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四路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新四路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兴城市新四路道路改造工程
[ 招标单位:兴城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顺方]
招标代码:********080452 重要材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城市新四路道路改造工程已按照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兴城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兴城市新四路。
2.2招标内容:道路改造工程。
2.3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开标时间:2013年10月22日上午09:30时
2.5工期要求:2013年10月27日开工至2014年05月30日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09 月30日至2013年10月06日,每日上午08时至 11:30时,下午14 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刷卡报名。
4.2投标保证金:12万元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证(建造师)(市政公用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身份证;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及项目经理身份证。
(6)同类工程业绩。
(7)企业信用报告规范性审查报告单(由市信用中心出具)或制作企业信用报告证明(由葫芦岛市社会信用信息认证评估中心出具)。
注:1、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2、投标报名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以上1~7项资料,投标报名确认单原件及复印件到招标代理公司进行资格审查。
3、开标前投标企业需提供BBB级以上(含BBB级)辽宁省企业信誉报告概述并在一年内有效。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9月30日至2013年10月06日,每日上午8时至11:30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业务平台进行网上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22日09时30分,递交及开标地点为兴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城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
地 址:兴城市
邮 编:125100
联 系 人:李春阳
电 话:****-*******
代理机构:葫芦岛顺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葫芦岛龙港区龙程花苑9号楼101-102室
邮 编: 125000
联 系 人:娄向生
电 话: ****-*******
传 真: 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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