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1年第四次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1年第四次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1年第四次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021年第四次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282134)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网青海 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保证金

2.1 招标分标与标段划分

分标编号

分标名称

分包数量

备注

28****-*******-****

可研设计一体化

7


28****-*******-****

勘察设计(综合类)

12


28****-*******-****

施工(基建35kV及以上)

6


28****-*******-****

施工(运检35kV及以下)

33


28****-*******-****

施工(综合类)

19


28****-*******-****

监理(基建35kV及以上)

5


28****-*******-****

监理(运检35kV及以下)

12


28****-*******-****

管理咨询

7


28****-*******-****

运维实施

8


28****-*******-****

科技科研

18


28****-*******-****

信息系统

13


2.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见附表 1 招标需求一览表

2.3 投标保证金金额

2.3.1所有投标标包商务文件中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同批次投多个包的只缴1个投标报价金额最大包的保证金,按下表规定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对应金额按所投报价金额最大包计算:

投标报价

投标保证金(元)

20万以下(不含20万)

2,000

20万~50万(含20万)

4,000

50万~100万(含50万)

10,000

100万~200万(含100万)

20,000

200万~300万(含200万)

40,000

300万~500万(含300万)

60,000

500万~700万(含500万)

100,000

700万~1000万(含700万)

140,000

1000万~2000万(含1000万)

200,000

2000万~3000万(含2000万)

400,000

3000万~4000万(含3000万)

600,000

4000万及以上(含4000万)

800,000

注: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3.2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通过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2.3.3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由信誉良好的具备开具保函资格的地市级及以上银行分行开出,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3.4以保险形式提交的保证金,保险责任需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投标保证保险单作为有效的投标文件依据,由有经营该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开出。保险公司承担投标人投标违约行为的一切赔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信誉。

(2) 本次招标仅分标28****-*******-****(监理(基建35kV及以上))包2 西宁北~日月山双回750千伏线路工程监理接收联合体投标,其余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资质要求

3.2.1 通用资质要求

3.2.1.1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除应具备承担相应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对于专业资质中要求同时具备设计和勘察(岩土、测量)资质的项目,如潜在投标人无勘察(岩土、测量)企业资质,请潜在投标人与有符合资质要求的勘察(岩土、测量)企业签订完成设计勘察(岩土、测量)任务委托协议书,委托协议时间符合工程实际时间要求,并将委托协议书及勘察(岩土、测量)资质证书附在商务资格证明文件中。

(5)投标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于商务文件内)。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2.1.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发包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 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14) 如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接到对中标候选人行贿犯罪的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其行为视为“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15)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2 专用资质要求

见附表 1 招标需求一览表

3.3 财务要求

(1)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即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若不能提供截止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需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2) 不能提供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新注册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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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招标文件发售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发售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3日12时至2021年8月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发包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国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获取渠道

序号

招标文件

获取渠道

1

招标文件通用部分、专用部分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

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

2

技术规范

3

图纸及其他附件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

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

3.3 获取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1)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在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注册并办理 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电子钥匙的购买流程请登录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电脑配置及电子钥匙全部所有文件”并按指示操作。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投标人及时办理。因未及时办理电子钥匙而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账号和密码,以及 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 投标人注意的其他事项:(各网省公司自行添加)

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文档,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于商务文件内)。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保证金转账/汇款凭证或投标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年度保证金)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于商务文件内,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未提供有效投标保证金影印件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本次提供给潜在投标人的施工工程量清单全部采用清标工具(输变电工程工程量清单标准化应用软件)进行了校核,在评标过程中将采用清标工具对投标人递交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校核。请各潜在投标人依据“《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8)、《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2018)、《西藏地区电网工程概、预算定额估价表》(2013版)、《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6年版)》、《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概、预算定额(2016年版)》、《电网工程技术改造工程概、预算定额估价表(2015年版)》、《电网拆除工程预算定额估价表(2015年版)》、《电网检修工程预算定额估价表(2015年版)》”内容编制报价文件;投标人通过投标版清标工具(输变电工程工程量清单标准化应用软件)打开专用格式文件后进行编制、校核,并生成专用格式后提交电子版报价文件。

投标人在完成标书制作后,需要在截标前,按照电子商务平台中的投标信息“二维码”软件(含操作手册)填写投标人相关信息及所投标包、保证金等内容并生成相应投标信息二维码图标,横版打印二维码图标(该页无需封装),递交标书时现场扫描。投标人没有按时递交投标信息二维码文件或因投标人误填此文件引起的不一致或误解,将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存在重要偏差,责任由投标人承担。(编制二维码文件时需填写的分标编号、分标名称、包号等信息要求按照本公告附表“招标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字段内容规范填写)。二维码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doc/doc-com/2021032452153074_2019071434439387

投标人递交标书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无需密封),未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与标书递交人员不符,招标人不予受理。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11时00分。所有光盘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投标文件(包含开标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拷入不可复写的只读光盘/U盘)集中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日09时至11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发包人。

4.2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地点: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国网青海电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

4.3 递交注意事项

(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国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2)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和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及其修改文件,发包人及国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3) 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其修改文件。

(4) 根据公司疫情防控要求,为加强往来供应商、投标人、供应链项目建设人员、厂商技术服务人员防疫管控,强化来青人员排查,严防疫情输入,对标书递交人员实行“双码双验”制度(即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查验核酸检测证明、疫苗接种情况)请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提前准备好当日“健康码”“行程码”以供登记查验。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项目信息网(www.qhei.net.cn)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青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12号、

邮编:810016

项目联系人:万先生

电话:0971-6076792

电子邮件:zbgs502@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宁新支行

联行号:102851002683

账号:2806026809100002525

2021年8月3日

附件:

附表 1:招标需求一览表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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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电力 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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