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公告(XZYS20210803001)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公告(XZYS20210803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核,现将下列表中的不动产权利人(个人、单位)的遗失(灭失)补证申请情况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业务编号

1

陈祎,陈兴荣,任珍珠

浙(2019)嘉秀不动产权第*******

嘉兴市秀洲区湖光秋院93幢901室

JXXZ********0023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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