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临时用电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临时用电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盐城市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临时用电工程
招标公告 (二次)
一、盐城市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临时用电工程的投标报名。
二、江苏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社会福利院二期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2、工程地点和规模:盐城社会福利院,总投资约40万元
3、要求工期:20个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确保本工程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验收。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为:本次招标项目分为一个标段,盐城市社会福利院二期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施工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承修类均为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三级及以上(二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专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三级项目负责人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书)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2013年3月—2013年8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5、本次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7、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全数入围办法,评标定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六、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投标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企业均可参与上述工程的投标,请投标申请人于2013年9月30日至2013年10月13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到江苏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沿河中路13号-403室)携带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八、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招标人:盐城市社会福利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江苏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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