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职教城暨鞍山职业技术学院专题片制作及媒体宣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鞍山市职教城暨鞍山职业技术学院专题片制作及媒体宣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300-01081
项目名称:鞍山市职教城暨鞍山职业技术学院专题片制作及媒体宣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75,000.00
最高限价(元):875,000.00
(一)影视宣传
1.为鞍山职业技术学院(鞍山市职教城)及所属院校制作反映办学情况专题片9部,时长8-10分钟,并根据职教城需求,编辑制作成不同长度版本,适用于日常各类宣传。
2.在鞍山市电视台新闻频道黄金时段以及鞍山云等新媒体播放上述制作的专题片。
3.为鞍山职业技术学院(鞍山市职教城)及所属院校开展的重大活动,及时在鞍山市电视台“鞍山新闻”栏目以及鞍山云等新媒体上提供新闻报道服务。全年不少于24次。
4.为鞍山职业技术学院(鞍山市职教城)及所属院校制作反映办学情况的快闪节目,时长5-8分钟,并在鞍山云等新媒体播出。
5.在鞍山职业技术学院(鞍山市职教城)招生季(5月至8月,下同),根据需要制作反映中职、高职招生的宣传短片,时长均为30秒,在鞍山市电视台新闻频道、公共频道的黄金时段等播出,每天每个频道不少于6次。同时,在天气预报时段植入宣传,连续播出4个月。
(二)纸媒宣传
1.随时对鞍山职业技术学院(鞍山市职教城)及所属院校重大活动,在《鞍山日报》《千山晚报》等纸媒以及鞍山云等新媒体进行新闻宣传报道。其中《鞍山日报》头版宣传不少于10次。
2.在《鞍山日报》《千山晚报》开设职教专栏,以整版宣传形式,详细推介鞍山职业技术学院(鞍山市职教城)及所属各院校办学情况,并同步在鞍山云等新媒体刊发。
3.在鞍山职业技术学院(鞍山市职教城)招生季,利用《鞍山日报》、《千山晚报》开辟职教招生专栏,以硬广、软广宣传形式,进行不少于20个版面的招生宣传报道。
(三)新媒体宣传
1.为鞍山职业技术学院(鞍山市职教城)及所属院校主要时间节点的活动或重大事件提供移动演播室或手机终端直播服务。
2.在鞍山云等新媒体平台设置专栏,以小视频及人物专访形式对鞍山职业技术学院(鞍山市职教城)进行宣传
3.在鞍山广播网、鞍山云、千山晚报抖音号等新媒体,对鞍山职业技术学院(鞍山市职教城)及各院校的重大活动进行相关宣传报道。
4.在鞍山职业技术学院(鞍山市职教城)招生季,利用鞍山云等新媒体开机页面为鞍山职业技术学院(鞍山市职教城)进行招生宣传。
5.在中考、高考等直播活动中,以植入广告形式对鞍山职业技术学院(鞍山市职教城)及所属院校进行宣传报道。
(四)电台宣传
1.通过鞍山电台新闻、交通、评书、经济等频道,随时对鞍山职业技术学院(鞍山市职教城)重大活动进行新闻报道。
2.在鞍山职业技术学院(鞍山市职教城)招生季,利用交通台、评书台播出鞍山职业技术学院(鞍山市职教城)招生宣传广告,每天各频道播出不少于10次。
(五)其它宣传
1.帮助鞍山职业技术学院(鞍山市职教城)在学习强国上推荐相关作品,全年不少于10篇;在《辽宁日报》推荐新闻或专题报道,全年不少于4篇;在辽宁电视台推荐新闻或专题报道,全年不少于4次。
2.在全市“中高考咨询会”等品牌活动中,以现场植入广告方式,宣传推广鞍山职业技术学院(鞍山市职教城)。
3.成立专项线下活动策划团队,配合鞍山职业技术学院(鞍山市职教城)完成自有线下活动策划。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1日至2021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盛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鞍山市铁东区华润置地广场3号楼702)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2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盛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鞍山市铁东区华润置地广场3号楼70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邮寄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纸质投标(响应)文件至辽宁盛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
2、疫情期间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磋商,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3、疫情期间只接受邮寄,邮寄地址:辽宁盛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华润置地广场3号楼702),收件人:张晓乔,电话:
****-*******。投标(响应)文件由 顺丰快递送至指定的投标(响应)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中介代理机构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响应)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磋商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
5、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磋商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观看直播。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 鞍山市千山西路69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盛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华润置地广场3号楼702
邮箱地址: syzb7226775@163.com
开户行: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盛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晓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