项目全部或部分发包或转包第三方。五、应急服务5.1 乙方应建立本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环卫应急预案制度,积极应对辖区范围内突发性事件中的清理、清扫、清洗作业。5.2 乙方应每天24小时负责辖区范围内突发性事件中的市容环境卫生清理、清扫、清洗作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群众投诉,必须30分钟内安排环卫工人到现场清理。 5.3 乙方应按中标片作业人数20%-30%的建立准备一支应急队伍,由甲方调配,遇突发事件时确保应急人员30分钟内及时到位。5.4 应急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承包服务费总额之中,甲方毋须另行追加。六、保洁服务作业要求和质量标准6.1乙方自费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设施完全符合环卫行业要求,且配置完善,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有效使用期限。6.2 作业期间乙方环卫工人必须按照广州市城管委的要求统一着装(广州市环卫工作服),佩戴工号章。费用乙方自负。6.3乙方应购置完成道路卫生清扫保洁的其它作业工具(如葵扫把、铁锹、垃圾斗、手推垃圾车、垃圾桶、小水车、小水桶等),费用自理;所购置的作业工具,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6.4垃圾桶、保洁车、小水车、保洁工具应按规定的要求和位置有序停放,按区业务部门要求规范编号,统一朝向,整齐有序,不影响市容,不妨碍交通。6.5保洁范围内道路、内街内巷等实行12小时清扫保洁,部分人流量大,商业繁华地段实行16小时保洁。道路和内街内巷实施每天两大扫和巡回保洁制度。清扫与外单位路段连接的地段,必须要向外单位路段多扫入10米,避免清扫保洁盲点,重大保障任务和迎接上级检查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作业时间。实施每天两次清扫(早上7时及下午15时前完成)和巡回保洁制度。6.6道路清扫保洁宽度需保洁至两边人行道的店铺、住户门前(大型广场及小区范围的道路除外)。6.7每天清扫道路、内街内巷、 房前屋后横巷,公共广场和空地的灰土、垃圾,动物粪便,捡拾内街内巷路面的果皮、烟头、纸屑、塑胶袋等杂物,清扫路面积水,清洗污染路面,清除主要路面杂草,保持路面干净、整洁。6.8每天清理公共空地、明沟、绿化带内果皮、烟头、纸屑、塑胶袋、树叶、树枝、余泥等垃圾杂物。6.9每天清理保洁范围内的沙井口。6.10做好社区内的农厕保洁管养。及时冲洗农厕内大小便器(槽)积存物,清洗内部地面的积液,保持内外部地面、墙面的洁净,无明显臭味。6.11做好农厕外场地的清洁工作,保持公厕附属的绿化区、花槽完好,无杂物,无乱拉挂、乱张贴现象。6.12保持农厕内照明有足够亮度,每座农厕一周不少于一次施药灭蝇灭蟑。6.13使用专用收集和运输容器清运农厕化粪池内的粪便或粪渣,保证作业场地清洁卫生,无遗撒粪便和滴漏粪水。6.14每天清理社区范围内及两侧公共建(构)筑物或设施立面及路面的乱张贴、乱涂写;清理粘附、吊挂在道路和内街内巷范围内的天台、雨蓬、管线、树木等空中悬挂的垃圾杂物等。保证无明显的乱张贴乱涂画及其污迹。6.15每天对垃圾保洁车、垃圾桶、垃圾装车点进行清洗,每周对废物箱进行清洗不少于3次,每月对石脚边、沙井盖、吊渠口进行清洗不少于3次,确保整洁,不影响市容。所产生的水费、排污费用由乙方负责。6.16.社区内鱼塘垃圾及漂浮物定期清理,要求基本不见漂浮物。6.17.沙井清理: 1)乙方定期每三个月清挖沙井一次,对特别容易淤塞的沙井或特殊情况可以及时清理,不限于每三个月清理一次。2)乙方清理完毕后沙井无淤泥积沙,但由于可能引起下水道堵塞的原因很多,乙方的清理仅限于沙井,乙方不负责堵塞所引起的费用。3)乙方将沙井的淤泥积沙挖上来后,放置在合适的地点,并在合理的期间内及时清运干净。6.18.及时清理废物箱垃圾,并将保洁垃圾清运到垃圾压缩站或装车点,做到路面、站地无垃圾堆积,日产日清,干净整洁。垃圾装车点必须专人管理,桶容干净,垃圾溶器要加盖,无暴露垃圾,无垃圾落地,无蝇、无臭、无污水,不造成对环境的二次污染。6.19.乙方须接受甲方检查人员及区业务主管检查人员对作业质量的监管,乙方及其一线作业人员应按检查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包括口头意见)予以纠正;重大检查、活动期间,在紧急情况下,检查人员有权调遣乙方的一线作业人员。6.20. 乙方在公共区域清扫保洁所产生的垃圾,按要求清运到垃圾压缩站或装车点,全部由黄埔区城管局车队收运。机团、工厂、市场所产生的垃圾不得混入公共场所垃圾,需由黄埔区城管局车队另外与其签订收运合同,有偿收运。6.21.除上述约定外,乙方道路及内街内巷清扫保洁、清洗、垃圾清运作业要求和质量要达到《广州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羊城市容环卫杯竞赛专业检评标准》和市、区相关检评标准要求及甲方的具体作业要求。七、劳动用工管理7.1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的用工标准要求,乙方需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70人的环卫工人(不含管理人员),实行六工一休工作日制度。7.2乙方应建立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单位内部岗位责任制、保洁运作制度和保洁人员考核制度等。7.3乙方须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建立人事档案和员工名册,每月向员工发放工资时须向员工提供工资单,工资单内容须至少包含基本工资,环卫津贴、加班费、高温津贴、节假日慰问金、社保费、公积金等项目金额。并且须接受甲方和黄埔区环卫行业工会联合会等部门对其投入本项目员工工资发放和为员工购买各类社保金、公积金等情况的监督。7.4 乙方应负责做好保洁人员的思想教育、安全培训、专业培训,包括培训计划、方式、目标等。7.5 乙方的全部保洁人员,须符合广州市政府用工标准要求;乙方根据行业性质及工作需要自费为一线作业工人配发足够的工作服(冬夏装各2套)、雨衣、水鞋、斗笠、草帽、口罩、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7.6乙方招聘环卫工人,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的相关要求,落实环卫工人工资、年休假等待遇。招聘环卫工人须优先考虑当地居民。7.7 乙方按照国家财务政策规定依法设立财务账本,劳动工资统计台账,依法纳税,保证为全体工人购买社保(含劳工意外保险、工伤、生育、医疗、失业、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每月向甲方和黄埔区环卫行业工会联合会报送财务等有效报表,并接受相关部门检查、审计。按市、区有关部门的要求完成有关数据报送工作。7.8如因乙方员工因劳资纠纷罢工、怠工、窝工等影响正常保洁工作,则甲方有权另行聘请员工确保保洁任务完成,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月度保洁服务承包费中扣减。7.9 乙方工作人员须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或者损害甲方利益,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违规工作人员在该路段工作的权利。7.10 乙方员工食宿甲方不予提供,由乙方或员工自行负责。7.11 乙方应建立环卫工会,做好与黄埔区环卫行业工会联合会的对接,并为工会活动提供必要经费。八、保洁服务质量检查与奖惩8.1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省、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的其它规范性文件、本合同约定及甲方制定施行的考评方案或办法对乙方组织管理、日常保洁服务作业质量、应急服务、完成临时性工作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考评。8.2甲方及区业务主管部门根据黄埔区转制社区环卫考评方案或办法等对乙方的卫生清扫保洁作业和人员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监督、考评,得出综合考评成绩,并根据综合考评成绩对乙方进行奖惩并作为评定乙方履约能力的重要依据。8.2.1.乙方月综合考评成绩与月合同经费关系:在90分(含90分)以上甲方不扣减月合同经费;得分在90分至85分(含)之间的,每低1分甲方扣减¥1000元月合同经费,不足1分则按每分¥1000元标准折算;得分在85分以下的,每低1分甲方扣减¥2000元月合同经费,不足1分则按每分¥2000元标准折算。8.2.2社区卫生在全国、省、市的重要检查或重大突击性任务中出现问题的,发现属乙方责任的,每次甲方根据问题严重程度直接在综合考评后当月经费中扣¥1000-2000元的违约金,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8.2.3对于甲方和市、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或群众投诉、传媒曝光等问题,乙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后经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检查仍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每发生一次,甲方直接在综合考评后当月的经费中扣违约金¥1000元。8.2.4乙方环卫工人清扫保洁时,不得将垃圾、泥沙倒入绿化带、桥梁、水沟等非指定地点,如有发现甲方每次在综合考评后的当月承包经费中扣¥1000元。8.3乙方对综合考评成绩的认定有异议的,要书面告知甲方,有争议的请甲方纪检部门调查后确认。8.4黄埔区环卫行业工会联合会将对项目的环卫工人权益进行全面把关,维护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乙方必须成立工会与工联会对接。乙方出现不准时、不按标准发放工人工资、福利待遇等情况的,甲方有权扣留当月承包经费作为解决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的费用。8.5.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环卫工人罢工、上访等不稳定事件,每发生一次甲方在乙方的月合同经费中扣¥10000元,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退回履约保证金。九、保洁服务承包费及支付9.1本合同项下服务承包费总额为人民币¥xxx元(大写:xxx),月保洁服务承包费为人民币¥xxx元(大写:xxx元)。9.2 本合同项下承包费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管理费、工具机械费、水费、排污费、应急服务费、员工工资、劳保福利、社保费用、食宿费用、交通费用、员工经济补偿金、加班费、高温津贴、环卫津贴、住房公积金、节日慰问金、员工工伤(亡)待遇、造成员工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赔偿金、风险金、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等所有成本支出及经营利润,但本合同第9.3.1条、第9.3.2条、第9.3.3条另有约定的除外。 9.3.1本合同承包服务期内如黄埔区xx转制社区保洁面积新增不到5000 m2(大写:伍仟平方米),则新增面积无条件纳入保洁服务承包范围,保洁服务承包费毋须调增;但如黄埔区xx转制社区新增保洁面积超过5000 m2(大写:伍仟平方米)时,则本项目保洁服务费相应增加,新增保洁服务承包费按本项目的预算方式计算,经黄埔区相关部门审核并报请政府批准后执行,并以政府最终批复调增金额为准。9.3.2 本合同承包服务期内如保洁面积减少不到5000 m2(大写:伍仟平方米),保洁服务承包费毋须调减;但如保洁面积减少超过5000 m2(大写:伍仟平方米)时,则本项目保洁服务费相应减少,减少保洁服务承包费按本项目的预算方式计算,经黄埔区相关部门审核并报请政府批准后执行,并以政府最终批复减少金额为准。9.3.3 本合同承包服务期内如遇国家、省、市规定的基础工资标准、环卫津贴、高温费调增,则由乙方提出请求,经甲方审核后,由区业务主管部门汇总报请政府增拨承包经费外的补充经费,补充经费以政府实际审核及增拨数为准。甲方发包的保洁范围内因城中村改造等原因需调整保洁标准的,合同金额根据区业务部门审核并经区政府批准后的标准执行。9.4 本合同承包服务期内如遇因保洁面积调整而产生保洁费用变动时,则甲方按相关标准调整对乙方项目配备人数的要求。9.5.1 甲方按月支付保洁服务承包费予乙方。9.5.2 乙方每月保洁服务承包费甲方须于次月10个工作日内支付。9.5.3 甲方支付予乙方的保洁服务承包费通过银行划账或支票方式付款。9.5.4 乙方月综合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下依约应被扣减保洁服务承包费、依约应由乙方支付予甲方的费用或其它依约应被扣付的费用,甲方在支付月度保洁服务承包费予乙方同时有权予以扣减,扣减后的余额甲方应支付予乙方。9.5.5 如因财政经费的迟延划拨导致甲方未能按期将月度保洁服务承包费支付乙方,则甲方有权相应顺延,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在相关财政经费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月度保洁服务承包费支付乙方。十、责任承担10.1本合同承包服务期内,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管理费用、保洁器械工具添置费用、员工工资、社保费用、加班费、高温费、环卫津贴、经济补偿金、工伤(亡)赔偿金、劳动保护费用、福利待遇、商业保险费用、水费、排污费、电费等所有成本支出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盈亏均归乙方享有和承担。10.2本合同承包服务期内乙方应依法纳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费、企业所得税等所有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10.3本合同承包服务期内乙方员工工伤或因工伤死亡所产生的赔偿责任及非因工死亡补偿责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10.4 本合同承包服务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10.5本合同承包期内乙方与乙方员工之间的劳资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行政、民事、刑事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10.6 本合同承包期内乙方应承担对其员工的全部管理责任,如因违反治安、交通、防火、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规章,所产生的行为人自身及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行政、民事、刑事法律责任均由行为人及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十一、廉政监督11.1甲方承诺教育、监督自身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乙方承诺甲方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时及时向甲方投诉、检举或控告,或予以劝阻,保证不纵容、不支持、不隐瞒。1)利用工作之便为单位或自身或与自身有密切关系的第三人谋取私利,包括但不限于吃、拿、卡、要行为;2)利用工作之便故意损害保洁作业单位利益;3)利用工作之便为保洁单位谋取不当利益。11.2 乙方承诺不向甲方工作人员实施下列行为:1)向甲方相关工作人员行贿(包括宴请、送有价证券或礼金等),谋取不正当利益;2)利用其他手段,干涉甲方的正常业务工作。十二、合同终止时交接12.1 乙方应自本合同服务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办妥本项目工作等相关交接手续。十三、履约保证金13.1 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10%年合同价的履约保证金xxx元(大写xxx)人民币 。13.2本合同履行期满,如乙方已全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则甲方应于乙方办妥交接手续并偿清全部债务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本金(不计息)予乙方。十四、违约责任14.1 如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则甲方有权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单方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本合同项下保洁业务,依法重新进行招标采购等,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不予返还(14.1.1条除外),甲方毋须承担违约责任:14.1.1本合同项下政府采购项目所需财政预算资金如要每年立项、审批等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政策性调整,导致该项目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金额正常支付,或遇政府政策性环卫事业改革需要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提前一个自然月通知乙方)。14.1.2本合同服务期内,如乙方在人员配置作业管理、质量控制等各方面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的相关要求,经甲方书面通知未能及时整改,月累计达三次以上。14.1.3如因乙方未能执行广州市环卫用工基础工资标准和投标时承诺的工人待遇、未能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未能保障员工劳保福利待遇、未能支付员工环卫津贴、高温费、加班费、未能及时支付工资、未能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而乙方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又未能及时解决,引发群体性劳资纠纷(五人以上)或信访事件危及社会稳定。14.1.4在全国、省、市的重要检查或重大突击性任务中,发现属乙方质量责任问题,经查属实,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不及时或不配合整改的,承包区域因同类问题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造成严重后果的。14.1.5对于市、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保洁整改意见或群众投诉、传媒曝光等保洁问题,乙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后,经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检查仍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同一问题,一年内累计10次者。14.1.6乙方清扫保洁时,一年内被发现将垃圾、泥沙倒入绿化带、桥梁、水沟等非指定地点超过10次。14.1.7乙方违反廉政承诺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利用其他手段干扰甲方正常业务工作。14.1.8乙方擅自转包、分包或与第三人合作或委托第三人经营或转让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14.1.9乙方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服务资质或解散或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之情形。14.1.10乙方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情形之一发生导致甲方订立本合同根本目的无法实现。14.2 如乙方逾期办理本合同终止后的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在未办妥交接手续前拒付应付未付的月度保洁服务承包费。乙方每逾期一日按每日500元标准支付违约金予甲方,违约金甲方可在应付承包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以支付的乙方仍应承担。14.3 如乙方交接时甲方原所有的环卫设备、设施发生损毁、丢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但属自然正常磨损的除外。14.4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均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十五、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变更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六、争议解决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则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履行地广州市黄埔区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诉讼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甲乙双方仍应继续履行。十七、附件招标文件及附件、乙方投标文件及附件等均作为本合同附件。十八、其它18.1 承包期间,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并接受国家、省、市、区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18.2乙方需在黄埔区设立分公司或项目部,有专门的办公场所,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项目合同费用产生的税费必须在黄埔区缴纳。18.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合同附件。补充协议或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8.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8.5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壹份,乙方壹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黄埔区财政局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 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日期:日期: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一、评标(一)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 7名专家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评委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委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评审结果。(二)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2.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3.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的;4.评审委员会中,同一任职单位评审专家超过二名的;5.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的(不含采购人代表);6.参与招标文件论证的(不含采购人代表);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三)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如下:评分项目商务评审服务评审价格评审总分分值304030100二、评标程序(一)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审细则的规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投标报价不是唯一的或高于最高限价的;(3)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金额不足的;(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盖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名的;(5)投标文件没有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7)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有重大偏离的;(8)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9)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10)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1)投标人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12)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3)出现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的。3.符合性审查结论意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即超过半数评委的结论为“通过”则该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检查,否则不通过。4.招标文件中,如标有“▲”的条款均为评审的重要评分指标,投标人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严重扣分。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投标无效。6.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其投标文件即被视为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不得参与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评审。(二)投标文件的澄清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三)商务评定1.由评委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商务条件进行审核和分析,填写《商务评分表》。评审内容见附表。2.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总,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将其余所有评分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该投标人的商务评分。(四)服务评定1.由评委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方案进行审核和评价,填写《服务评分表》,评审内容见附表。 2.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总,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将其余所有评分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该投标人的服务评分。(五)价格评定1.价格核准:评委对有效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进行复核,复核原则为: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对投标货物或服务的关键、主要内容,投标人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处理;3)对投标货物或服务的非关键、非主要内容,投标人报价漏项的,评标时将要求漏项的投标人予以澄清,但该澄清不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将以其它投标供应商对应项的最高投标报价补充计入其评标价;4)对非关键、非主要内容的费用,如果投标人是另行单独报价的,评标时也相应另行计入其评标价;5)对数量的评审,以第二部分《采购人需求》所明示数量为准;《采购人需求》未明示的,由评标委员会以其专业知识判断,必要时参考投标人的澄清文件决定;6)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6.1)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且投标产品含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时,报价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为6%),即:评标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6.2)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C2的价格扣除(C2的取值为2%),即:评标价=核实价×(1-C2);6.3)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6.4)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6.5)本条款中两种修正原则不同时使用。7)本条款中多种处理原则所产生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最高的修正价作为评标价。2.价格评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价格最低的评标价(指修正及价格扣除后报价,下同)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价格评分权重(六)综合评分的计算1.综合评分=商务得分 服务得分 价格得分。2.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将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的,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评标价相同的,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评标价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委会抽签决定。评委会按上述排列向采购人推荐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其余依次为中标备选人。三、项目废标处理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一)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定标(一)评审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应通知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2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中所列清单中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的原件送采购人核对与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复印件是否一致。采购人在接到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对没有不一致的,须确认中标的供应商;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书面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实后按投标无效处理。(二)凡发现中标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三)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及《确认采购结果通知书》送采购人。(四)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示及公告,并同时将中标结果以网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五)中标结果公告后,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通知书》。(六)中标供应商凭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通知书》到银行办理缴费手续,凭银行回单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发票,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七)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附表一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评审内容投标人名称投标人A投标人B投标人C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报价唯一且不高于采购人需求规定的最高限价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有效期要求的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且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没有重大偏离的结论附表二商务评审表序号评审内容分值评分标准12009年以来保洁项目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6以公开招标的街、镇或市政道路相关清扫保洁业绩(提供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计算,每个项目一分,最高得6分2企业资质及认证证书环卫行业保洁资质3企业具备环卫清洁A级资质得3分,具备环卫清洁B级资质得2分,具备环卫清洁C级资质得1分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其他资质5每个1分,同时拥有3个或以上其它资质得5分安全生产许可证及ISO体系认证证书6投标人有质量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各得1分;,有四个证得6分;无0分。3履约能力,财务状况(提供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提供有审计报告,得1分,无0分;企业经营情况:有盈利得1分,无盈利得0分。4企业信誉8有守合同重信用证书且获得年限5年或以上,得1分;在市级人民政府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级中,获得A级或以上,得1分。有工会成立年限3年以上,得1分(请提供公司工会法人资格证)有提供行业协会颁发的AAA信用证书,得1分;没有不得分。企业员工有获得国家级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称号得2分(请提供荣誉证书,相关查询网站)提供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且从未被有关部门认定有犯罪记录的,得2分。服务评审表序号评审内容分值评分标准1保洁服务方案对采购需求相应措施5投标人横向同比,完全满足或优于,得5-4分;基本满足需求,得3-2分;不满足或部分满足,得1-0分2保洁服务总体模式与项目运作服务流程5服务管理制度和运作流程相比较,优得5-4分;服务管理制度和运作流程相比较,次之得3-2分;服务管理制度和运作流程相比较,其它得1-0分;3保洁方案对临时性、突击性应急任务的反应5投标人的迎检、临时性、阶段性工作及突发事件预案准备充分,详尽可行,应急队伍人员来源可靠,应对突发事件组织机构健全,现场指挥有力,能确保作业安全有序,横向同比,优:5-4分;次之:3-2分;其它:1-0分4环卫工人待遇5满足国情,完全符合广州市现有环卫工人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横向同比,优:5-4分;次之:3-2分;其它:1-0分5人员岗位培训及安全生产,文明作业方案培训10各类培训方案完善,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作业要求,项目部管理人员有丰富的文明安全施工培训经验,得10-8分;各类培训方案合理,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作业要求,项目部管理人员有文明安全施工培训经验得7-5分;各类培训方案一般,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作业要求,项目部管理人员没有文明安全施工培训经验一般者得4-0分6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整体实力10投标人员配备合理完善,管理团队人员整体实力较强,项目部组成人员有3个或以上中级职称得10-9分;投标人员配备合理较完善,管理团队人员整体实力一般,项目部组成人员少于3个中级职称得7-4分;投标人员配备合理完善,管理团队人员整体实力较强,项目部组成人员少于3个中级职称得3-0分;(请提供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备注:投标人应提交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序号内容是否提交页码范围备注一投标报价文件1.1★投标函(格式1)1.2★开标一览表(格式2)1.3★报价明细表(格式3)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文件2.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格式4)2.2★资格声明函(格式5)2.3★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经年检合格)2.4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2.5★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格式6)2.6★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三商务文件目录表3.1商务评审索引表(格式7)3.2同意采购文件条款说明(格式8)3.3投标人简介(格式自定) 3.42009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格式9) 3.5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情况表(格式10) 3.6合同条款响应表(格式11) 3.7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格式12) 3.8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13) 3.9政策适用性说明(格式14) 3.10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15) 3.11缴交招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16)3.12近两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及年度财务报表 3.1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四服务方案文件目录表4.1服务评审索引表(格式17)4.2投标服务方案4.3与采购人需求差异表(格式18)4.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注:(1)带“★”文件为必须提供的文件;(2)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提供上述资料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4)投标人请按照上述顺序编好页码。 格式1投标函致: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你方第号(项目编号)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现正式授权 (被授权人职务及名称) 以投标人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名义全权代表我方参加投标上述项目。现依照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内装纸质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各1份),副本 份。我方在此声明并同意:1.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的投标。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元。2.我方愿意遵守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供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所指定的(项目名称),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3.我方同意本投标文件自本项目公告之日起90天内有效。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4.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5.我方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的规定,并同意放弃对这规定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6.我方同意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投标的其它资料。7.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或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8.我方完全理解,评标委员会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它任何投标。9.我方的投标被接受,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按下列联系方式发送: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格式2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内容投标保证金投标总价服务期备注注: 1.投标人应按“采购人需求”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本表内的投标总价为最终报价,投标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修改的其他说明,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总报价包括了中标单位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而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其它费用、税金等全部费用和中标单位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中标单位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3.本投标价为固定不变价;4.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5.本表格须附在正副的投标文件中,并另封装一份在 “唱标信封”内。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格式3 报价明细表(含税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报价内容单价(月)总价(年)备注123…合计注:1.此表为《开标一览表》的服务总报价明细表,如有缺项、漏项,视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相关费用,采购人无须另外支付任何费用。2. 该表格式仅作参考,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表格式可自定。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格式4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致: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授权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是注册于(省、市、县)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法定代表人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在(项目名称)的投标(项目编号为:)及其合同执行过程中,以我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 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地 址: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格式5资格声明函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愿响应你方 年 月 日发布的 项目(项目编号: )投标邀请,参与投标,提供采购人需求中规定的全部内容,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所附资格文件且声明和保证如下:1.我方为本次投标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我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合格和我方资格的文件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并愿为其真实性和正确性承担法律责任;提供给采购人的货物及服务与投标承诺一致。2.我方在参与本次投标时,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要求。3.我方在参加本次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及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及涉嫌违规行为,并没有因而被有关部门警告或处分的记录。4.我方如中标,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将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有违反上述声明之情形,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提交相关监管部门处理。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格式6 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带“★”号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偏离说明响应页码1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2投标文件格式带“★”内容3…说明: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的 “★”号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2、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对有偏离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并简述偏离内容。3、本表提供空表的视为完全响应。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格式7 商务评审索引表序号评审内容(注:此部分可直接引用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审细则相应内容)投标响应情况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应页码12…格式8 同意招标文件条款说明致: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响应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的招标【招标编号: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并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格式9 2009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业主名称项目名称合同总价(单位/万元)签约及完成时间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注:请附上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等同类业绩评价证明资料,评审细则另有要求的,按评审细则提供。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格式10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情况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专业个人荣誉……注:可自行增加上表行数。投标人如有的,应附上有关个人学历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招标文件如有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格式11合同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招标文件合同要求投标文件内容简要内容是否响应差异说明1……注: 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所列内容逐条对应填写,完全满足的在“是否响应”栏中填“响应”;有差异的则在“差异说明”栏中列出差异的具体内容。2.除“差异说明”栏所列的内容以外,其余按《合同书》格式中的条款执行。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格式12 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致: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已于年 月 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收 款 人收款人名称收款人地址开户银行(含汇入地点)联系人帐号联系电话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注:投标人应详细填写本函,并按要求粘贴凭证复印件。本函应封装进“唱标信封”内。格式13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注:以其他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不提供本保函。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号: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 月日格式14政策适用性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投标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序号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制造商(开发商)制造商企业类型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2、“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是属于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清单目录中的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栏中填写属于“第 期清单”的产品(产品被列入多期清单的,以最新一期为准),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以及下述文件(均为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1)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___期)”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节能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 .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 rc.g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上发布;(2)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提供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 cn/)上发布;3、最终报价中“该产品报价占总报价比重”视作不变。4、不提供本表或本表为空表的,视为不适用相关政策。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格式15 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时适用)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 的 (采购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不填写或不提交本函视为不适用相关政策。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说明: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证明为中/小/微型企业:A、报价人必须明确企业所属类型,请在下列选项"□"中标注"√"□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B、报价人提供本《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报价人公章。C、提供制造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以社保局或税务局开具的能体现从业人员数量的证明文件为准、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税务部门审核的财务报告为准)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格式16缴交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如果我方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货物及服务招标中获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前向贵公司交纳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执行)。我方如违反上款承诺,愿凭贵公司开出的相关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200%在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买方根据中标合同约定支付给我方的合同款中扣付,并在此同意和要求投标保函开立银行及买方(应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格式17 服务评审索引表序号评审内容(注:此部分可直接引用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审细则相应内容)投标响应情况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应页码12…格式18与采购人需求差异表 [说明]投标人应根据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逐条对照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的内容要求填写,有差异的,不论是技术或商务上,均须在此表中列明两者的差异内容,以便查对和评审。投标人没有列出的内容或提交空表的,评标委员会可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原条目简要内容是否响应偏离说明1一……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版本号:QSSS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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