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和离甬外出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和离甬外出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
市社机关各处(室):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和离甬外出报告制度(试行)》已经市供销社党委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年9月30日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和离甬外出
报告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市社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管理工作,严格请(休)假审批手续,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做好考勤,严格遵守市机关事务局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
2.全面实行《宁波市公务员考核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考核系统)考勤,工作人员应当在每个工作日上下班规定时间内在考核系统完成考勤,并按时完成周工作记录和月工作对帐。
3.因公(或因私)外出工作(或办事)、请(休)假,无法按时考勤的,应当在事前及时在考核系统申请批准。
4.各处、室应当加强监督,严格管理。日工作考勤、周工作记录和月工作对帐完成情况纳入对个人的平时考核。
二、请休假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因故不能上班的,应当请假。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等,不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的视作旷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活动的,应当按规定请假。
2.请假实行按级审批。请(休)假1天内的,由处(室)负责人批准;处(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批准。请(休)假2-3天的,经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由分管领导批准; 处(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批准。请(休)假3天以上的,按级签署意见,由分管领导批准,处(室)负责人报主要领导审批。市管领导请(休)假,由主要领导批准。
3.请(休)假手续一般应提前办理,因特殊原因未能在准假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事先按请(休)假程序以最快的方式告知有关领导,待回单位说明情况后补办请(休)假手续。
4.经签批后的《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审批表》交政治处备案,请、休假3天以上的同时报纪检组备案。
三、加班轮休制度
完善和落实加班轮休制度,补休天数可以累计,不计入带薪年休假天数。
四、离甬外出报告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或利用节假日、休假等离甬外出3天及以上的,实行报告制度,外出人员应填写《机关工作人员离甬外出报备表》交政治处,由政治处报纪检组备案。
五、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离甬外出参照执行,并向政治处备案。
市供销社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审批表
姓 名 | 单位(部门) | ||
请假事由 | |||
请假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 ||
处(室)负 责人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分管领导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主要领导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备 注 |
备注:本表经批签后交政治处备案
机关工作人员离甬外出报备表
报告人 | 职 务 | ||
外出事由 | |||
外出起止时间、地点 | 年 月 日 午—— 月 日 午 | ||
备 注 |
本表抄报纪检组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年 月 日
机关工作人员离甬外出报备表
报告人 | 职 务 | ||
外出事由 | |||
外出起止时间、地点 | 年 月 日 午—— 月 日 午 | ||
备 注 |
本表抄报纪检组
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年9月30日印发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