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局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改造(系统集成)招标公告

行政管理局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改造(系统集成)招标公告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改造项目(系统集成)招标公告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集中采购机构(以下简称“采购机构”),就“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改造项目(系统集成)”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HZZFCG-2013-292
  2、项目名称: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改造项目(系统集成)。
  3、招标内容:杭州市工商局结合实际加强商品交易市场的信用体系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提高市场的管理水平和档次。本项目第一部分为监控管理平台租赁,对全市农贸市场检测室新增20个监控点位的摄像监控功能,实现视频控制、录像回放、图像抓拍等功能,对检测室和销毁点进行视频监控,实时监控以上场所的操作过程,规范检测点和销毁点操作的流程和标准。本项目第二部分为在市工商局现有现场综合执法指挥系统基础上,采用EMASS平台技术,使用支持无线联网和具备浏览器功能的平板电脑移动终端,增加租用100台杭州市工商系统现场综合执法接入终端,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实现工商日常巡查、信息查询、食品安全监管、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等工商监管工作打下基础。
  具体包括:系统设计、前端监控建设、与市工商局现有业务系统集成、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运行维护、技术培训等以及3年系统租用期间的7*24小时技术服务(含系统管理、运行维护、系统保障、性能调优、故障排除、例行巡检等)等,详见招标文件。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销售的;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设备集成、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获取招标文件:
  (1)已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可以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杭州”门户网站、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杭州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需按本公告第7条要求前往采购机构领取招标文件(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本公告第6、7条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7、领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3年9月30日至2013年10月14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窗口(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7号窗口)。
  (3)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等,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8、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收款单位名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账号:********067166。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
  9、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3年10月24日下午14 时00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G1楼)。
  10、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10月24日下午14 时00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G1楼)。
  11、项目联系方式: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业务受理处,联系人:曹琼瑶,联系电话:****-********,传真:****-********;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系人:戚红一,联系电话:0571—********
  12、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334办公室);联系人:俞顺飞;联系电话:****-********
  投诉受理地点: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319办公室);联系人:吴卫民;联系电话:****-********
  窗口咨询电话:****-********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